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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临清市民政局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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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7158100443210XM/2020-4289589
2020-03-05
临清市民政局
2020年临清市民政局预算公开
发文单位:临清市民政局
时间:2020-03-05
【 字号:

民政局

一、基本情况

财政统发工资, 人员经费307.36万元;在职42人,其中参加车改人员11人;车补7.86万元;残疾人保障金4.37万元;工会经费3.53万元;财政负担小汽车1辆。

二、收入情况和结转结余情况

(一)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收入10222.95万元。

1、本级财政公共预算拨款2056.9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07.36万元、核定公用经费7万元、残疾人保障金4.37万元、车补7.86万元、工会经费3.53万元,项目收入1726.79万元。

2、非税收入安排7.7万元。单位征收7.7万元(房租收入11万元),安排核定公用经费7.7万元。

3、上级转移支付7810.83万元,其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442.35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2366.23万元、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262.11万元、社会弃婴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10万元、农村特困人员供养资金1572.07万元、城市特困供养资金43.78万元、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243.7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687.23万元、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330.4万元、敬老院改造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改造90.22万元、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费2.01万元、购买社会救助经办力量和开展社会救助宣传服务、信息收集核实、专业人才培训资金130.8万元、新型农村幸福院建设资金和购买配套设施资金0万元。

 (二)专户资金50万元。

(三)上年结转结余资金297.51万元。

三、支出情况

安排支出入10222.95万元,其中:

(一)基本支出337.82万元。

1、非税收入安排7.7万元。其中房屋收入7.7万元安排公用经费。

2、本级财政拨款安排330.1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07.36万元、按标准核定公用经费7万元、残疾人保障金4.37万元、车补7.86万元;工会经费3.53万元。

(二)项目支出

安排支出9885.13万元,其中:本级资金1726.79万元,上级资金7810.83万元、专户资金50万元、结转结余资金297.51万元。

1、民政管理事务综合业务经费27万元。(本级财政安排)

民间组织管理业务费2万元、行政区划及地名管理业务费2万元、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业务费3万元、其他民政管理事务20万元(农村特困、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及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等8万元,城乡“低保”、及临时救助等8万元,接待来访、政策宣传、婚姻登记和法制、信息化建设等2万元、福利彩票宣传管理费2万元)。

2、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491.50元。(本级财政安排49.15万元,上级转移支付安排442.35万元)。

2019年11月份我市有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692户1069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500元/人/月,人均月补差不低于300元;2020年我市预计新增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100户150人(2020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792户1219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至560元/人/月,人均月补差不低于336元,需支出低保资金491.50万元(1219人×336元/人/月×12个月=491.50万元)。

3、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2629.15万元。(本级财政安排262.92万元,上级转移支付安排2366.23万元)。

2019年11月我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5147户8129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4500元/人/年,人均月补差不低于225元;2020年我市预计新增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800户1000人(2020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5947户9129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至4800元/人/年,人均月补差240元,需列支2773.15万元(9129×240元/人/月×12个月=2629.15万元)。

4、农村特困人员供养资金1746.75万元,其中:农村特困人员供养资金1323万元,照料护理费423.75万元。(本级财政安排174.68万元,上级转移支付安排1572.07万元)。

截止2019年11月我市现有农村特困1866人(集中供养的五保老人为404人,其中80人自理、128人半失能、196人失能;分散供养的为1462人,其中1293人自理、106人半失能、63人失能)。2019年,根据聊城市民政局和财政局下发调整特困供养标准的通知。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改为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标准两个部分。基本生活标准为农村特困5850元/年/人。照料护理标准按照失能、半失能、自理分类,分别为4000元/年/人、1600元/年/人、600元/年/人。

