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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临清市钢好轴承有限公司年产900吨轴承套圈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发文单位:聊城市生态环境局临清市分局
时间:2025-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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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临清市钢好轴承有限公司年产900吨轴承套圈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临清市钢好轴承有限公司年产900吨轴承套圈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19日-2025年11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635-2357255

邮箱:lqshbjhpk @lc.shandong.cn

通讯地址:山东省聊城市临清市青年办事处济津街999号临清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法人服务区14号窗口

邮编:2526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临清市钢好轴承有限公司年产900吨轴承套圈项目

山东省聊城市临清市县老赵庄镇老赵庄村北首

临清市钢好轴承有限公司

山东鑫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临清市老赵庄镇老赵庄村北首,总地面积6670m2,新改扩建厂房3076m2,总投资600万元,环保投资5万元。项目属于新建,拟购置拔管机、精轧管机、校直机、切管机、磨床等设备,以钢管毛管、轧制油、液压油、润滑油为原辅料,经冷轧/冷拔、校直、切管、水性磨加工等工序生产轴承套圈,设计生产能力为年产轴承套圈900吨。该项目已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502-371525-04-01-518356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需采取洒水、车辆冲洗、限速、材料遮盖等有效措施,防止扬尘污染;施工生活废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得外排;采取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布局、限时施工、设置移动隔音屏等措施,防止噪声扰民;固体废弃物须定点堆放,工程竣工后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二)加强废气污染防治。精轧废气密闭收集进入油雾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油雾排放应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9902019)表1轧制机组对应的浓度限值。你单位需选用低挥发、高稳定性的轧制油,定期检查并维护轧制油系统,做好源头控制。

(三)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磨加工用水在循环水箱内经沉淀捞渣循环使用,不得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四)加强噪声污染防治。优化厂房建筑设计,管道布置及支吊架选择需强化防震防冲击设计,生产车间尽量减少门窗设置,增加墙体厚度并采用隔声材料,同时在车间及厂区周围构建围墙等隔声屏障;针对北厂界邻近敏感点的情况,北车间北墙需采用隔声材料建设隔声墙,通过物理屏障削减声波传递。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设置于车间内,再经过基础减震、隔声、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后,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表12类标准要求。

(五)加强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废轧制油(包括油雾净化器废油)、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包装桶、废含油抹布和手套属于危险废物,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要求执行,危险废物暂存间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建设要求。一般固体废物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主席令 第四十三号)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 2021年 第82号)的要求进行管理:下脚料和废铁渣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你单位须确保所有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并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对本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须按危险废物管理规定进行管理,防止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六)加强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生产车间除重点防渗区外的其他区域设定为一般防渗区,危废暂存间、油类仓库及冷轧区设定为重点防渗区,须采取防渗、防腐、防流失及防扬散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环境。

(七)加强环境风险防范。要求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容管理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强化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严防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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