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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解读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5月21日,临清市人民政府出台《临清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深入学习领会、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市发展改革局经济保障中心副主任陶德悦同志对《实施方案》进行了解读。推动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于高质量发展大局作出的重大部署,是临清市扩大投资、促进消费的重大机遇,也是推动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迫切需要。按照临清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市发展改革局会同相关部门共同研究,起草完成了《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分为三个部分,提出了工作目标、34项具体措施和保障措施。《实施方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纵深推进“三个十大”行动计划,着力提升重点领域设备水平,畅通消费品更新换代路径,扩大有潜能的消费和有效益的投资,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助力全市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建设取得新突破。《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工业重点领域达到能效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达到35%以上;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1万辆以上,国三及以下非营运柴油货车基本淘汰;报废汽车规范回收拆解量达到6000辆,二手车交易量与新车销售比值达到0.8:1。《实施方案》提出到2027年,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30%以上;工业重点领域低于能效基准水平的全部完成更新改造,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大幅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5%、77%;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约一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是关系全局的一件大事,不仅是全面激发有效需求的精准之策,也是催生壮大新质生产力的现实之需,还是推动绿色安全发展的必由之路,更是创造美好生活条件的惠民之举。下一步,临清市发展和改革局将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好牵头抓总的作用,积极会同相关部门,持续加大财政、金融、税收等政策支持力度,打好政策“组合拳”,扎扎实实推动《实施方案》落地落细,让政策红利直达企业和消费者,确保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取得实效。 发文时间:2024-05-21
  • 【负责人解读】临清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局长朱荣光解读《关于加快推进现代流通强县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主持人:大家好!日前,我市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现代流通强县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为了让大家更好地了解文件内容,今天我们非常高兴邀请到临清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朱荣光局长,向大家介绍有关情况。朱荣光:主持人好,大家好。主持人:朱局长,我们是在什么背景下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现代流通强县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朱荣光:随着社会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流通行业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流通行业的发展已经成为全国各地普遍关注的焦点。当前,传统商业经济已经无法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在这种背景下,加快推进现代流通强县建设成为了我市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主要选择。通过发展现代流通业,可以促进农产品的销售和流通,提高农民收入,激发我市经济活力,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发展。主持人:有哪些决策依据?朱荣光:该实施意见根据《山东省现代流通强县财政激励政策实施方案》(鲁财工[2022]4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对外开放强县和现代流通强县专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工[2022]11号)及山东省现代流通强县申报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和规划编制成果。主持人:《关于加快推进现代流通强县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出台目的是什么?朱荣光:为全面提升我市流通行业发展水平和流通效率,加快建设现代流通体系,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临清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发展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现代流通强县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本文件的出台,旨在培育壮大现代流通企业,优化流通网络布局,强化流通体系支撑,创新流通业态模式,推动我市流通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的快速全面发展。主持人:《关于加快推进现代流通强县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总体发展目标是什么?朱荣光:到2025年,全市流通领域主要指标在全省处于领先位次,实现现代流通与重点产业相互融合、相互促进。优化流通网络布局,强化流通体系支撑,创新流通业态模式,进一步提高流通效率,降低流通成本,持续提升流通服务产业能力,提高经济社会贡献度,全面构建现代流通发展新优势,提升全市商贸流通现代化水平。主持人:《关于加快推进现代流通强县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制定了哪些重要举措?