2020年我市预计农村特困保障对象增加至2100人。(集中供养的五保老人为500人,其中150人自理、150人半失能、200人失能;分散供养的为1600人,其中700人自理、600人半失能、300人失能),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至6300元/年/人;照料护理标准按照失能、半失能、自理分类,分别为4500元/年/人、1800元/年/人、750元/年/人。农村特困基本生活保障资金需列支出1323万元(2100人×6300元/年/人=1323万元),照料护理费资金需列支出423.75万元(分散供养照料护理经费700×750+600×1800+300×4500=295.5万元,集中供养照料护理经费资金需列支出150×750+150×1800+200×4500=128.25万元)

5、城市特困人员供养资金48.65万元,其中:城市特困人员供养资金40.32万元、照料护理费8.33万元。(本级财政安排4.87万元,上级转移支付安排43.78万元)。

截止2019年11月我市现有城市特困人员25人(5人自理、6人半失能、14人失能),2019年根据聊城市民政局和财政局下发调整特困供养标准的通知,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改为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标准两个部分,基本生活标准为城市特困750元/月/人;照料护理标准按照失能、半失能、自理分类,分别为4000元/年/人、1600元/年/人、600元/年/人。

2020年我市预计城市特困保障对象增加至40人(10人失能、15人半失能、15人自理),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至840元/月/人;照料护理标准按照失能、半失能、自理分类,分别为4500元/年/人、1800元/年/人、750元/年/人。城市特困基本生活保障资金需列支出40.32万元(40×12×840元/年/人=40.32万元),照料护理资金需列支出8.33万元(10人×4500元/年/人+15人×1800元/年/人+15人×750元/年/人=14.1万元)

6、孤儿基本生活费、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287.04万元。(本级财政安排115.3万元,上级转移支付安排171.74万元)

我市现有孤儿77名,其中散居孤儿70名,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费920元,集中养育孤儿7名,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费1400元。根据聊财社[2013]7号文件,散居孤儿省市级每人每月承担558元,集中养育孤儿省市级每人每月承担750元。2019年预计增至90名散居孤儿,机构集中养育孤儿将全部送到聊城市儿童福利院养育,散居孤儿省上级资金558*90*12=60.26万元,本级财政安排362*90*12=39.1万元,预计2020年需列预算99.36万元,其中上级转移支付60.26万元,本级财政39.1万元。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我市现有事实无人抚养儿童76名,根据民政部等12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民发〔2019〕62号)要求,“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以上重残是指一级二级残疾或三级四级精神、智力残疾;重病由各地根据当地大病、地方病等实际情况确定;失联是指失去联系且未履行监护抚养责任6个月以上;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或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是指期限在6个月以上;死亡是指自然死亡或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是指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根据文件要求,2020年预计增加到150名,按现行标准每人每月920元生活费计算,需列预算165.6万元(150*920*12=165.6万元),其中上级转移支付100.44万元(558*150*12),本级财政65.16万元(362*150*12)。(承担比例参照散居孤儿标准)

困境儿童。我市现有困境儿童10名,2020年预计增加到20名。根据聊城市民政局、财政局出台《关于提高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的通知》(聊民发〔2016〕18号),省市级财政承担50%,本级财政承担50%。则2019年困境儿童需列预算22.08万元(20人*12*920=22.08万元),其中上级转移支付11.04万元,本级财政11.04万元。

7、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482.57万元。(本级财政安排238.87万元,上级转移支付安排243.7万元)。

按照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财政厅238.87,要为60岁以上低保老年人发放补贴。依据低保家庭老年人比例,2020年预计我市60-79周岁老年人3843人,发放标准为80元/人/月,需资金368.93万元:80-89周岁的637人,100元/人/月,需资金76.44万元:90-99周岁75人,200元/人/月,需资金18万元:生活长期不能自理及2和3级自理能力老年人(残疾人护理补贴除外)的200人,80元/人/月,需资金19.2万元,以上共需资金482.57万元。按省、聊城市两级负担50.5%计算(生活长期不能自理及重度残疾老年人承担55%),上级转移支付为243.7万元,本级承担49.5%(生活长期不能自理及重度残疾老年人承担45%)为238.87万元。

