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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审批意见草稿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0月11日-2018年10月16日(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5-2351022
电子信箱:lqhbhpk@163.com
通讯地址:临清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局窗口,邮编:252600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级别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年产25000吨轴承钢管、退火轴承钢项目 |
临清市普源轴承配件有限公司 |
临清市唐园镇唐园村西段 |
报告表 |
该项目位于临清市唐园镇唐园村西段,占地面积24000平方米,总投资8208.9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项目建设热处理车间、酸洗车间、冷轧车间、冷拔车间、办公室等构筑物,购置加热炉、拖二加热炉、穿孔机、无氧退火炉、球化炉、矫直机、冷轧机、冷拔机等设备。该项目以圆钢、硫酸、磷化液、皂化液、尿素、脱硝催化剂、氢氧化钠、润滑油等为主要原辅材料,经断料、加热、穿孔、球化退火、校直、酸洗、水洗、磷化、水洗、皂化、冷轧/拔、退火等工序生产轴承钢管、退火轴承钢,设计生产能力为年产25000吨。该项目已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017-371581-34-03-041297。 |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表要求,采取遮盖、围挡、密闭、喷洒、冲洗、绿化等有效措施,防止扬尘污染;施工泥浆水经临时沉砂池沉淀后回用于道路、场地洒水,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用于绿化或抑尘洒水;采用低噪声设备、设置临时隔声屏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防止噪声扰民;设立指定的渣土堆放点,并设专人管理, 倒土过程中,工作面必须设置洒水、喷淋设施,并将渣土压实,渣土尽量在场内周转,必须外运的弃土以及建筑废料应运至专门的建筑垃圾堆放场,生活垃圾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内由环卫部门统一及时处理;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拆除各种临时施工设施,并负责将工地的剩余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理干净,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2、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加热炉烟气经SCR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球化退火炉烟气、退火炉烟气、锅炉废气均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应满足《山东省钢铁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990-2013)表1轧钢热处理炉特别排放限值及《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和表3标准要求,锅炉废气排放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SO250mg/m3)要求、《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3)(烟尘10 mg/m3)及《关于对天然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要求予以修正的通知》(聊环函[2018]24号)(NOx50 mg/m3)要求。 酸雾经酸雾喷淋塔喷淋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酸洗废气应满足《山东省钢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990-2013)表1、表2标准要求;餐厅油烟由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入油烟废气专用管道在高于屋顶1.5米处排放,废气排放应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表2(中型1.2mg/m3)排放标准;切割粉尘经吹吸式净化除尘设备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有组织废气排放应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中一般控制区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无组织废气排放应满足《山东省钢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990-2013)表2 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的要求;通过加强车间通风,使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中非甲烷总烃的标准要求。 3、加强废水污染防治。厂区实行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体制。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标准后作为生产用水循环使用,生活污水、软化废水经厂区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5m3/d)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02)标准后用于厂区绿化,均不得外排。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且全部设置于生产车间内,再经过基础减振、车间隔声、距离衰减,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5、加强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酸洗槽渣、硫酸亚铁、磷化槽渣、皂化槽渣、污泥、废润滑油、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催化剂均为危险废物,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并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的相关要求,加强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移管理,确保危险废物规范化处置;危废暂存间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中的要求建设。一般固体废物应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进行管理:下脚料、氧化铁皮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你公司须确保所有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并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对本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须按危废管理规定进行管理。防止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6、生产区、污水产生区、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间等须采取防渗、防腐、防流失及防扬散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大气环境。 7、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300米,目前该距离内没有敏感点。你公司须报告当地政府及规划部门,在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规划或新建居住、教育、医疗等环境敏感目标。 8、根据报告表结论,该项目无重大危险源。要求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建立三级防控体系,硫酸设置围堰,厂区内设置事故水池及事故废水导排系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生产管理,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9、该项目挥发性有机物(非甲烷总烃)排放量须控制在0.03t/a范围内。该项目须完成挥发性有机物(非甲烷总烃)总量指标2倍减量替代后方可生产。 10、根据报告表结论及污染物总量确认书,该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须控制在SO20.85t/a,NOx2.976t/a范围内。 |
| 临清市华昂机械有限公司年加工120吨农机配件和内燃机配件项目 |
临清市华昂机械有限公司 |
临清市老赵庄镇沈庄村北 |
报告表 |
