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
  • 【文字解读】《临清市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设立不动产登记服务窗口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不动产登记便民化服务工作改革的决策部署,真正打通不动产权证书办理的“最后一公里”,构建我市不动产登记“就近办、快速办”服务新格局,制订了《临清市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设立不动产登记服务窗口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一、方案制定背景及目标目前,我市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已全部完成并颁发证书。为落实好市政府“我为群众办实事,改革赋能兴聊城”的实践活动,《方案》按照“服务为民、问题导向、市镇联动、共建共享”基本原则,将有序推进我市各镇(街道)便民服务大厅设立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窗口并正常运行,进一步方便农民群众就近办理相关登记业务,有力推动我市构建便民利企的不动产登记工作体系。二、起草依据《方案》主要依据自然资源部《“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建设指南》、《关于协同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意见》(自然资发〔2020〕83号)、《关于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促进营商环境优化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推进不动产登记入乡镇的工作要求和我市实际工作需要,形成了《方案》初稿,并征求了部分镇(街道)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建议,对《方案》进行了修订完善,形成此稿。三、主要内容《方案》包括工作目标、具体任务、有关要求等三大部分,从组织到位、业务流程,加强组织领导、加强队伍建设、明确时间要求、加强督导检查等六个方面对具体任务和有关工作要求进行了明确。(一)目标任务。《方案》旨在通过有序推进我市各镇(街道)便民服务大厅设立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窗口并正常运行,进一步完善我市不动产登记服务站点布局,方便农民群众就近办理相关登记业务,构建便捷高效的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体系。(二)确保组织到位。《方案》明确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做好工作指导、督导,各镇(街道)负责落实。各镇(街道)成立专项领导小组,负责研究落实各项政策,在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合理设置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窗口,做到办公场所、设施设备、业务平台、人员队伍等工作同步推进,保障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窗口尽快建立、完善,同时做好本辖区的政策宣传工作。市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指导便民服务窗口建设。(三)确定业务流程。《方案》明确群众可到属地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窗口”办理不动产登记相关的首次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等业务。同时,对窗口工作人员在外网受理、内网审核、缮证、纸质档案的移交归档等环节的操作规范与制度落实进行了详细要求。(四)明确时间节点。4月30日前,各镇(街道)落实好场所、设备、人员;不动产登记中心于8月30日前完成所有镇办窗口工作人员培训工作,确保被培训人员应知应会、能独立操作业务;9月10日前,完成各种设备调试及模拟业务测试;自9月15日起,正式受理不动产登记业务。(五)加强督导检查。市政府办公室、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对该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各镇(街道)务必按时组织完成,定期向市政府办公室、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并将此项工作列入各镇(街道)营商环境年度工作考核事项。

    2024-03-05 查看详情>
  • 【文字解读】《临清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一、背景与目标为了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临清市人民政府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特制定了《临清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该目录旨在明确本年度内临清市人民政府需要完成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并为各相关单位提供明确的工作指导和时间安排。二、决策事项概览根据目录,临清市人民政府在2024年度需要完成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共有5项,涉及乡村振兴、碳达峰、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科技强市建设以及历史地段保护等多个方面。这些决策事项旨在推动临清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提升城市品质,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以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挑战。三、具体决策事项分析(一)临清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23—2027年)该决策事项由市发展改革局承办,计划于2024年5月完成。该规划旨在明确临清市未来五年的乡村振兴目标和路径,通过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措施,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实施。(二)临清市碳达峰方案该决策事项同样由市发展改革局承办,计划于2024年6月完成。碳达峰是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措施之一,该方案将明确临清市实现碳达峰的具体目标、路径和措施,为临清市绿色低碳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三)临清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24—2025年)该决策事项由市发展改革局承办,计划于2024年6月完成。随着电动汽车的普及和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快速发展,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成为关键。该规划将明确临清市未来两年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目标、布局和措施,为电动汽车的推广使用提供有力保障。(四)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科技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该决策事项由市科技局承办,计划于2024年10月完成。该实施意见旨在明确临清市在新时代推进科技强市建设的具体目标、任务和措施,通过加强科技创新、培育高新技术产业、优化科技服务体系等方式,提升临清市的科技实力和创新能力。(五)国营棉纺厂历史地段保护规划该决策事项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承办,计划于2024年11月完成。国营棉纺厂历史地段是临清市的重要历史文化遗产,该规划将明确其保护目标、保护范围和保护措施,为历史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提供有力支撑。四、总结与展望通过制定《临清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临清市人民政府明确了本年度内需要完成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及其时间表。这些决策事项的实施将有助于推动临清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提升城市品质、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以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挑战。未来,临清市人民政府将继续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为临清市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2024-02-20 查看详情>
  • 【文字解读】《临清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临清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临清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临清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临政字〔2023〕64号)文件解读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强化源头管理,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市政府印发了《临清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临清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临政字〔2023〕64号)。一、政策背景根据《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第四条之规定,市司法局结合市政府职责权限和我市实际,牵头编制市政府2023年度决策事项目录(包括决策事项名称、承办单位等内容)。3月8日,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公布临清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临政字〔2023〕12号),并向社会进行公布。全年合法性审查过程中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动态跟踪调整,截至12月7日,共完成12个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二、出台目的第四季度,我市需对全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进行年度总公开,使社会公众了解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完成情况,实现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公开化、透明化。三、制定依据(一)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二)《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三)《关于公布临清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临政字〔2023〕12号)四、主要内容《通知》共三部分,主要包括:(一)将4件决策事项调出目录;(二)将8件决策事项调入目录;(三)明确要求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五、重要举措为确保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按照国家和省要求,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围绕决策事项,各承办部门经广泛调研论证,形成决策草案征求意见稿,除依法不予公开的以外,须采用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组织相关部门单位会签、召开专家论证及风险评估会议进行充分论证评估,形成草案送审稿,由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后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研究,通过审议后方可依程序作出决策。