8、残疾人两项补贴1182.29万元。(本级财政安排557.43万元,上级转移支付安排624.86万元)。

根据聊城市民政局、财政局、残疾人联合会出台的《关于转发<鲁民〔2018〕102号文件关于调整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的通知>的通知》(聊民发〔2018〕212号)的文件精神,按照残疾等级分级调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享有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一、二级残疾人,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其他等级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 2019年我市为6376名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其中1级的2269人,2级4107人),为3475名经济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其中1、2级的2189人,3、4级的1286人)。2020年,预计为6976名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其中1级的2569人,2级4407人),为4075名经济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其中1、2级的2489人,3、4级的1586人),两项共需资金1182.29万元。其中,上级转移支付624.86万元,本级承担557.43万元。2569*100*12+4407*80*12+2489*100*12+1586*80*12=1182.29。

9、贫困家庭失能人员供养资金54.25万元。(本级财政安排)

四处供养中心床位96张,按入住50人,失能人员25人,半失能人员25人计算,参照特困人员供养标准,集中供养贫困家庭失能人员基本生活费需30万元(50*6000);照料护理费需14.75万元(25*4300+25*1600);运行费9.5万元(50*1900)。

10、购买社会救助经办力量和开展社会救助宣传服务、信息收集核实、专业人才培训资金130.8万元(新增)

组织基层经办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服务时的对象排查、家计调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业务培训、政策宣传、绩效评价等服务100.8万元(购买社会救助工作经办力量24人,每人每月工资按3500元计算,24*3500*12=1008000);开展社会救助政策研究、宣传服务、信息收集和核实、专业人才培训等购买服务资金30万元。合计130.8万元。

根据山东省民政厅、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联合印发的《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鲁民〔2018〕51号)、省民政厅、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山东省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实施办法》(鲁民〔2015〕54号)和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聊政办发〔2016〕8号)、临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清市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临政办发〔2017〕2号)《临清市民政局、临清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临清市财政局、临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临民发〔2018〕50号)。

11、敬老院新增项目上级转移支付270万元,本级财政安排7.94万元。

1)敬老院改造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改造项目270万元。(上级转移支付安排)(政府采购、新增)

根据【关于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的意见】(民发【2019】8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民发【2019】83号)的要求,民政局上报了2020--2022年新建改建扩建失能特困人员供养机构计划,新增、改造提升护理型床位180张,计划投资270万元,主要用于适老化改造、照护单元建设和设施设备购置。

2)中心敬老院外墙保温及内外墙涂料项目监理费1.94万元。(本级财政安排)(新增)

根据山东通力招标有限公司出具的“建设工程结算审核报告”,一标段招标中标价89.7万元;二标段招标中标价105.1万元;合计194.8万元,按1%计算监理费,合计1.94万元。

(3)敬老院改制绩效评价费3万元。(本级财政安排)(政府采购、新增)

为公正、公平、公开地评价服务水平、国有资产保值、运行效果等情况,聘请第三方对改制敬老院进行绩效评价,根据敬老院现有规模及运行情况,每季度评价一次,每院1.5万元,需列支绩效评价费3万元。

(4)临清市大辛庄、老赵庄中心敬老院进行公建民营,清产核资第三方审计服务费3万元。(本级财政安排)(新增)

根据临清市市长办公会纪要,2019年对临清市大辛庄、老赵庄中心敬老院进行公建民营。民政局与清产核资第三方签订约定书,对两处敬老院进行清产核资,经测算需3万元。

12、新型农村幸福院建设资金1247万元、购买配套设施资金150万元,合计1397万元。(其中省级补助800万元,聊城市级补助100万元,彩票公益金447万元、慈善总会安排50万元)(新增)