朱荣光:《关于加快推进现代流通强县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分四大举措,包括高标准建设城市商业体系、完善现代流通网络布局、进一步推动消费扩容提质、进一步促进流通降本增效等内容。一是高标准建设城市商业体系。提升传统消费品质。鼓励商贸企业扩宽“线上+线下”销售渠道,发展社区团购、首店经济等新模式,释放消费潜力。加强县域商业体系、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和商圈优化提升工作,打造特色商业街区,引导骨干流通企业优化零售网点布局,加快便利店品牌化、连锁化发展二是完善现代流通网络布局。积极培育和引进商贸流通主体,打造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现代商贸流通企业。推动大中小流通企业协同发展。全面提升现代流通设施水平,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立足主城区的核心位置,依托现有优势,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完善城乡配送体系。推进镇域商业网点建设,引导建设乡镇商贸中心。三是进一步推动消费扩容提质。积极挖掘城乡消费潜力,促进商品消费,畅通汽车、家电、家具等大宗商品消费链条。拓展服务消费,提振餐饮消费,促进家政服务提质扩容。鼓励直播电商发展,推动传统品牌建设与新兴业态结合实现消费扩容提质。四是进一步促进流通降本增效。整合挖掘销售数据,分析匹配个性化需求,加快实现快递物流共享共配。开展智能化运营,促进电子商务规范创新发展、实体零售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加大企业主体培育力度,带动流通行业整体水平提升。主持人:《关于加快推进现代流通强县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有哪些特点?朱荣光:该实施意见有如下特点:政策性强:该意见旨在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明确提出了加快推进现代流通强县建设的具体措施和任务分工,为县级政府提供了明确的行动指南。目标明确: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到2025年,现代流通体系基本建立,流通效率和效益显著提高,现代流通强县建设取得明显成效。这为县级政府明确了短期内的目标,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措施有力:实施意见围绕流通基础设施、流通技术创新、流通领域改革、流通产业升级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有力措施,旨在提高流通体系的整体水平。任务具体:意见将现代流通强县建设细化为若干具体任务,如提升流通基础设施水平、优化流通产业结构、培育壮大流通企业等,便于县级政府有针对性地推进工作。分工明确:意见对有关部门在现代流通强县建设中的职责进行了明确划分,有利于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强化保障:意见明确指出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等,为现代流通强县建设提供有力保障。主持人:好的,感谢朱局长的讲解,今天的政策解读到此结束,感谢大家。 发文时间:2024-04-12
  • 【负责人解读】临清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 成员、副局长王颜东对《关于加快服务业 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解读,,2024年4月,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下文简称《实施意见》),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服务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对我市加快构建优质高效服务业新体系,推动全市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一、出台背景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培育发展新动能的关键领域,是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的有力支撑。近年来,我市服务业呈现稳步增长的发展态势,对经济增长的贡献逐步增强。去年以来,全市上下聚焦省、聊城市加快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要求,以实施服务业“三百”工程为总抓手,服务业持续较快恢复,成为拉动经济的重要增长点。2023年,全市服务业实现增加值151.31亿元,占GDP比重达到50.4%,对GDP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2%,比2022年提高12.1个百分点,拉动经济增长3.4个百分点。为进一步发挥优势、补齐短板、提升服务业对经济发展的支撑和拉动作用,市发展改革局立足我市产业基础和资源禀赋,研究制定《实施意见》,明确我市生产性服务业、生活性服务业和新兴服务业的重点发力领域,推动全市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二、重要意义结合当前经济形势,无论是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支撑碳减污扩绿增长,还是科技水平和创新发展能力,都需要加快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给出了推动我市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路径,立足全市产业发展基础和资源禀赋,明确了生产性服务业、生活性服务业和新兴服务业应突破发展的重点行业,力争在全市形成优势互补、重点突出的服务业发展格局。此外还聚力创新融合发展,将多业融合发展工程放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七大工程首位,推动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深度融合,促进服务业各个业态之间渗透交融、协同创新,加强服务业技术创新、业态创新、模式创新,增强服务经济发展新动能。三、下一步发展方向一是聚焦生产性服务业夯实基础。加快推进高速公路、高速铁路、内陆港等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完善联运枢纽网络。依托青港国际物流,发挥内陆港功能,强化临清市内陆港货运枢纽场站建设,打造京鲁冀豫交界区域性集装箱集散中心。做大做强冷链物流,加快发展智慧快递物流,促进邮政快递服务与电子商务、交通运输等关联产业协同发展。二是聚焦生活性服务业提档扩容。编制《临清市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临清市文化和旅游项目规划》,深入挖掘文旅资源,策划充实文旅项目。深入推进医养结合服务发展,推动中医药与健康产业深度融合。引导鼓励辖区中医医疗机构结合养老机构。健全政府为困难老年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公办机构入住轮候、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等基本养老服务制度。面向拟从事养老、托育、家政等生活性服务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升技能服务水平。三是聚焦新兴服务业提速布局。加快发展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工业软件、新兴平台软件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提升全链条数字化水平。鼓励有条件的部门和企业开发新型数据中心,利用县级节点提供数据支撑,在医疗健康、文化旅游、交通出行等领域落地一批应用场景。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全面归集服务业企业各类信用信息,提升行业监管效能,提高融资服务效率。 发文时间:2024-04-11