    2023-12-27 查看详情>
  • 【部门文件解读】《关于理顺临清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的通知》政策解读

    《关于理顺临清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政策制定背景近年来,我市居民天然气需求大幅增长,而上游提供的居民用气量明显不足,供需形势日益严峻。特别是用气高峰时段,天然气供给端结构性、时段性、区域性矛盾突出,上游气源企业气价市场化程度逐步提高,价格随市场变化的幅度、频率明显加快。2021年,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经价格听证程序,我市出台了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其中规定,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联动调整周期不少于1年,在联动周期内综合城市门站价格变动幅度达到或超过8%时,销售价格根据城市门站价格变动情况进行相应调整。经测算,在最近一个年度联动周期内满足居民使用量的综合城市门站价格上涨幅度为18.9%,达到联动机制启动条件。经研究,决定启动居民用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自11月20日起调整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二、政策制定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十四五”时期深化价格机制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689号);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落实居民用气价格联动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286号);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健全完善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552号);临清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理顺临清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的通知》(临发改价格 〔2021〕19号)。三、调整天然气价格对市民生活的影响2023年6月,我局对临清新能天然气有限公司2022年度管道天然气购销成本情况进行了核算,按照购进单价由低至高的原则,2022年满足居民用天然气量的综合购进成本为2.57元/立方米,加上配气成本,销售价格应调整为3.13元/立方米。综合考虑燃气企业经营状况及市民承受能力,经研究,居民用管道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确定为2.99元/立方米。我市目前执行的第一档居民用气量为300立方米,基本满足95%的家庭用气量。调整价格后,在第一档气量完全使用的情况下,家庭月平均增加燃气成本支出8.75元,不会大幅度增加居民生活成本。 

    2023-11-15 查看详情>
政策简明问答
【政策简明问答】《临清市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设立不动产登记服务窗口实施方案》

问:出台此项《方案》的必要性?答: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对优化营商环境和“高效办成一件事”等重点任务的精神要求,贯彻落实临清市关于加快不动产登记便民化服务工作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打通不动产权证书办理的“最后一公里”,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提升群众满意度,制订了《临清市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设立不动产登记服务窗口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问:这个《方案》出台的背景和目的?答:近年来,我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便利度不断提升,有力的促进了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但随着我市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以及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等重点工作的持续推进,农村不动产登记业务量逐渐增加,也暴露出我市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在覆盖范围、站点布局等方面的短板。《方案》的出台有利于拓展我市不动产登记服务的覆盖广度,完善不动产登记服务站点的镇街布局,压缩群众和企业业务办理半径,减轻群众和企业办事成本,助力我市构建不动产登记“一站办、就近办、快速办”新格局。问:这个《方案》的起草依据?答:《方案》主要依据自然资源部《“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建设指南》、《关于协同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意见》(自然资发〔2020〕83号)、《关于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促进营商环境优化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推进不动产登记入乡镇的工作要求和我市实际工作需要,形成了《方案》初稿,并征求了部分镇(街道)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建议,对《方案》进行了修订完善,形成此稿。问:这个《方案》的主要内容?答:《方案》包括工作目标、具体任务、有关要求等三大部分,从组织到位、业务流程,加强组织领导、加强队伍建设、明确时间要求、加强督导检查等六个方面对具体任务和有关工作要求进行了明确。(一)目标任务。《方案》旨在通过有序推进我市各镇(街道)便民服务大厅设立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窗口并正常运行,进一步完善我市不动产登记服务站点布局,方便农民群众就近办理相关登记业务,构建便捷高效的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体系。(二)确保组织到位。《方案》明确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做好工作指导、督导,各镇(街道)负责落实。各镇(街道)成立专项领导小组,负责研究落实各项政策,在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合理设置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窗口,做到办公场所、设施设备、业务平台、人员队伍等工作同步推进,保障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窗口尽快建立、完善,同时做好本辖区的政策宣传工作。市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指导便民服务窗口建设。(三)确定业务流程。《方案》明确群众可到属地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窗口”办理不动产登记相关的首次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等业务。同时,对窗口工作人员在外网受理、内网审核、缮证、纸质档案的移交归档等环节的操作规范与制度落实进行了详细要求。(四)明确时间节点。《方案》明确4月30日前,各镇(街道)落实好场所、设备、人员;不动产登记中心于8月30日前完成所有镇办窗口工作人员培训工作,确保被培训人员应知应会、能独立操作业务;9月10日前,完成各种设备调试及模拟业务测试;自9月15日起,正式受理不动产登记业务。(五)加强督导检查。《方案》明确市政府办公室、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对该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各镇(街道)务必按时组织完成,定期向市政府办公室、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并将此项工作列入各镇(街道)营商环境年度工作考核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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