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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清市宏康食品有限公司16.5万头/年生猪屠宰生产线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11371500MB28773594/2018-4302538
2018-01-30
市环保局
临清市宏康食品有限公司16.5万头/年生猪屠宰生产线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文单位:市环保局
时间:2018-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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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与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印发的《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评函[2012]138号)相关要求,现将临清市宏康食品有限公司16.5万头/年生猪屠宰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相关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临清市宏康食品有限公司16.5万头/年生猪屠宰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投资总额:788.8万元         建设地点:临清市新华办事处东陶村北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减轻预防措施
(1)废气污染物排放及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待宰圈、屠宰车间和污水处理站恶臭。候宰圈采取的主要措施为:及时清理待宰圈产生的粪便;保证待宰圈的生猪不能进食,处于空腹状态,减少粪便的产生;定期喷洒除臭剂等。屠宰车间采取的主要措施为:及时清理肠胃内容物,肠胃内容物存放在密闭的不锈钢密闭的桶内,不在车间内堆存;每天对宰杀车间地面进行冲洗,保证宰杀车间的清洁;宰杀放出来的血存在封闭的不锈钢容器内等。污水处理站恶臭采取的措施为:将调节池、气浮池、厌氧池设置为密闭,将污泥储池设置为封闭式车间。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恶臭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标准。
 (2)废水污染物排放及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产工艺废水主要为洗车废水、屠宰车间废水和生活污水。
企业拟建设100m 3/d的污水处理站一座,用来处理全厂废水,全厂产生的废水进入厂区内的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后的水用于厂区绿化和洗车用水,其余废水排入厂区北侧的五干渠,汇入裕民渠。
 (3)噪声排放情况及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候宰圈猪叫声、屠宰车间设备噪声、冷库内的压缩机设备噪声等,噪声值在75~90dB之间。待候宰圈内减少对生猪的惊吓,各类机械噪声通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后,对周围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厂界能够满足2类标准要求。
 (4)固废污染物产生情况及其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有候宰圈产生的粪便、屠宰车间内脏清理产生的肠胃内容物、屠宰过程中摘除的猪三腺、刨毛机产生的猪毛、病死猪、污水处理站污泥和生活垃圾。候宰圈产生的粪便、屠宰车间内脏清理产生的肠胃内容物外运堆肥;屠宰过程中摘除的猪三腺、病死猪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刨毛机产生的猪毛外售综合利用;污水处理站污泥和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本项目一般固废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以及其修改单要求,危险废物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固体废物均得到综合利用和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符合当地城市发展规划及土地利用规划,离敏感目标较远,工程厂址选择较为合理,采用的工艺、设备较为先进,污染物治理措施基本可行,符合清洁生产和总量控制的要求。本项目在落实好本报告提出的措施和建议的条件下,从环境方面分析其建设是可行的。
四、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临清市宏康食品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临清市新华办事处东陶屯村以北
    联系人:王琳琳     电话:15863585828              E-mail:baowu666 @163.com
    公众可在本公示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2018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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