  • 【负责人解读】临清市发展和改革局武学岭同志解读《关于理顺临清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的通知》,,解读人:临清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经济运行保障中心主任  武学岭近日,临清市发展和改革局印发了《关于理顺临清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的通知》。临清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经济运行保障中心主任武学岭同志对《关于理顺临清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的通知》进行解读。一、政策制定背景是什么?答:近年来,我市居民天然气需求大幅增长,而上游提供的居民用气量明显不足,供需形势日益严峻。特别是用气高峰时段,天然气供给端结构性、时段性、区域性矛盾突出,上游气源企业气价市场化程度逐步提高,价格随市场变化的幅度、频率明显加快。2021年,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经价格听证程序,我市出台了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其中规定,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联动调整周期不少于1年,在联动周期内综合城市门站价格变动幅度达到或超过8%时,销售价格根据城市门站价格变动情况进行相应调整。经测算,在最近一个年度联动周期内满足居民使用量的综合城市门站价格上涨幅度为18.9%,达到联动机制启动条件。经研究,决定启动居民用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自11月20日起调整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二、政策制定依据是什么?答: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十四五”时期深化价格机制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689号);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落实居民用气价格联动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286号);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健全完善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552号);临清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理顺临清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的通知》(临发改价格 〔2021〕19号)。三、调整天然气价格对市民生活的影响答:2023年6月,我局对临清新能天然气有限公司2022年度管道天然气购销成本情况进行了核算,按照购进单价由低至高的原则,2022年满足居民用天然气量的综合购进成本为2.57元/立方米,加上配气成本,销售价格应调整为3.13元/立方米。综合考虑燃气企业经营状况及市民承受能力,经研究,居民用管道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确定为2.99元/立方米。我市目前执行的第一档居民用气量为300立方米,基本满足95%的家庭用气量。调整价格后,在第一档气量完全使用的情况下,家庭月平均增加燃气成本支出8.75元,不会大幅度增加居民生活成本。 发文时间:2023-11-14
  • 【负责人解读】临清市发展和改革局武学岭同志解读《关于继续执行临清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张官屯水库工业供水价格的通知》,,近日,临清市发展和改革局、临清市财政局、临清市重点水利项目服务中心联合印发了《关于继续执行临清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张官屯水库工业供水价格的通知》。临清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经济运行保障中心主任武学岭同志对《关于继续执行临清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张官屯水库工业供水价格的通知》进行解读。一、文件制定背景是什么?答:根据《山东省定价目录》,结合临清市瑞源水务有限公司《关于延期调整张官屯水库工业供水价格的申请》,临清市发展和改革局、临清市财政局、临清市重点水利项目服务中心联合印发了《关于继续执行临清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张官屯水库工业供水价格的通知》。二、文件制定依据是什么?答:《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临清市续建配套工程特许经营协议》、《临清市城北供水管道工程PPP项目合同》、《关于调整供水服务费单价的函》、《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南水北调东线一期主体工程运行初期供水价格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30号)。三、适用范围是什么?答:临清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张官屯水库工业供水价格。四、文件主要内容是什么?答:我市继续执行张官屯水库工业供水价格3.91元/吨。五、实施时间是什么?答: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截至2026年10月31日。 发文时间:2023-11-01
