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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多措并举做好兜底脱贫工作
2018年以来,市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扶贫开发工作决策部署和社会救助工作各项方针政策,切实履行“兜底一批”的牵头职责,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较好的形成了以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为基础,临时救助、医疗救助为补充,教育救助、慈善救助相衔接,急难救助托底线的社会大救助格局。
一是结合实际提标分类。根据聊城市统一部署,结合临清市实际情况,自2018年1月1日起,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800元,平均月补差提高到190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940元。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根据自理能力分为自理、半失能、失能三类,分别为每人每年600元、1500元、3600元。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机构运转经费提高到每人每年1600元。二是生活救助兜住底线。截至2019年1月,全市共有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5286户8395人,其中纳入建档立卡范围7208人,占保障人数的85.86%。2018年累计发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2135.83万元。2018年新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共计230户372人,其中建档立卡困难家庭159户258人,按照单人户纳入的136户136人。全市共有农村特困供养对象1758人,其中集中供养419人,分散供养1338人;全自理1140人、半护理357人、全护理261人。2018年累计发放特困供养救助资金975.86万元。全市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共计2611人,2018年累计发放资金250.13万元。全市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4321人,2018年累计发放资金385.06万元。全市共有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160人,2018年累计发放基本生活费142.85万元。三是临时救助扫除盲点。市民政局会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临清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意见》,按照“权限下放、资金下拨、区分层次、同步实施”的思路,明确了镇(办)3000元救助金的审批权限。2018年在完善监督措施的基础上累计支出36.19万元对231户城乡困难群众进行了临时救助。依据《临清市“救急难”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累计救助困难家庭10户,发放“救急难”资金21.35万元。四是医疗救助补齐短板。2018年资助14225名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保参合,支出医疗救助资金158.49万。会同市扶贫办和卫计局,与22个定点医疗机构签订了“一站式”结算协议,为3531名建档立卡困难群众、特困供养人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529.59万元。五是慈善救助有效衔接。积极开展“大爱临清”众筹暨“慈心一日捐”募捐活动,共接收140多个单位的捐款323.4284万元,接收捐赠衣服3.7万余件。依托“大爱临清”众筹平台在线下建设了运营中心、仓储中心和慈善超市,集中发放了各类物品2.8万余件,惠及困难群众1.5万余人。开展“情暖万家”公益救助活动,为1300户困难家庭每户救助了25公斤面粉和5升非转基因食用油。配合聊城市慈善总会,与市扶贫办联合做好“百村千户送温暖”精准扶贫活动。为90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每人发放一件羽绒服。根据上级安排,积极开展“百村千户送清凉”精准扶贫活动,为1953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发放1台家用落地扇。其中,聊城分配1400台,临清按照程序采购553台,并按照要求发到镇办建档立卡贫困户手中。(廖承涛 崔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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