该项目位于临清市老赵庄镇沈庄村北,占地面积1100.13平方米,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万元。项目拟建设生产车间、办公室、成品区、原料区等构筑物,购置自动车床、普通车床、钻床、压力机、磨床、冲床等生产设备。该项目以石墨、硬脂酸锌、液压油、磨削液、氮气等为主要原辅材料,经混料、压制成型、电炉烧结、整型、机加工、磨外径、检测、包装等工序生产农机配件和内燃机配件,设计生产能力为年加工农机配件52吨、内燃机配件68吨。该项目已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018-371581-34-03-005647。 |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表要求,采取遮盖、围挡、密闭、喷洒、冲洗、绿化等防尘措施,防止扬尘污染;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后上层清水全部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车辆冲洗等;采用低噪声设备、注意机械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防止噪声扰民;废弃的碎砖石、残渣等就地处置,作填筑地基用,包装物回收利用或销售给废品收购站,生活垃圾经收集后运往环卫部门指定的地方填埋处理。 2、加强废气污染防治。混料粉尘和压制成型粉尘分别由集气罩收集后经引风机引入同一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1#排气筒排放,烧结粉尘由集气罩收集后经引风机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1#排气筒排放,有组织废气排放应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一般控制区中颗粒物的浓度限值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标准要求;加强车间管理和通风,使厂界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标准。 3、加强废水污染防治。厂区实行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体制。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不得外排。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夜间只有电炉正常运行,其它设备夜间不得生产;生产设备均位于车间内部,再经过基础减振、隔声,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5、加强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废液压油、废磨削液、废油泥均为危险废物,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并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的相关要求,加强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移管理,确保危险废物规范化处置;危废暂存间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中的要求建设。一般固体废物应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进行管理:不合格品、废铁屑统一收集后外售金属收购站,废含油抹布、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你公司须确保所有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并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对本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须按危废管理规定进行管理,防止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6、生产区、污水产生区、化粪池、危废暂存间等须采取防渗、防腐、防流失及防扬散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大气环境。 7、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50米,目前该距离内没有敏感点。你公司须报告当地政府及规划部门,在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规划或新建居住、教育、医疗等环境敏感目标。 8、根据报告表结论,该项目无重大危险源。要求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生产管理,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9、根据报告表结论,该项目不占用COD、氨氮、SO2、氮氧化物相关总量指标。 |
| 年冷拔6000吨轴承钢管项目 |
临清市贵兴轴承有限公司 |
临清市潘庄镇英烈屯村南首 |
报告表 |
该项目位于临清市潘庄镇英烈屯村南首,占地面积1619.91平方米,总投资122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项目拟建设生产车间、办公室、仓库等构筑物,购置二辊精轧机、冷拔机、矫直机等设备。该项目不涉及酸洗磷化等工序,以毛坯钢管、机油等为主要原辅材料,经精轧工序生产精轧钢管,设计生产能力为年产3000吨;经冷拔、矫直工序生产冷拔钢管,设计生产能力为年产3000吨。该项目已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018-371581-34-03-004963。 |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表要求,采取遮盖、围挡、密闭、喷洒、冲洗、绿化等有效措施,防止扬尘污染;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项目区内地面及道路洒水;采用低噪声设备,防止噪声扰民;设立指定的渣土堆放点,并设专人管理, 倒土过程中,工作面必须设置洒水、喷淋设施,并将渣土压实,渣土尽量在场内周转,必须外运的弃土以及建筑废料应运至专门的建筑垃圾堆放场,生活垃圾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内由环卫部门统一及时处理;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拆除各种临时施工设施,并负责将工地的剩余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理干净,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2、加强废气污染防治。车间内加强通风,使厂界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中非甲烷总烃的标准。 3、加强废水污染防治。厂区实行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体制。生活污水排入环保厕所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不得外排。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设备设置于车间内,再经过合理布局、基础减振,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5、加强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废机油及其废包装桶为危险废物,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并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的相关要求,加强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移管理,确保危险废物规范化处置;危废暂存间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中的要求建设。一般固体废物应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进行管理:含油废抹布、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你公司须确保所有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并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对本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须按危废管理规定进行管理。防止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6、生产区、污水产生区、环保厕所、危废暂存间等须采取防渗、防腐、防流失及防扬散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大气环境。 7、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100米,目前该距离内没有敏感点。你公司须报告当地政府及规划部门,在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规划或新建居住、教育、医疗等环境敏感目标。 8、根据报告表结论,该项目无重大危险源。要求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生产管理,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9、根据报告表结论,该项目不占用COD、氨氮、SO2、氮氧化物相关总量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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