  • 【负责人解读】《临清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解读人:临清市卫生健康局党组书记、局长 韩义2023年10月29日,临清市人民政府印发《临清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现解读如下:一、 起草背景中共中央、国务院曾明确指示:人口发展是关系中华民族发展的大事情。近年来,我市出生人口逐年下降,2017-2022年分别出生为11151人、8492人、7231人、5383人、4721人、4376人,尤其是在2020年出现大幅下降,下降幅度达到25.6%,近两年下降幅度减缓,分别为12.3%、7.3%左右。据2020年第七次人口普查统计,我市80年-89年出生人群共127800人,其中女性62963人;而90年-99年出生人群共61717人,其中女性29669人。适龄婚育人群对半式减少是出生人口下降的一项因素,而另一项因素则是在社会现代化的过程中,生育转变有一个规律性呈现,即随着社会发展水平和家庭生活水平的提高,生育意愿和生育能力却出现弱化的趋势,年龄越低的育龄人群生育意愿越低。基于此,贯彻人口长期发展政策已成为稳定我市人口形势、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向好的关键一步。2021 年 6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同年 8 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山东省人大常委会修改了《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省委、省政府印发了《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发展实施方案》,2023年7月,聊城市委、市政府印发了《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发展实施方案》,同时要求县级制定贯彻措施并组织抓好落实。二、 起草目的为解决我市人口结构矛盾的突出问题,缓解人口老龄化程度,改善人口性别比例,从根本上实现我市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特起草《临清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三、 出台过程根据市委领导批示,我局牵头有关部门,成立了方案起草专班,利用近3个月的时间集中精力编制整理,形成《方案》初稿。一是积深入开展基层调研。通过网络、走访等多种方式调查摸底,摸清辖区内人口生育现状,切实了解群众生育需求、计生诉求,切实摸清人口形势走低本脉,切实理清我市生育形势现状。二是公开主动汲取意见。积极征求相关市直部门意见及公开征求群众意见,并邀请人口专家进行《方案》论证会,深入剖析我市在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落实配套支持措施中遇到的难点和堵点,找出切实有效的突破口。三是扎实开展人口风险评估。对当前我市人口发展可能出现的风险点及时作出政策封堵,形成《方案(征求意见稿)》。此外,为保障《方案》编制快速有效,先后三次征求35个部门及相关法规部门科室的意见建议,充分吸收各部门、法规部门科室的意见,组织集体研究,最终完成文稿。四、 制定依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国家17部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山东省委 省政府《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聊城市委 市政府《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文件。五、主要内容《实施方案》分为总体目标、主要措施、保障措施三部分。以贯彻落实省、市文件精神为主。其中,第一部分总体目标,分阶段提出了 2025 年、2035 年人口发展目标;第二部分主要任务和措施,从积极有序实施三孩生育政策、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推进普惠托育服务大力发展、营造生育友好环境、持续关爱计划生育家庭等 5 个方面提出具体激励措施,鼓励人口生育,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第三部分提出加强党的领导、增强工作合力、强化基层基础和做好宣传引导四个方面保障机制,并逐一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一是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支持。到2024年年底,建立一所公办独立的托育服务机构;县级财政对达到市级示范的公办独立托育机构给予10万元的建设资金支持,对县级示范性托育机构给予一次性奖补资金。 二是加强生育养老假期待遇支持。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落实国家及省规定的休假政策。政策内生育二孩及以上的,提倡用人单位增加配偶陪产假5天,3岁以下婴幼儿父母每年各增加育儿假5天。设立计划生育家庭父母护理假,计划生育家庭年满六十周岁的老人,因病住院治疗期间,给予独生子女每年累计十日、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七日的护理假。三是加强养育成本支持。对完成备案且按照政府普惠指导价招收3岁以下婴幼儿的托育服务机构,由县级财政按照实际收托数,给予二孩、三孩保育费分档补贴,其中二孩标准为不低于300元/人/月,三孩标准为不低于400元/人/月。四是加强住房保障支持。健全支持生育的住房保障政策,二孩三孩家庭于2023 年12月 31 日前在我市辖区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财政发放3万元/套购房消费券。二孩、多孩家庭内均为未成年子女且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家庭,购买我市首套自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满足首付款比例要求的前提下,单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可贷额度提高至27万,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可贷额度提高至45万;在配租公租房时,对符合我市城镇公租房保障条件的,二孩及以上家庭内子女均为未成年子女且按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优先纳入实物配租保障范围。五是加强医保政策支持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二孩住院分娩医疗费医保支付不低于1500元,三孩不低于3000元。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二孩住院分娩医疗费医保政策内报销比例不低于80%,三孩不低于90%。六是加强计生家庭帮扶支持。发挥民政和慈善在社会救助中的保障作用,对我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父母(包括伤残的独生子女),报销单次住院个人自付费用的50%,年度个人救助金额累计不超过5万元。深入开展“暖心行动”,有失独家庭的镇(街)至少建设一处利用率高的“暖心家园”。中秋节、春节等重大节日由镇级组织以登门走访、发放慰问金慰问品等形式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开展节日慰问活动。六、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临清市卫生健康局  咨询电话:0635-7101812   发文时间:2023-10-30
