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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体局:临清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学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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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27
临清市教体局
市教体局:临清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学校情况)
发文单位:临清市教体局
时间:2019-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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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清市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

 

各学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入园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字20196号)和《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聊教体201946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19年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各学校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按照聊城市教体局统一部署,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大力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确保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二、招生条件

(一)小学:年满六周岁的儿童(2013831前出生,包括本市户籍,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引进高层次人才,驻临部队现役军人子女等非临清市户籍)持户口簿及房产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均可到符合入学条件的小学申请就读。

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联校提出书面申请,由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联校同意并给予其建档立卡,同时向市教体局报备。

(二)初中:应届小学毕业生(含本市户籍,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引进高层次人才,驻临部队现役军人子女等非临清市户籍)持户口簿及房产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均可到符合入学条件的初中申请就读。在外地就读具有临清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请于630日前到市教体局普教办公室报名登记。

小学坚决杜绝招收不足龄学生,初中严禁招收非应届小学毕业生。

三、招生方式

(一)小学阶段

1.农村小学招生:各镇(街)小学在镇(街)联校统一领导下,根据各学校招生范围划分情况,安排适龄儿童入学。各联校要在820日前将本联校适龄儿童的《入学通知书》发给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

2.城区小学招生:根据2018年我市小学招生文件规定:2019开始,我市城区公办小学招生将严格以户籍为依据,不再把法定监护人在招生范围内只有房产作为招生入学的条件的规定,凡属人户分离的情形,请适龄儿童监护人于2019731日前,到公安部门进行户口迁移,以达到人户合一的要求。

城区公办小学的招生于8月初另文下达。

3.民办小学招生:城区民办小学招生计划,清华园学校招收6个班270,具体招生办法详见清华园学校招生简章;各镇(街)民办小学将各自招生计划报联校审批,经联校批准后方可实施招生。

(二)初中阶段

1.农村初中招生:农村初中招生工作由驻地联校主导,联校根据辖区公民办学校状况,从招生范围、招生计划等方面给予指导,负责辖区内小学毕业生的划片入学工作,并将辖区内小学毕业生的去向进行摸排,及时上报市教育和体育局。

2.城区初中招生:民族实验中学和实验中学的招生计划分别为民族实验中学南校区500人,民族实验中学北校区500人,实验中学500人。其具体招生范围详见附件1

从今年开始,临清一中初中部开始招生,性质为全寄宿制公办初中,具有城区小学学籍的毕业生可自愿报名,其具体招生计划、报名时间及招生方式请及时关注临清一中初中部招生简章。

城区公办初中招生时间为77日至715日。

3.民办初中招生:民办学校要按照市教体局的规定,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要根据学校的办学实际核准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严禁民办学校计划外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要采取随机派位的方式招生。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需报送市教体局备案,同时通过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增强招生工作透明度。

今年我市民办初中招生计划如下:

京华中学1000人,其中农村学生300人;

明德中学800人,其中农村学生200人;

清华园学校:1000人;

外国语学校:800人;

文启学校:潘庄校区300人,八岔路校区600人;

宏立中学:300人;

文训初中部:400人。

民办初中报名时间为629日至630日。

几点说明

(1)按照一生一学位的要求,在招生过程中,凡已经被上一所学校录取的学生,不能再参与下一所学校的录取或划片招生。

临清一中初中部及京华、明德等民办学校,如果报名人数均超过招生计划,随机派位的先后顺序为:一中初中部、京华中学、明德中学以及清华园、外国语、文启等其他民办学校。

2)四个办事处辖区小学毕业生的划片工作由办事处联校提出具体申请方案,于71日前报市教育和体育局审批,经同意后协调相关学校实施。

3)在城区小学就读的户籍在农村的小学毕业生,回户籍所在地初中就读,小学毕业生持户口本和小学毕业证到户籍所在地初中注册入学,其户籍所在地初中不得拒收。符合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见附件2),按相关文件继续执行。

4)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落实均衡编班规定,不得巧立任何明目进行各类特长生招生。今年我市初中所有年级都要达到标准班额要求,即每班不超过50人。

