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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2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11371500MB28773594/2018-4302859
2018-06-29
市环保局
2018年6月2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文单位:市环保局
时间:2018-06-29
【 字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审批意见草稿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6月29日-2018年7月4日(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5-2351022
电子信箱:lqhbhpk@163.com
通讯地址:临清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局窗口,邮编:252600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级别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临清市海达轴承有限公司年产500吨轴承套圈加工项目
临清市海达轴承有限公司
临清市潘庄镇宋齐寨村西北
报告表
该项目位于临清市潘庄镇宋齐寨村西北,现有厂区内,占地面积570平方米,总投资2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5万元。该项目利用原有厂房作为淬火车间,拟购置1套热处理设备、1台抛丸机。该项目以套圈车件、淬火油、甲醇、钢丸等为主要原辅材料,经加热、油冷、清洗、回火、抛丸等工序生产轴承套圈,设计生产能力为年产500吨。该项目已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018-371581-34-03-017785。
1、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热处理废气经“集气罩+静电油烟净化器+等离子光氧催化一体机”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抛丸废气经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以上废气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排放标准加严50%后标准及《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中“一般控制区”的排放浓度限值;加强车间环境管理和通风,使厂界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食堂燃用清洁能源,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净化处理后,通过高于食堂所在建筑物顶1.5米的专用烟道排放,油烟排放应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表2中的“小型饮食业单位”浓度限值要求。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制。生活污水经厂区内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厂区绿化。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设置于密闭车间内,再经过基础减振、车间隔声、距离衰减,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加强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淬火油渣、油水分离的废油、废灯管均为危险废物,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并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的相关要求,加强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移管理,确保危险废物规范化处置;各类沾染危险废物的包装桶应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内,定期由厂家回收用于原始用途;危废暂存间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中的要求建设。一般固体废物应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进行管理:废钢丸、除尘器收尘收集后外售;废含油抹布、污水处理站污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你公司须确保所有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防止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5、生产区、污水产生区、污水处理站、固废储存间等须采取防渗、防腐、防流失及防扬散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大气环境。
6、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本项目生产车间的卫生防护距离为100米,目前该距离内没有敏感点。你公司须报告当地政府及规划部门,在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规划或新建居住、教育、医疗等环境敏感目标。
7、本项目存在的主要环境风险为火灾。要求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设置三级防控体系,加强生产管理,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8、根据报告表结论,该项目不占用COD、氨氮、SO 2、氮氧化物相关总量指标。
 
临清市康美轴承有限公司年产60万套轴承项目
临清市康美轴承有限公司
临清市烟店镇庞烟店村北首
报告表
该项目位于临清市烟店镇庞烟店村北首,占地面积5618.1平方米,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该项目租赁闲置车间,拟新建一座生产车间,拟购置网带式淬火炉、抛丸机、上光机、外球抛光机、高频淬火炉、车床、磨床、超精机、清洗机等设备。该项目以轴承套圈坯件、淬火油、钢丸、磨削液、超精油、水基清洗剂、防锈油、液压油、润滑油、保持器、滚子、光轴坯件等为主要原辅材料,经热处理、轴承外圈加工、轴承内圈加工、组装、检测、清洗防锈等工序生产轴承,设计生产能力为年产500吨。该项目已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018-371581-34-03-027304。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表要求,采取围挡、围护、密闭、喷洒、冲洗等有效措施,防止扬尘污染;施工期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项目区内地面及道路洒水;使用低噪声设备,防止噪声扰民;设立指定的渣土堆放点,并设专人管理,倒土过程中,工作面必须设置洒水、喷淋设施,并将渣土压实,渣土尽量在场内周转,就地用于绿化、道路等生态景观建设,必须外运的弃土及建筑废料运至专门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需拆除各种临时施工设施,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2、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热处理废气经“集气罩+油雾净化器+UV光催化氧化”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超精废气、清洗防锈废气经“集气罩+ UV光催化氧化+等离子”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以上废气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非甲烷总烃二级排放标准;抛丸废气经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应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中一般控制区相关标准要求;加强车间环境管理和通风,使厂界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加强废水污染防治。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制。生活污水经新型环保厕所处理后定期外运堆肥。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设置于密闭车间内,再经过基础减振、车间隔声、距离衰减,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5、加强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淬火油泥、废淬火油、废淬火油、废磨削液、废铁屑、、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清洗液、防锈油渣、废灯管均为危险废物,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并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的相关要求,加强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移管理,确保危险废物规范化处置;各类沾染危险废物的包装桶应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内,定期由厂家回收用于原始用途;危废暂存间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中的要求建设。一般固体废物应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进行管理:废钢丸及粉尘收集后外售;废含油抹布、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你公司须确保所有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防止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6、生产区、污水产生区、新型环保厕所、固废储存间等须采取防渗、防腐、防流失及防扬散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大气环境。
7、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本项目生产车间的卫生防护距离为50米,目前该距离内没有敏感点。你公司须报告当地政府及规划部门,在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规划或新建居住、教育、医疗等环境敏感目标。
8、本项目存在的主要环境风险为火灾。要求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设置三级防控体系,加强生产管理,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9、根据报告表结论,该项目不占用COD、氨氮、SO 2、氮氧化物相关总量指标。
临清市腾柯轴承有限公司年淬火加工2000吨轴承内外套圈、滚子项目
临清市腾柯轴承有限公司
临清市烟店镇西路庄村村北
报告表
该项目位于临清市烟店镇西路庄村村北,占地面积1800平方米,总投资714.4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5万元。项目建有热处理车间、仓库、办公室等构筑物,购置油淬火生产线、抛丸机、行车等设备。该项目以淬火油、甲醇、、丙烷、天然气等为主要原辅材料,经上料、加热、油水分离器、水清洗、回火等工序生产轴承套圈、滚子,设计生产能力为年加工2000吨。该项目已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017-371581-34-03-050305。
1、加强废水污染防治。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制。生活废水经环保厕所化粪池收集后定期外运用于堆肥。
2、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淬火油烟废气经“集气罩+静电油烟净化+UV光氧器组合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非甲烷总烃二级排放标准;天然气燃烧废气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应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一般控制区标准;抛丸废气经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应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中一般控制区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加强车间环境管理和通风,使厂界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将生产设备布置于封闭车间内,再经过合理布局、基础减振、吸声、隔声等降噪措施,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加强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含油废渣、废油、废UV灯管为危险废物,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并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的相关要求,加强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移管理,确保危险废物规范化处置;各类沾染危险废物的包装桶应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内,定期由厂家回收用于原始用途;危废暂存间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中的要求建设。一般固体废物应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进行管理:铁屑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你公司须确保所有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并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对本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须按危废管理规定进行管理。防止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5、生产区、生活污水产生区、环保厕所、化粪池、危废暂存间等须采取防渗、防腐、防流失及防扬散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大气环境。
6、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本项目生产车间的卫生防护距离为50米,目前该距离内没有敏感点。你公司须报告当地政府及规划部门,在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规划或新建居住、教育、医疗等环境敏感目标。
7、本项目存在的主要环境风险为泄漏和火灾。要求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生产管理,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8、根据报告表结论及污染物总量确认书,该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须控制在SO 20.06t/a,NO x0.281t/a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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