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清市抗震防灾专项规划(2021-2035年)》
批后公示
项目名称:《临清市抗震防灾专项规划(2021-2035年)》
临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山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临清市抗震防灾专项规划(2021-2035年)》。规划经批前公示、征求意见、专家评审以及规委会审议通过,于2022年1月26日由临清市人民政府批复(临政字[2022]1号)。根据《城乡规划法》,现将规划成果予以公布。 公示时间为2022年2月18日至2022年3月19日。
联系电话:0635-2322520
联系人:王先生、王女士
公示内容:
一、规划目的
为了科学合理地指导临清市城区各项工程建设,提高城市综合抗震防灾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未来城市地震灾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特编制《临清市抗震防灾专项规划(2021-2035年)》。
二、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北至北环路并避开张官屯水库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西至卫运河东堤,东至东环路以东500米并包括相邻的村庄建设用地,南至华美路以南500米,总面积85.48平方公里。
三、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与《临清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的规划期限一致,为2021─2035年。其中,近期规划为2021─2025年,远期规划为2026─2035年。
四、防御目标
当遭受多遇地震(即50年超越概率为63.5%)影响时,城市功能正常,建设工程一般不发生破坏;当遭受基本烈度Ⅶ度地震(即50年超越概率为10%)影响时,城市生命线系统和重要设施基本正常,一般建设工程可能发生破坏但基本不影响城市整体功能,重要工矿企业能很快恢复生产或运营;当遭受罕遇地震(即50年超越概率为2-3%)影响时,城市功能基本不瘫痪,要害系统、生命线系统和重要工程设施不遭受严重破坏,无重大人员伤亡,不发生严重的次生灾害。
五、基本要求
按照“全面设防,重点防御,保障安全,支撑应急”的原则,统筹考虑临清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其中:
(一)设计地震动参数应依据现行的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或按照国家规定权限审批颁发的抗震设防区划、地震小区划)、抗震设计规范及国家有关规定采用。
(二)临清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烈度应符合国家、山东省等政府或部门有关抗震设防的法律法规规定及相关标准要求。
(三)一般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地震动参数区划图(临清市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0g,魏湾镇为0.15g)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四)幼儿园、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应当在本地房屋建筑抗震设防要求的基础上提高一档,即按Ⅷ度进行抗震设防。
(五)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应按照经审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六、规划内容
(一)用地抗震适宜性评价
区划内城市用地基本为较适宜区。较适宜建设用地主要受地形及历史地震影响,该区域建设工程应考虑不利因素影响,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采取必要的工程抗震措施,对于重要建筑尚应采取适当的加强措施。
(二)基础设施抗震防灾
通过对交通、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医疗、消防和物资保障等生命线系统的抗震性能评估,对各系统内现状存在的抗震薄弱环节提出进行抗震鉴定与加固改造工作,并在结合城市专项规划的基础上,架构其各自系统的抗震防灾骨架,提出分级分类的抗震建设要求,确保其在地震时的应急保障功能。
(三)避震疏散通道规划
1、救灾供应区域性干道
邢临高速、北环路、西环路、东环路、运河路、华美路、先锋路等,与外界紧密连接,确保震后救灾物资运送。道路设计建设应能确保震后20米以上的汽运通道宽度。
2、防灾供应城区内干道
南北向有,新华路、永青路、曙光路、三和路、站前路、干渠东路、开源路、兴临路、沙河路;东西向有,红旗渠街、银河路、青年路、温泉路、文化路。这些道路应保证震后20米以上的机动车通道宽度,确保疏散道路畅通无阻。
3、主要疏散道路
应保证震后15米以上的机动车通道宽度,确保疏散道路畅通无阻。横向有张官屯街、北顺街、杜庄街、解放路、红星路、聚和街、育新路、润秀街、永兴街、启文街、葡香园街、葡香园街东路、清渊街,纵向有大众路、龙山路、启秀路、广源路、沙丘路、崇文路、望泰路。
4、次要疏散道路
震后能保证汽车通行的街坊道路,其间距不应大于130米,平时应注意疏通,禁止沿路设置影响交通的建、构筑物,以利人员疏散及消防救援车辆接近。次要通道保证震后7米以上的宽度要求。临清市次要疏散通道有健康路、南门里街、永济路、黄河街、元仓街、古楼街等。
5、建筑后退红线距离
疏散通道两侧的建筑物后退红线距离,应当能够满足两侧建筑物倒塌后,主要通道保证三车道,次要通道保证双车道通行的要求。其中,多层建筑退道路红线不低于10米,高层建筑退道路红线不低于15米。
(四)避震疏散场所规划
1、紧急避震疏散场所
紧急避难场所指城区内的小广场、停车场、街旁绿地、带状公园、中小学及体育场、高层建筑中的避难层(间)以及抗震能力非常强的地下人防设施,人均有效避难面积不小于1㎡,疏散半径为500m左右,主要作为附近居民的紧急避难场所或到固定避难场所的中转地点。紧急场所应配备自来水管、地下电线等基本设施。规划西环路和先锋路东北角绿地、先锋路和运河路东南角绿地、临清一中体育场、临清三中体育场、外国语学校初中体育场等为紧急避震疏散场所,共计72处,占地约271.66万平方米(不包括体育场馆、文化场馆用地),满足规划期末城区人口的避难需求。
2、固定避震疏散场所
固定避难场所指面积在1公顷以上,人均有效避难面积不小于2㎡,疏散半径为2-3km左右。主要包括人员容置较多的较大型公园、广场、中高等院校操场、大型露天停车场、大型人防工程、空地、绿化隔离带以及抗震能力强的公共设施、防灾据点等。固定应急避难场所应具备11种应急避险功能:应急避难指挥中心、应急避难疏散区、应急供水装置、应急供电网、应急简易厕所、应急物资储备用房、应急卫生防疫用房、应急直升机坪、应急消防设施、应急监控、应急广播等。规划临清市的大众公园、银河公园、市民政局广场、龙运桥广场、文化体育公园、龙山公园、歇马亭公园等为固定避震疏散场所,共计17处,规划固定避难场所有效避难面积为94.07公顷,完全满足规划期末城区人口避难需求(40公顷)。
3、防灾据点
防灾据点指抗震设防高、有避震功能的建筑物,如体育馆、独立人防工程等。规划临清市体育场、已建或在建的人防工程(旧城区防空片区、新城区防空片区、高铁防空片区、经济开发区防空片区)为防灾据点,总面积51.15万平方米。抗震设防类别为重点设防类,设防要求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强制性标准,应高于本地区房屋建筑(构筑物)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确定。
七、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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