2019年我市被确定为全省新型农村幸福院试点县,在金郝庄镇、康庄镇分别选取了5个、7个村面积不等的建设用地用于新型幸福院建设,建设周转房200套。新型幸福院每套周转房可享受省级补助4万元,共800万元。2019年已预拨省级补助资金400万元用于新型农村幸福院建设资金,聊城市级拨付100万元用于购买配套设施。彩票公益金财安排新型农村幸福院建设资金447万元、购买配套设施资金50万元从市慈善专户中列支。

13、地名普查、勘界及地名标志设置等业务综合经费96.8万元。(本级财政安排)

1)平安边界建设、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及界管员管理费9.27万元。

根据《关于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的通知》(鲁民[2008]20号)文件以及山东省平安边界建设工作检查考核标准,省界45.6公里、市界60公里、县界140公里,省、市、县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经费8.42万元((45.6+60)*400元/年+140*300元/年)。界管员管理费0.84万元(28颗界桩、每颗每年300元)。

(2)编纂出版《临清地名志》32.7万元(据实)

按照临清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任务要求,及上级时间进度安排,编纂出版《临清地名志》工作在2020年实施,《临清地名志》编纂出版费用预算转移到2020年。

(3)2019年已完工未支付项目,合计53.84万元。

 2019年设置安装451块村牌,工程验收合格后需支付工程费的90%及监理费等,所需资金为1150×451×90%+1150×451×1%=47.197万元。

2019年在城区设置安装新增道路标牌,工程验收合格后需支付工程费的90%及监理费等,所需资金为960×76×90%+960×76×1%=6.639万元。

(4)设置地名标志工程余款0.99万元。

2019年运河路和解放路交叉路口需设置安装4块道路交通指示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需支付余款(2.4625万元×4×10%)0.99万元。

14、婚姻登记处经费5.88万元,其中:工本费3.73万元、办公耗材2.15万元。(本级财政安排)

15、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上级转移支付安排585万元。

按照山东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养老服务业省级专项资金补助实施方案》(鲁民〔2016〕44号)精神、《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聊政发[2014]63号)和聊城市财政局、聊城市民政局关于印发《聊城市养老服务业发展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聊财社〔2018〕93号),各级政府要强化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的责任,通过设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财政专项资金等方式,持续加大对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投入。各级留成使用的福利彩票公益金用于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比例不得低于50%。

按照老年公寓每张新建床位建设补贴省、市补助1万元,运营补贴平均按照省、市1400元/人/年,日间照料中心建设补助省、市30万元,日间照料中心开办补助省、市5万元。2020年预计发放300张床位补助,为850位老人发放运营资金(现民营养老机构入住老人250人、两处敬老院公建民营后也需要发放运营补助300人,以及新增300张床位),建设日间照料中心2处,2020年需列预算上级转移支付安排489万元。(300*10000+1400*850+300000*2+50000*2)

农村幸福院建设及开办费用。按照农村幸福院省市级补助8万元(中央彩票公益金建设补助3万元,开办补助3万元,聊城市建设补助1万元,开办费用1万元),2020年我市预计建设3所农村幸福院,2020年须列预算上级转移支付安排24万元。

农村幸福院运营补助。聊城市级财政每处每年运营补助1万元(有入住人员的补助2万元),2020年我市预计有54处幸福院运营(有入住人员的18处),需运营补助上级转移支付72万元。

16、社会弃婴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10万元。(上级转移支付安排)

17、临时救助128万元。(上年结转结余安排)

18、救急难基金5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安排)

19、敬老院运行费用114万元。(本级财政安排68.4万元,镇办承担45.6万元)

敬老院集中供养600人,按1900元/人/年为标准,共需114万元,其中本级承担60%,68.4万元,镇办承担40%,45.6万元。

20、节前走访慰问敬老院、困难村资金8.9万元。(本级财政安排)