  • 【负责人解读】临清市发展和改革局武学岭同志解读《关于调整临清市巡游出租车运价的通知》,,近日,临清市发展和改革局、临清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临清市巡游出租车运价的通知》。临清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经济运行保障中心主任武学岭同志对《关于调整临清市巡游出租车运价的通知》进行解读。一、文件制定背景是什么?答:为进一步加强巡游出租汽车行业管理,规范收费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省、市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管理有关规定,起草了《关于调整临清市巡游出租车运价的通知》(临发改价格〔2023〕19号)。二、文件制定依据是什么?答:《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山东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0〕1361号)。三、文件主要内容是什么?答:(一)基本运价1、起租价。3公里6元。2、车公里租费。3公里以上计价单位为0.5公里,每公里租费为1.5元。(二)特殊情形运价1、等候收费和低速运行费。根据乘客要求停车等候或由于道路等客观条件限制,行驶速度低于12公里/小时开始自动计时收取,每满5分钟加收1.5元,不满5分钟不计收。2、空驶费。回空里程基数为7公里,实行阶梯式回空里程费,出租车运行里程7公里(不含)至20公里(含)之间时,每公里加收50%基本运价,20公里(不含)以上,每公里加收75%基本运价。3、夜间收费。起租费较日间加收0.5元,3公里以上运价较日间加收15%。第一季度、第四季度夜间时间为:21时至次日6时;第二季度、第三季度夜间时间为:22时至次日5时。 发文时间:2023-09-26
  • 【负责人解读】2023年我国将开展第5次全国经济普查 普查条例修改了哪些内容?,,  日前,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决定(草案)》。《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何要修改?修改了哪些内容?经济普查又将对我们的生活产生哪些影响?在7月10日国新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家统计局有关负责人进行了解读。  经济普查不是随机查、随便查,而是有章可循、依法办事  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与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组成三大周期性全国普查项目。通过对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进行全面调查,人们可以了解我国第二、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  今年我国将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这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的首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一项重要综合性基础性工作。”国家统计局副局长贾楠说,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摸清我国最新家底和国力,把握经济发展新变化和新特征,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客观需要。“普查将全面反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  经济普查不是随机查、随便查,而是有章可循、依法办事。这个“章法”就是《全国经济普查条例》。2003年,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决定将工业普查、第三产业普查和基本单位普查整合为经济普查,并于2004年开展了全国第一次经济普查。为依法开展普查,2004年国务院公布实施了《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此后,经济普查每五年进行一次。  为适应新形势下经济普查工作的需要,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国务院决定修改2004年公布施行的《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以下称原条例)。贾楠介绍,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原条例有关经济普查的行业范围、普查方法、普查机构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的一些规定,已不能完全适应实际情况变化,有必要修改完善。此外,2009年修订了《统计法》,2017年制定了《统计法实施条例》,原条例的个别条款也需要与《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相衔接。  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国家统计局起草了《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修正案(送审稿)》。司法部又会同国家统计局等部门反复研究修改,形成了《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决定(草案)》,已于7月4日经国务院常务会审议通过,近日将以国务院令予以发布。  适应新形势新变化,主要修改四方面  那么《条例》主要修改了哪些内容呢?据贾楠介绍,修改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首先,完善有关经济普查行业范围的规定。修改后的《条例》对经济普查的行业范围不再具体列举,表述为:“经济普查的行业范围为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所涵盖的行业,具体行业分类依照以国家标准形式公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执行。”  贾楠介绍,随着营商环境的不断改善,近年来我国各类经济主体呈井喷式增长。据初步测算,约有3000万个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以及近6000万个个体经营户,需要组织普查员和指导员逐一入户,现场登记,采集普查数据。  其次,适当调整有关经济普查方法的规定。修改后的《条例》适当扩大了采用抽样调查方法的对象范围,规定对小微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等也可以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同时,为进一步减轻经济普查对象负担,降低经济普查成本,根据《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还增加规定经济普查应当充分利用行政记录等资料的款项。  第三,目前经济普查数据采集、审核和上报等,已由填报纸质普查表并逐级审核上报的传统方式,转变为使用电子设备现场采集数据、企业联网直报等新的数据处理方式。为适应这一变化,《条例》不再规定经济普查机构应当“逐级”上报普查数据。  最后,为与《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相衔接,《条例》增加了经济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经济普查工作中知悉的个人信息依法予以保密的规定。为与国务院机构改革相衔接,将原条例中的“工商、质检”部门修改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普查数据不能作为任何单位对经济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  经济普查工作量大,涉及不少企业的商业机密,如何保证数据真实没有水分?  