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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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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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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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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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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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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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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6万立方米细木工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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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清市富森木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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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清市八岔路镇前杨坟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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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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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位于临清市八岔路镇前杨坟村东,占地面积20000平方米,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项目建有生产车间、办公室、仓库等构筑物,购置天然气锅炉、热压机、铺装线、涂胶机、叉车、调胶机、砂光机、冷压机等设备。该项目以杨木条、脲醛胶、面粉、腻子、三聚氰胺胶、木面皮、液压油等为主要原辅材料,经调胶、涂胶、摆板、截板、热压、修整、入库等工序生产细木工板,本项目分二期进行建设,一期设计生产能力为年产12万立方米。该项目已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017-371581-20-03-019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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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表要求,采取围挡、围护、密闭、喷洒、冲洗等有效措施,防止扬尘污染;施工期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项目区内地面及道路洒水;使用低噪声设备,防止噪声扰民;设立指定的渣土堆放点,并设专人管理,倒土过程中,工作面必须设置洒水、喷淋设施,并将渣土压实,渣土尽量在场内周转,就地用于绿化、道路等生态景观建设,必须外运的弃土及建筑废料运至专门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需拆除各种临时施工设施,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2、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天然气锅炉产生的烟尘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应满足《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3)及超低排放第2号修改单(鲁质监标发[2016]46号)中“燃气锅炉”、《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中表3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的较严者的要求;调胶、涂胶、冷压及热压废气经“集气罩+等离子+光氧催化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排放限值要求;调胶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截板及砂光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应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中“一般控制区”标准;加强车间换气通风,使厂界甲醛、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加强废水污染防治。厂区实行雨污分流制。配套建设设计处理规模为3m
3/d的污水处理站,生活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用于厂区抑尘洒水,同时做好生活污水产生区、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间等区域的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将噪声设备设置于封闭车间内,再经过基础减振、车间隔声、距离衰减、设置隔音墙等降噪措施,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5、加强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废导热油、废液压油、废UV灯管均为危险废物,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并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的相关要求,加强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移管理,确保危险废物规范化处置;各类沾染危险废物的包装桶应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内,定期由厂家回收用于原始用途;危废暂存间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中的要求建设。一般固体废物须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进行管理:下脚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外售;污水处理站污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6、本项目生产车间1设置10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生产车间2、3设置5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报告当地规划部门,在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规划或新建居住、教育、医疗等环境敏感建筑物。
7、本项目存在的主要环境风险为火灾。要求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建设三级风险防控体系,厂区内设置事故水池及事故废水导排系统;加强生产管理,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8、该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应符合临清市环保局总量办确认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SO
20.36t/a,NO
x0.981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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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7000吨压力容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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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舜强节能容器制造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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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清市戴湾镇开发区。临博路路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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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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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位于临清市戴湾镇开发区,临博路路南,占地面积43470平方米,总投资1301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3万元。项目建有生产车间、办公室、宿舍、仓库等构筑物,购置二保焊机、等离子切割机、空压机、试压泵、自动埋弧焊焊机、数控火焰切割机、滚轮架、卷板机、起重机、手持式砂轮磨光机、砂轮机、X射线探伤机、热处理炉、抛丸机等设备。该项目以优质碳素钢管、型钢、中厚板、不锈钢板、碳钢板(需要喷漆)、低氢型焊条、实芯焊丝、环氧富锌底漆等为主要原辅材料,经检验、抛丸、下料、开坡口、卷板、打磨坡口、焊接、打磨焊点、无损检测、组对、焊接、打磨焊点、无损检测、管座焊接、打磨焊点、无损检测、热处理、试压、喷漆、入库等工序生产压力容器,设计生产能力为年产7000吨。该项目已取得临清市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登记备案证明,备案文号:临发改备【201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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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23米高排气筒排放,抛丸粉尘经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3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应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中一般控制区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喷漆和晾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活性炭+光氧催化废气处理设备”处理后通过23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应满足《山东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征求意见稿)表1中相应的标准要求,喷漆工序产生的漆雾经“集气罩+喷淋塔” 处理后通过23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应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中一般控制区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食堂燃用清洁能源,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净化处理后,通过高于食堂所在建筑物顶1.5米排放,油烟排放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中规定;焊接工序产生的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净化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等离子切割产生的粉尘经移动式净化装置净化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换气通风,使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应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及《山东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征求意见稿)表3厂界监控的浓度限值相应的标准要求。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厂区实行雨污分流制。配套建设设计处理规模为12m
3/d的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生活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用于厂区绿化、地面及道路洒水,同时做好生活污水产生区、污水处理设施、危废暂存间等区域的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将噪声设备设置于封闭车间内,再经过基础减振、车间隔声、距离衰减、设置隔音墙等降噪措施,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加强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废漆渣、废显影液、喷淋塔循环水排污水、废活性炭、废灯管均为危险废物,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并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的相关要求,加强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移管理,确保危险废物规范化处置;各类沾染危险废物的包装桶应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内,定期由厂家回收用于原始用途;危废暂存间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中的要求建设。一般固体废物须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进行管理:检查工序不合格产品返回厂家;检查工序不合格产品返回生产线重新加工;废钢珠、下脚料、铁末、焊渣、废焊头收集后外售;粉尘、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手套及抹布、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5、本项目设置10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报告当地规划部门,在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规划或新建居住、教育、医疗等环境敏感建筑物。
6、本项目存在的主要环境风险为火灾。要求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生产管理,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7、该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应符合临清市环保局总量办确认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SO
20.202t/a,NO
x0.943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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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300套清洗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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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清市庆辉机床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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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清市先锋街道办事处北园社区郭堤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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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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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位于临清市先锋路街道办事处北园社区郭堤村,占地面积3700平方米,总投资1567.8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万元。项目建有生产车间、组装车间、仓库、办公室等构筑物,购置普通车床、数控液压折弯机、液压摆式剪板机、电焊机、切割机等设备,该项目不涉及喷漆工序,以钢板、液压油、焊条、焊丝、氩气等为主要原辅材料,经切割下料、钻孔、折弯、焊接主框架、组装等工序生产清洗机,设计生产能力为年产300套,该项目已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017-371581-34-03-045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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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换气通风,使厂界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厂区实行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不得外排。同时做好生产区、生活污水产生区、化粪池、危废暂存间等区域的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夜间不得生产;将生产设备布置于封闭车间内,再经过合理布局、基础减振、吸声、隔声等降噪措施,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标准。
4、加强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废液压油、废机油均为危险废物,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并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的相关要求,加强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移管理,确保危险废物规范化处置;各类沾染危险废物的包装桶应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内,定期由厂家回收用于原始用途;危废暂存间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中的要求建设。一般固体废物应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进行管理:下脚料收集后外售;含油废抹布、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5、本项目设置5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报告当地规划部门,在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规划或新建居住、教育、医疗等环境敏感建筑物。
6、本项目存在的主要环境风险为火灾。要求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建设风险“三级”防范体系,厂区设置导流系统、建设容积不小于20m
3事故水池及事故导排系统,加强生产管理,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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