1)九九老人节慰问敬老院,每院5000元,共2万元。(2)春节期间走访慰问敬老院5.9万元(四处敬老院,每院猪肉200斤,32元/斤×200斤=6400元,5L大豆油30桶,55元/桶×30=1650元,50kg特级面粉20袋,85元/袋×20=1700元,慰问金5000元)(3)书记、市长慰问困难村,每村5000元,需1万元。

21、四处中心敬老院租地款35万元。(乡镇负担)

大辛庄中心敬老院租地54.84亩,八岔路中心敬老院租地55.27亩,魏湾中心敬老院租地18.6亩,老赵庄中心敬老院租地38.7亩,共计167.41亩。根据市政府关于中心敬老院建设协调会议精神,临清市民政局与八岔路镇人民政府及八岔路镇前杨坟村委会签订了《关于八岔路中心敬老院租地协议书》,与大辛庄办事处黄官屯居委会、大辛庄居委会签订了《临清市大辛庄中心敬老院租地协议书》;与魏湾镇丁马村委会签订了《临清市魏湾中心敬老院租地协议书》;与老赵庄镇老赵庄村委会签订了《临清市老赵庄中心敬老院租地协议书》,按照玉米、小麦双800斤的产量,参照当年市场价格,确定年地租款。申请2019年预算35万元。

22、养老机构(含中心敬老院及已认定的老年公寓)综合责任险11万元。(本级财政安排4.4万元,上级转移支付安排3.3万元)

按照聊城市民政局、聊城市财政局《关于建立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的实施意见》(聊民发[2017]29号)要求,2020年度应为养老机构缴纳综合责任险,按照每名老人每年100元的标准,聊城市级财政承担30%,养老机构承担30%,县级承担40%,按照2020年中心敬老院预计集中供养600人,代养老人100人;老年公寓预计400人计算,县级财政应列入4.4万元预算资金。

23、敬老院项目综合资金169.51万元。(本级财政安排5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安排119.51万元)

(1)四处中心敬老院取暖补助资金50万元(本级财政安排)。

根据敬老院2018年各院取暖实际消耗燃气量、天然气价格,进行测算,2020年取暖燃气费60万,申请2019预算50万元,不足部分由各院在运行经费和供养经费中合理分配比例承担。

2)中心敬老院外墙保温及内外墙涂料项目余款19.95万元。(上年结转结余安排)2019年支付敬老院外墙保温及内外墙涂料项目90%款175.98万元

中心敬老院外墙保温及内外墙涂料项目经第三方审核,一标段审定工程结算值89.26万元;二标段审定工程结算值11.02万元;已付90%,一标段80.33万元;二标段99.24万元,一标段余8.92万元,二标段余11.03万元,共余款19.95万元。

(3)敬老院能力提升项目余款2.69万元。(上年结转结余安排)

2019年能力提升项目敬老院能力提升项目中维修改造部分,包括大辛庄餐厅屋顶更换、八岔路敬老院暖气片增加、魏湾餐厅PVC地面和消防通道改造,经政府采购招标,中标价26.85万元并签订了供货合同。根据供货合同“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90%,余款180天后付清”的约定,已拨付项目资金24.16万元,余款2.69万元2020年5月9日后付清。

(4)四处中心敬老院消防改造余款93.59万元。(上年结转结余安排)

2017年7月26日由政府采购中心对四处中心敬老院消防改造工程进行了公开招标。项目分两标段招标,八岔路、魏湾消防改造工程为一标段,中标单位是山东省保安器材有限公司;大辛庄、老赵庄消防改造工程为二标段,中标单位是山东省建设建工集团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5)八岔路中心敬老院电梯余款3.28万元。(上年结转结余安排)

联合体中标,苏州中菱电梯有限公司17.8万元,山东显通安装有限公司15万元,共计32.8万元;已付90%(29.52万元)。余款10%,苏州中菱电梯有限公司1.78万元,山东显通安装有限公司1.5万元,共计3.2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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