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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关于农业普查造假弄虚作假型案例的通报
发文单位:临清市统计局
时间:2021-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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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关于农业普查造假弄虚作假型案例的通报

甘肃省平凉市泾川县农业普查违法案件

国家统计局2017年11月对甘肃省平凉市泾川县统计执法检查发现,泾川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未严格执行农业普查方案和普查工作要求,“确权的林地面积”“实际经营林地面积”“果园面积”等指标存在造假作假问题、执法检查实地入户30家农户发现,存在普查员未入户普查、普查员违规编造普查数据等问题。县林业局干普查人员独立调查职权,县统计局要求各乡镇违规修改普査数据。目前,该案已办理完毕,泾川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记大过处分;泾川县政府2位相关负责人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记大过、免职处分处理和党内严重警告、记大过处分;泾川县林业局局长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川县林业局副局长和工作人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记大过处分;川县统计局原局长和副局长分别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和党内严重警告、记大过处分;川县统计局相关工作人员受到诚勉处理。有关乡镇相关人员共计19人收到党内严重警告、记大过或诚勉处分处理。

(二)国家统计局关于典型国定资产投资统计违法案的通报。

吉林省长春市绿因区统计违法案件

国家统计局2017年12月对吉林省长春市绿因区统计执法检查发现,绿园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统计存在大量虚假项目,统计数据严重失实,执法检查36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均存在统计弄虚作假,36个项目2016年1-12月或2017年1-9月本年完成投资数据违法数额占应报数额比例很高。

地方有关部门、园区、街道(乡镇)编造虚假投资项目,编造虚假投资统计数据.国家统计局已将该案件移送吉林省委、省政府子以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对企业、项目单位的行政处罚和对相关责任人的处分处理结果将适时向社会公开。

(三)国家统计局关于典型统计违法案件的通报。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案件

2018年3月统计执法检查发现,灵武市有关专业统计数据严重失实。根据有关线索立案调查发现20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虚报,15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且情节严重。在立案调查外,还根据有关线索核查发现26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1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虚报统计数据,其中部分企业违法数额占应报数额比例特别高。灵武市有关部门非法干预项目单位独立真实报送统计数据,指令企业报送虚假统计数据。抵制、拒绝、阻碍统计执法检查问题突出。地方党政领导以及相关部门领导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严重失察。部分企业、单位涉嫌利用虚假统计数据骗取物质利益。目前,该案已办理完毕,对该案件中42名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进行了处分处理,其中厅级干部4人,处级干部8人。在该案中,纪检监察机关已决定给予灵武市委书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灵武市委副书记、市长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降为科员处分:灵武市统计局局长受到撒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降为科员处分;灵武市工业信息化局局长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并调整为非领导职务;灵武市交通运轴局,灵武市教育体育局、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灵武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灵武市林业局、灵武市科技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分别受到政务警告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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