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部内容
- 政策文件
一、高度重视,认真对待
为切实把今年的建议、提案办理好,尽可能解决建议、提案所反映的问题,并以此促进我市民政工作开展,我们收到建议、提案后,迅速采取措施落实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一)成立工作机构,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市民政局办理建议、提案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有关人员具体承办,做到了建议、提案办理有组织领导、有专人负责、有专人办理。我们在接到建议、提案后立即召开专题会议,专题研究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
(二)制定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和办理责任。要求办理工作做到三个100%,即与代表、委员的见面率达到100%、及时办理答复率达到100%、委员满意率达到100%。
(三)规范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制度。在建议、提案办理程序上,实行“五定”的管理责任制,即定领导、定人员、定时间、定任务、定责任,并建立由相关科室起草,办公室汇总,分管局长阅改,局党组书记、局长审阅,报市政府领导审定的办理程序,确保了办理工作的严肃性和准确性。
二、专题调研,措施有力
为了使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办出实效,在建议、提案办理过程中,我们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做到实事求是、认真客观地办理,确保了办理质量。
(一)深入调查研究,力求客观实效。我们深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所提建议、提案反映了民生渴求,体现了民生意愿,要办理好建议、提案,不深入基层倾听民声、了解民意是办不好的。因此,我们在办理建议、提案时,进行了充分的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注重客观、讲究实效。
(二)主动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面,增进沟通理解。为了进一步了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养老、儿童、基政、移风易俗等工作的意见,我们与建议人、提案人进行了面商,向他们汇报了目前我市上述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我们所做的主要工作、目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诚恳地听取了他们对这些工作的意见,赢得了建议人、提案人的理解和支持。
现就件3件建议、8件提案具体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提案办理情况:(1)蔡永兵委员提出的《关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提升社区服务水平的建议》(第16号),办理情况如下:一是开展党群服务中心“迭代升级”行动,推动构建布局合理、覆盖广泛的党群服务中心体系,优化整合党建、治理、服务等功能,提升党群服务中心综合使用效率。二是常态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组织减负,让基层组织有更多的时间为民服务,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制度文件,同步推动规范城市社区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相关工作。三是有计划推进“智慧社区”大数据平台建设,畅通社情民意表达渠道,精准回应居民群众需求,实现互联网与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深度融合。引导社区居民运用社区论坛、微博、微信等,参与公共事务、开展议事协商、组织邻里互动等。
(2)赵兵委员提出的《关于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水平的提案》(第16号),办理情况如下:一是持续推动、规范农村自助式养老服务场所农村幸福院建设。通过建设农村幸福院,让留守、独居老年人集中养老,通过政府支持、镇街监管、村级运营、老人互助、社会帮扶,解决农村老年人日常生活困难和精神慰藉问题。目前,我市已建设农村幸福院47处,既有入住型场所,也有全村老年人活动场所。在幸福院老人可以拉腊家常、打牌娱乐、锻炼身体等,老人情感得到慰藉、身体得到锻炼,提升了老人的幸福感。与此同时,有些老年人身体偶有不适,也能随时发现,得到及时救助。二是镇街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已在全市实现全覆盖。镇街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是在镇街辖区建设的集老年人入住养老、日间照料、居家服务为一体的、由镇街政府举办的,为辖区老年人提供综合养老服务的养老服务综合体。三是对中心敬老院提升改造,扩大养老服务范围。敬老院是接受特困人员(即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的场所,目前我市4处中心敬老院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的情况下,还有不少空闲床位,近年来我们接续开展了改造提升工程,不断吸引社会老人入住养老,同时,敬老院还将打造居家养老护理人员团队,开展居家养老服务。
