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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聊城市《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的通知20240122
11371500MB28773594/2024-45232563
2024-01-22
聊城市生态环境局临清市分局
关于转发聊城市《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的通知20240122
发文单位:聊城市生态环境局临清市分局
时间:2024-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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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市直有关部门: 现将聊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发布重污染 天气橙色预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聊重指办〔2024〕4 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各自职责,抓好工作落实。聊城市 于 2024 年 1 月 22 日 16 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1 月 24 日 8 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于启动前召开相关企业负责人专 项会议,进行重点安排部署。督导辖区有关企业在应急响应启动 后,立即落实停产限产措施,做好应急值班和信息报告。 2.各镇街要加大对本次应急响应涉及企业的监管,签订应 急告知书并认真填写落实记录,建立起企业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资料档案。

3.请各镇街对辖区已通过环评批复、正处于试生产阶段的企业,在本次重污染天气响应期间须同步落实停产措施。

4.各有关部门要全面落实各项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对各镇街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自1月24日起,每天下午4时前,各镇街、各有关部门报送前一日应急响应和督导检查等情况,在预警解除后的2日内,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送重污染天气应急总结评估报告。

6.市环委办每日对各镇街各有关单位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不力、措施不硬的镇街进行通报批评;对应急响应措施落实不到位企业的驻厂员进行追责,同时对企业进行顶格处罚并列入诚信“黑名单”。

·联系电话:0635-2321823

电子邮箱:Iqhbjwkk@126.com

附件:《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聊重指办〔2024〕4号)

临清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202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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