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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亢家国及相关开发企业向我单位申请撤销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根据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撤销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我单位对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核,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亢家国购买的临清市君悦府小区11号楼1单元101室,撤销原因:依据仲裁委或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办理。依据山东省临清市人民法院(2023)鲁1581民初2725号民事判决书及裁判文书生效证明,亢家国协助山东正清置业有限公司撤销合同编号为Y202205301559442的《山东省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的网上签约备案。依据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截至2023年8月26日,如有对上述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撤销事项存在异议的,请及时向我单位反映。
根据有关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内,广大人民群众和利害关系人可通过拨打举报电话、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市房产信息服务中心反映公告内容是否存在不实。10日内如无异议,我单位将按规定予以撤销相关商品房合同备案。
联系电话:0635-7100396;电子邮箱:lqsfgcbgs@lc.shandong.cn
临清市房产信息服务中心
2023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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