(3)于一震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大居家养老人群服务队伍的建议的提案》(第45号),办理情况如下:一是2023年,我局除组织参加省民政厅、聊城市民政局组织的养老培训外,还将与人社部门职业技能指导中心、临清工业学校合作,开展多批次护理人员培训,并安排镇街组织失能老年人子女参与培训,提高在家老年人子女护理水平。二是我们将加强部门协同。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市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我单位将进一步督促指导养老服务机构配备与服务和运营相适应的工作人员,定期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加强对养老护理员培训和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工作的指导和监管。三是通过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体宣传养老服务,形成全社会关注、关心、支持老年人的社会氛围;印制养老护理知识科普彩页,利用九九重阳节等重要节点,在人员密集的广场、公园、集市等场所进行发放、讲解;播放养老护理知识宣传片,走进农村影院,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提升群众的护理知识,形成人人懂养老、人人会养老的良好氛围。
(4)单鹏委员提出的《关于助力〈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的提案》(第64号),办理情况如下:临清市民政局借助于民政系统内部儿童福利工作相关内容培训,对镇街民政工作人员普及《家庭教育促进法》内容,依托镇街、村居通过发放学习材料、村村通大喇叭广播等多种形式对《家庭教育促进法》进行宣传。利用镇街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对孤困儿童等的定期走访探访、入户调查等契机加大《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宣传并监督实施。临清市政府整合各职能部门和社会各界力量,于2021年7月成立临清市未成年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市民政局将依托微信公众号普及家庭教育宣传,在市婚姻登记服务中心发放相关宣传材料,向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宣传家庭教育知识。
(5)李红英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市幸福食堂建设的提案》(第65号),办理情况如下:2023年,按照聊城市政府要求,我市已建成6处幸福食堂,按照相关政策,对前来就餐的老人取消了户籍限制,凡是来就餐的老人按年龄给与不同补助标准,其中,对70-79周岁的老年人,每日补助一餐,每餐补贴1元;对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日补助一餐,每餐补贴2元,补助资金由地方财政负担。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我市实际,通过采取为助餐经营方提供免费使用场所,降低其运营成本,探索快餐店挂牌等措施,探索建设更多的可持续运营助老食堂,为老年人就餐提供更好的服务,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6)祝向华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社区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提案》(第69号),办理情况如下:开展党群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迭代升级”行动,推动构建布局合理、覆盖广泛的党群服务中心体系,优化整合党建、治理、服务等功能,提升党群服务中心综合使用效率,鼓励社区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站,邀请心理咨询师、有资质的志愿者和社会组织为辖区居民开设公益心理咨询课堂、为居民提供心理服务,参与家庭纠纷化解,同居民们分享现实生活中的辛酸苦乐。
(7)徐延田委员提出的《关于整治天价彩礼的提案》(第83号),办理情况如下:一是加强婚俗文化建设。加强婚姻登记场所婚俗文化建设,继承发扬中华传统婚俗文化,宣扬优秀传统婚俗文化,大力弘扬“风雨同舟、相濡以沫、责任担当、互敬互爱”的婚姻理念;依托婚姻登记服务中心等开展集体颁证仪式、举办集体婚礼等,增强结婚登记的仪式感和神圣感,引导新人树立“重领证、轻婚宴、轻彩礼”新时代婚嫁观念;常态化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为青年人树立正确的婚恋观讲好“第一课”。二是广泛开展移风易俗宣传工作。发挥党员干部、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带头抵制恶俗婚闹、高额彩礼,倡导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发挥农村老党员、老干部等乡贤和志愿者、两委干部作用,面对面移风易俗宣传活动,强化新闻媒体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播电视、移动互联网等,宣传并引导群众践行移风易俗。三是搭建平台树立青年群体积极向上的婚恋观。充分发挥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积极搭建农村青年婚恋教育、婚恋交友、婚姻服务平台;扩大“义务红娘”影响力和覆盖面,为农村青年提供婚恋服务,宣传引导抵制高额彩礼、奢华婚礼。
(8)王玉悦委员等提出的《关于在火化场设立死者衣服回收点的提案》(第165号),办理情况如下:一是联合多方力量积极设立死者衣服回收站。在市民政局下属单位市殡仪馆通过向上级部门请示将设立死者衣服回收站纳入到重点事项之中,联合有关部门通过规定程序设立死者衣服回收站。即联系有关部门、单位,尽最大努力争取免费提供回收旧衣服的处置箱,及时将死者衣服进行归纳、收集,并联合行政执法部门对死者衣服进行无害化处理。二是扩大宣传号召市民朋友们禁止焚烧死者衣服。通过宣传让群众知晓焚烧死者旧衣服的弊端,在市殡仪馆显著位置例如显示屏、办理火化业务室、休息室等播放、张贴禁止焚烧衣服的标语、口号等,广而告之,让大家知晓。同时联合镇街进一步扩大宣传,将禁止焚烧衣服的观念深入到市民朋友身体力行中,变为一种自觉行动。三是形成合力转变丢弃死者衣服旧观念。联合环保、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及镇街,让人们认识到丢弃死者衣服对生态环境的危害性,同时要求镇街、村居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乡村文化振兴,做好日常的引导及劝说,纠正随意丢弃死者衣服的影响环境的行为,从每个人自身做起、从每个家庭做起一起携起手来爱护环境、守护好我们美丽的家园。
