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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清市房产信息服务中心 关于张和鑫申请撤销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声明的 公告
11371581004432054P/2025-45684430
2025-03-28
临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临清市房产信息服务中心 关于张和鑫申请撤销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声明的 公告
发文单位:临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5-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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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张和鑫及相关开发企业向我单位申请撤销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根据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撤销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我单位对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核,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张和鑫购买的临清市天宸一品小区26号楼2单元803室(合同编号Y20250320171315号),撤销原因:直系亲属之间确认财产归属。因购房人由于家庭内部原因,需明确该房屋的财产归属,经家庭成员协商后一致认定该房屋权属变更为:张和鑫(371581200210243139)和张桂明(372502196803293138)(两人系父子关系)共同所有,购房人已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和户口薄,经与开发企业共同协商,双方一致同意解除编号为Y20250320171315号的《山东省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并撤销该合同网签备案。依据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截至2025年04月07日,如有对上述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撤销事项存在异议的,请及时向我单位反映。

根据有关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广大人民群众和利害关系人可通过拨打举报电话、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市房产信息服务中心反映公告内容是否存在不实。10日内如无异议,我单位将按规定予以撤销相关商品房合同备案。

联系电话:0635-7100396;电子邮箱:lqsfgcbgs@lc.shandong.cn

临清市房产信息服务中心

2025年0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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