5)民族实验中学南校区和实验中学根据划片生入学报到情况,如有空余学位,可视情况在保证规定班额的前提下,适量招收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如无空余学位,将不再招收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民族实验中学北校区负责招收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是社会关注的热点,政策性强,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教育公平和社会稳定,为做好今年我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市教体局成立了临清市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牵头实施今年我市义务教育招生的各项工作。各学校校长作为本校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本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领导,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进行。要向家长细致解读好入学政策,着力宣传促进教育公平的具体举措,回应广大人民群众关切。要认真排查本校招生区域内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

(二)严肃招生纪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采用任何形式的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三)保障特殊群体入学。一是保障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临清市义务教育段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政策见附件2);二是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与残联、民政等部门密切配合,对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市特殊教育学校登记入学,特教学校不得拒收;确实不能进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根据残疾类别和教育需求,安排相关学校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切实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三是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严格按照相关教育优待政策执行;四是根据聊城市教体局招生文件规定: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的,按照有关规定,由其父母或委托监护人向县级引进人才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提出申请,再向市一站式服务平台报告同意后,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落实。

(四)依法履行控辍保学法定职责。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做好失学辍学书面报告、联控联保和劝返复学工作,重点保障残疾儿童、特困家庭儿童、留守儿童入学,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要按照我市制定的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协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山东省、聊城市将对各县(市、区)控辍保学工作进行监测和定期通报,我市也将建立对各镇(街)控辍保学工作监测和定期通报制度,确保91日开学前,除经教体、残联、卫健部门联合评定的不具备接受教育能力儿童外,做到应入尽入。

临清市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监督电话:51617615161726

 

附件:

1.城区公办初中划片范围

2.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的实施细则                                             

附件1

城区公办初中划片范围

 

民族实验中学:白布巷、大寺街、柴市街、福德街、箍桶巷、古楼街、光明街、锅市街、后关街、吉士口、考棚街、马市街、前关街、商场街、元仓街、更道街、上湾街、顺河街、太平街、桃园街、天桥街、竹杆巷、车营居委会(车营街、车营村)、果园街、北关街、北门里街、北三里居委会(北三里村)、大桥居委会(大桥街)、东关居委会(东关街、东关村)、东兴街、国棉街、健康街、林园居委会(林园街、林园村)、西门里街、新北街、南门里街、新开居委会(新开街、新开村)、南门居委会(南门街、南门村)、杨桥居委会(杨桥街)、东夹道、西夹道、夹道村、教场村。

实验中学:古楼南街、窑口居委会(窑口街、窑口村)、九龙街、育新街、会通街、曹岗街、古楼东街、龙华街、职工新村、龙山南街、临馆街、新华南街、济津街、南厂街、南关街(南关村)、小三里、土桥、大三里、河洼、三里堡、北关、胡家湾。

 

 

 

 

 

附件2

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

入学工作的实施细则

 

第一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城区申请公办学位的条件

1)在临清市城区居住满一年以上。

2)父(母)在城区有稳定的职业。

3)父(母)在城区有稳定的住所。

凡同时满足以上三个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在我市城区申请公办学位。

第二条:同时满足第一条所列三个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城区申请公办学位需要根据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在临清市城区居住满一年以上需要提供

1)进城务工人员申请人及其子女的户籍原本。

2)申请人在城区居住满一年的有效证明:临清市户籍的,由申请人所在村(居)开具证明信,由镇(街)中学入村(居)调查后,在证明信上加盖中学公章(镇上有两个中学的,由联校所划定的区域初中办理;先锋办事处由联校加盖公章)。外县市户籍的,提供我市公安部门签发的居住期一年以上的居住证。

父(母)在城区有稳定的职业需要提供

1)进城务工人员需提供正式的劳动合同证明(含劳动保险证明)。

2)合法经营业户需要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证明);经营场所(门店)具体位置。

以上两条,在申请人提出申请后,由教体局委托相关学校进行入户审核,情况属实的,由委托学校出具经调查,该户所递交申请属实的证明信,由入户调查人员签字后,并加盖委托学校公章。

父(母)在城区有稳定的住所需要提供

进城务工人员在城区的房产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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