建议办理情况:(1)康梅代表提出的《关于建设村级老年食堂的建议》,办理情况如下:根据聊城市民政局 聊城市财政局《关于加快推进幸福食堂建设的指导意见》聊民函〔2023〕7号文件要求,结合聊城市重点工作部署,建设普惠型幸福食堂,对前来就餐的老人取消了户籍限制,我市已在城区及部分农村建设了幸福食堂;对按标准建设完成并正式运营的幸福食堂经验收合格后,聊城市财政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企业挂牌型,聊城市财政每处补助1万元;新建改造型,聊城市市财政每处补助3万元。
今年大力推进幸福食堂建设,采取因地制宜、模式多样的建设原则,实施普惠式助餐养老服务,对前来就餐老年人、不论户籍,一律按年龄段享受不同标准的就餐补贴,每日补助一餐。补贴标准:对 70-79 周岁的老年人,每餐补贴 1元;对 80 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每餐补贴 2 元。
您提出的建议非常重要,首先,建设村级老年食堂有助于解决农村老年人的饮食问题。随着农村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日益突出,很多老年人因为身体健康状况不佳、家庭条件有限等原因,饮食问题日益成为一个困扰。建立村级老年食堂,可以提供老年人每天的营养餐,保证他们能够得到充足的营养,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其次,建设村级老年食堂可以促进老年人的交流与活动。在村级老年食堂中,老年人可以找到一个聚集的地方,能够和其他老年人交流,分享生活经验,增进友谊,缓解孤独感。
我市已在城区及部分农村建设了幸福食堂,已在老赵庄镇沈庄村一餐饮企业挂牌经营,经调查研究,沈庄村人口相对集中,周边村庄老年人前往方便,便于老年人出行和就餐。随着老龄化问题的日益突出,政府部门已经开始重视农村老年人的生活保障问题,建设村级老年食堂被列为重点工作,下一步加大建设力度,让更多的老年人享受幸福食堂助餐服务。
(2)吕富国代表提出的《关于在尹庄村新建幸福食堂的建议》,办理情况如下:根据聊城市民政局 聊城市财政局《关于加快推进幸福食堂建设的指导意见》聊民函〔2023〕7号文件要求,结合聊城市重点工作部署,建设普惠型幸福食堂,对前来就餐的老人取消了户籍限制,我市已在城区及部分农村建设了幸福食堂;对按标准建设完成并正式运营的幸福食堂经验收合格后,聊城市财政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企业挂牌型,聊城市财政每处补助1万元;新建改造型,聊城市市财政每处补助3万元。对前来就餐的老年人不论户籍,一律按年龄段享受不同标准的就餐补贴,每日补助一餐。补贴标准:对 70-79 周岁的老年人,每餐补贴 1元;对 80 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每餐补贴 2 元。
您所提议在尹庄村建设一处幸福食堂,尹庄村常住人口2400余人,70岁以上老年人270余人,9月份经调查研究,已经开始谋划在尹庄村建设幸福食堂,11月8日已经正式营业,得到了老年人的认可,11月20日经新华网点赞临清并用《用民生“温度”标注幸福“刻度”》为标题进行宣传。
(3)滕兴旺代表提出的《关于关爱留守儿童的建议》。办理情况如下:
临清市民政局近几年来通过第三方购买服务,对留守儿童进行逐户走访。针对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的缺位和亲情关爱的缺失导致孩子出现的心理问题,进行重点心理辅导,增强孩子的责任心、上进心。并针对因精神关怀缺失、遭受家庭创伤等留守儿童提供人际调适、精神慰藉、心理疏导等专业性关爱服务,促进身心健康。在假期多次开展儿童关爱活动,深入地了解留守儿童的需求,为这些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和身心健康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让全社会都来关心和爱护留守儿童,激励他们自强不息,学会自学、自理、自护、自强、自律,做生活的强者,享受生活的幸福和快乐。让更多的人来关爱留守儿童,走近留守儿童,让人人都献出一点爱,让留守儿童感受到家的温馨和社会的温暖。
临清市民政局充分发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制机制优势,统筹整合对未成年人负有监护、教育、帮扶、救助等特殊职责的行业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资源,形成纵向贯穿市、镇(街道)、社区、网格村四级,横向衔接全市32个职能部门单位和2个保险公司的工作体系。成立由公检法司民组成的法治护航协作小组,文教体卫组成的立德护航协作小组,工妇团残关组成的关爱护航协作小组,律师、见义勇为、慈善公益等协会组成的帮扶护航协作小组,群策群力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探索创新全领域、立体化救助帮扶工作机制。市公安局成立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整治工作团队,市法院成立未成年人综合审判研究团队,市检察院成立公益监护人团队,市司法局成立未成年人公益律师团队,市民政局成立未成年志愿服务团队,结合实际建立完善《临清市未成年人保护联盟框架书》,出台《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办理机制》《“一站式”询问室使用细则》等8项管理制度,引入心理学方法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人格测评与甄别,以严密的制度体系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扫码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