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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文件解读】《关于理顺临清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的通知》政策解读

    《关于理顺临清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政策制定背景近年来,我市居民天然气需求大幅增长,而上游提供的居民用气量明显不足,供需形势日益严峻。特别是用气高峰时段,天然气供给端结构性、时段性、区域性矛盾突出,上游气源企业气价市场化程度逐步提高,价格随市场变化的幅度、频率明显加快。2021年,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经价格听证程序,我市出台了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其中规定,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联动调整周期不少于1年,在联动周期内综合城市门站价格变动幅度达到或超过8%时,销售价格根据城市门站价格变动情况进行相应调整。经测算,在最近一个年度联动周期内满足居民使用量的综合城市门站价格上涨幅度为18.9%,达到联动机制启动条件。经研究,决定启动居民用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自11月20日起调整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二、政策制定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十四五”时期深化价格机制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689号);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落实居民用气价格联动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286号);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健全完善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552号);临清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理顺临清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的通知》(临发改价格 〔2021〕19号)。三、调整天然气价格对市民生活的影响2023年6月,我局对临清新能天然气有限公司2022年度管道天然气购销成本情况进行了核算,按照购进单价由低至高的原则,2022年满足居民用天然气量的综合购进成本为2.57元/立方米,加上配气成本,销售价格应调整为3.13元/立方米。综合考虑燃气企业经营状况及市民承受能力,经研究,居民用管道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确定为2.99元/立方米。我市目前执行的第一档居民用气量为300立方米,基本满足95%的家庭用气量。调整价格后,在第一档气量完全使用的情况下,家庭月平均增加燃气成本支出8.75元,不会大幅度增加居民生活成本。 

    2023-11-15 查看详情>
  • 【部门文件解读 】《关于继续执行临清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张官屯水库工业供水价格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关于《关于继续执行临清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张官屯水库工业供水价格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一、文件制定背景根据《山东省定价目录》,结合临清市瑞源水务有限公司《关于延期调整张官屯水库工业供水价格的申请》,临清市发展和改革局、临清市财政局、临清市重点水利项目服务中心联合印发了《关于继续执行临清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张官屯水库工业供水价格的通知》。二、文件制定依据1.《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临清市续建配套工程特许经营协议》2.《临清市城北供水管道工程PPP项目合同》3.《关于调整供水服务费单价的函》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南水北调东线一期主体工程运行初期供水价格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30号)三、适用范围临清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张官屯水库工业供水价格。四、文件主要内容我市继续执行张官屯水库工业供水价格3.91元/吨。五、实施时间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截至2026年10月31日。 

    2023-11-01 查看详情>
  • 解读《临清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一、文件出台的必要性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加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同应对的要求,统一预警分级标准,进一步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减轻重污染天气影响。把重污染天气应对作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内容,以修订预案为抓手,建立健全职责明确、流程清晰、措施可行、督查到位、确保效果的工作体系,不断提高重污染天气应对水平。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是提高环境管理水平、有效回应群众对环境质量改善的诉求、最大程度保障群众健康的具体行动。制定《临清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完善我市环境应急机制,提高政府预防和处理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意义十分重大。二、起草依据及过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聊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3〕34号)、《关于印发聊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三个应急预案的通知》(聊政办字〔2023〕25号)等。聊城市生态环境局临清市分局向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交警大队等17个部门征求了意见。三、《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包括10大部分,分别为总则(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预案体系、工作原则)、组织机构及职责(组织机构、机构职责)、预报预警(风险评估、预警分级、监测预报、预警发布、预警解除与调整)、应急响应(应急响应分级、应急响应启动、总体减排要求、应急响应措施、应急响应终止、信息报送和总结评估)、保障措施(组织保障、经费保障、物资保障、预报能力保障、信息联络保障)、信息发布(应急预案发布、预警信息发布)、应急演练、预案管理(预案宣传、预案培训、预案备案、预案修订条件)、责任追究、附则四、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政策解读单位:聊城市生态环境局临清市分局咨询电话:0635-2321823 

    2023-10-31 查看详情>
  • 《临清市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做好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完善我市住房保障体系,充分落实住房保障“提标扩面”政策,切实解决我市城镇中等偏下及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的住房困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二、政策依据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鲁建住字[2019]8号),参照《聊城市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暂行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三、主要内容1、保障范围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城市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城市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以家庭为单位实施保障。本办法所称家庭主要是指由夫妻双方和其未婚子女为主构成的社会生活单位(含正在服义务兵役的子女、在外地读书的未婚子女、原同户籍的服刑人员);年满35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单身(含离异)人员及年满20周岁新就业和外来务工人员等,按家庭对待。已享受公有住房(含保障性住房)保障的不得申请住房租赁补贴。2、 住房租赁补贴标准(城市低保住房困难家庭每月每平方米补助12元;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每月每平方米补助11元;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每月每平方米补助8元。3、补贴面积1人的保障家庭按30平方米、2人的保障家庭按45平方米、3人及以上的保障家庭按60平方米发放住房租赁补贴。4、申报流程特困人员家庭、城市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应向临清市政务服务大厅 (中心)服务窗口申请报名,实行“一窗受理”。

    2023-10-26 查看详情>
政策简明问答
政策简明问答:《2023年临清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一、《工作要点》的起草背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23〕8号)和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聊城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聊政办发〔2023〕9号)要求,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新形势,助力打造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效能政府、数字政府、廉洁政府,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凝聚团结向上的磅礴力量。二、《工作要点》围绕推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提出了哪些工作任务?(一)围绕促进经济发展量质齐升强化公开。聚焦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双招双引”、城市建设、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等领域信息公开。(二)围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强化公开。推进创新技术攻克、创新主体培育、创新平台搭建、创新企业壮大、创新人才引育等方面信息公开。(三)围绕重点民生领域强化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包括就业、教育、社会救助、住房保障、养老托育等方面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三)围绕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强化公开。针对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贫困劳动力、失业人员、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城乡公益性岗位、就业创业补贴、灵活就业支持政策等信息公开。(四)围绕落实重点工作信息强化公开。实行政务公开全时间周期管理,将政务公开工作嵌入整体工作共同谋划。(责任单位:各镇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加大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实施等信息公开力度。三、《工作要点》在推进全市政务工作方面发挥着什么作用?《工作要点》是全市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的重要抓手,通过制定《工作要点》,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主体,严格时限要求等内容,能有效指导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同时使得工作提高透明度,获得人民群众的监督,提供一个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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