国家统计局执法监督局局长徐晓海介绍,根据《统计法》,参与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对统计调查对象拒报、迟报、虚报、瞒报统计数据资料的,特别是情节严重者,可处以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地方、部门、单位的领导人员自行修改经济普查资料,编造虚假数据或者强令授意经济普查机构、经济普查人员篡改经济普查资料或者编造虚假数据的,依法给予处分,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予以通报。”徐晓海说,国家统计局成立了执法监督局,重点就是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全国人大也公布了去年查处的72个案子,近几年来的执法力度越来越大,这种态势会越来越强。  有企业担心,提供真实数据后,数据泄露有可能造成企业经济损失。国家统计局普查中心副主任蔺涛表示,修订后的《条例》更加明确,各级经济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经济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经济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包括个人信息都应当依法履行保密义务,在表述上和《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保持一致。  此外,有关部门会不会以普查的结果为依据,对普查对象进行处罚?蔺涛介绍,《条例》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经济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经济普查的目的,不能作为任何单位对经济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同时《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也规定了,“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和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不得直接作为对统计调查对象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不得用于完成统计任务以外的目的”。  “按照上述法律法规规定,经济普查中获取的普查对象资料不能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不能作为其他单位对这些单位进行处罚的依据,所以也请普查对象放心,我们会严格按照规定做到。”蔺涛说。 发文时间:2023-09-04
  • 【负责人解读】临清市发展和改革局武学岭同志解读《关于明确临清市运河文化旅游景区门票价格的通知》,,近日,临清市发展和改革局印发了《关于明确临清市运河文化旅游景区门票价格的通知》。临清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经济运行保障中心主任武学岭同志对《关于明确临清市运河文化旅游景区门票价格的通知》进行解读。一、文件制定背景是什么?答:为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拉动旅游消费,扩大文旅市场有效需求相关精神,规范旅游行业价格秩序,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山东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0〕1361号)等文件精神,根据成本调查结论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了《关于明确临清市运河文化旅游景区门票价格的通知》。二、文件制定依据是什么?答:《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山东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0〕1361号)。三、文件主要内容是什么?答:1、门票价格临清市运河文化旅游景区门票价格继续按照原标准执行。临清舍利宝塔门票为15元/人次,临清运河钞关门票为10元/人次。2、优惠政策(1)6周岁(含)以下或身高1.4米(含)以下儿童、6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包括一名陪护人员),现役军人及家属,退役军人、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遗属包括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和病故军人的配偶、父母或抚养人、子女,以及由其承担抚养义务的兄弟姐妹),军队离退休干部、军士(士官),消防救援人员,高层次人才凭“山东惠才卡”、记者凭记者证(新闻出版总署证件)免门票。(2)6-18周岁未成年人、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学历学生门票半价。未尽优惠政策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执行。3、其他事项(1)为拉动旅游消费,促进我市经济发展,你局要根据景区特点和管理实际,实施更加灵活、更多方式的门票减免优惠措施,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请于2023年8月10日前将减免优惠措施函告我局备案。(2)你局要督促景区做好收费公示工作,并自觉接受市场监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发文时间:2023-07-21
  • 【负责人解读】临清市发展和改革局武学岭同志解读《关于临清市老年大学相关 收费标准的批复》,,近日,临清市发展和改革局印发了《关于临清市老年大学相关收费标准的批复》。临清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经济运行保障中心主任武学岭同志对《关于临清市老年大学相关收费标准的批复》进行解读。一、文件制定背景是什么?答:临清市老年大学原收费标准文件即将到有效期,为保障我市老年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市老年大学递交的《关于延续收取学费的申请》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了《关于临清市老年大学相关收费标准的批复》(临发改价格函〔2023〕13号)二、文件制定依据是什么?答:《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山东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0〕1361号)。三、文件主要内容是什么?答:1、老年大学学费标准继续执行50元/人/学期。2、老年大学学费按照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你校收费应使用财政部门监制、发放的财政电子票据,收费收入通过“山东省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全额上缴财政,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你校应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3、本批复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三年。期满前三个月,你校应按照有关规定重新申报收费标准。 发文时间:2023-0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