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部内容
- 政策文件
根据聊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4年支持畜牧业发展政策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聊农函[2024]94号),给予我市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主体指标是4个,我市适合该项目建设的主体指标是3个,经请示聊城市农业农村局同意,2024年我市实施了三个主体指标,剩余一个主体指标于2025年实施。2025年经在全市征集,实施主体是临清乳泰牧业有限公司。
经对乳泰牧业有限公司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初验,该企业完成了项目计划建设内容(即对6号棚舍顶棚进行改造),符合项目建设要求,通过县级验收。现将情况进行公示,请有关单位于5月8日前提出意见。
联系人:齐树河 2321632
临清市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
2026年4月30日
扫码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