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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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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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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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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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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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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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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加工140万套电机壳、电机端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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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清市朗博电机配件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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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清市新华办事处韦付庄村东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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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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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位于临清市新华办事处韦付庄村东首,占地面积2665平方米,总投资9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5万元。现建有生产车间、办公室等构筑物;购置钻床、普通车床、刨床等设备。该项目以铸铁件、润滑油等为主要原辅材料,经车加工、打孔、磨内缘、打孔等工序生产电机壳、电机端盖,设计生产能力为年产140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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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加强车间换气通风,使厂界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
3)要求。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同时做好废水产生区、化粪池等区域的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将噪声设备设置于生产车间内,并通过设置减振基础、隔声、封闭、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4、加强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废润滑油为危险废物,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并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相应修改单要求,加强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移管理,确保危险废物规范化处置;危废暂存间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建设。一般固体废物须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进行管理:下脚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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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生产20万件家具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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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清市泺源家具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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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清市金郝庄镇李寨村村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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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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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位于临清市金郝庄镇李寨村村北,占地面积8680m
2,总投资2885.3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现建有生产车间、办公区、库房等构筑物,总建筑面积5770 m
2;购置砂光机、砂光机、空气压缩机、单片锯、立铣机等生产设备。该项目以原木、木片为主要原辅材料,经拉锯、风干晾干、拉方、砂光、刮料、开榫方眼、成型工序生产木桌、木椅, 设计生产能力为年产木桌7万套、年产木椅7万套;经整形、涂胶、热压、四边锯、砂光、成型工序生产家具板,设计生产能力为年产家具板6万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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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废水污染防治。生活污水进入国家推行的新型环保厕所收集处理,定期清运堆肥,不外排。同时做好垃圾收集池、厂区内地面的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
2、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切割过程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由风机引入袋式除尘器,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粉尘排放浓度须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中第四时段一般控制区标准限值,粉尘无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制的要求;涂胶、热压过程产生的甲醛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风机引至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处理后经同一根15m排气筒排放吗,甲醛废气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速率二级标准,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的排放标准甲醛厂周界外无组织排放最高允许浓度。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将生产设备尽量设置于室内,定期对其进行检查,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加强管理,强化行车管理制度,设置降噪标准,使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规定的2类标准限值。
4、加强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废导热油为危险废物,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并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的相关要求,加强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移管理,确保危险废物规范化处置;危险废物临时贮存点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中的要求建设。一般固体废物须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进行管理:粉尘、木屑及下脚料收集后外售给物资回收公司,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
5、该项目须设置10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报告当地规划部门,在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居民点、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点。
6、本项目的主要环境风险为火灾及地质灾害。要求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生产管理和安全教育,设置80m
3事故水池,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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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300吨滚针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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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清市鲁源轴承附件加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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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清市大辛庄办事处邱屯工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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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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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位于临清市大辛庄办事处邱屯工业园,占地面积1507 m
2,总投资1004.1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万元。现建有毛坯车间、磨工车间、原料及成品仓库、检验室、办公室等构筑物,总建筑面积935.32 m
2;购置冲床、各类磨床、圆度仪、振动仪等设备共24台。该项目不设热处理等工序,以轴承钢丝等为主要原辅材料,经冲料、粗磨、外协热处理、磨削双端面、磨外圆、精磨、防锈、检验、包装、入库工艺生产轴承滚针,设计生产能力为年产300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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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大气污染防治。防锈油挥发产生的非甲烷总烃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厂界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非甲烷总烃”中“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由附近村民拉运堆肥,同时做好原料储存区、生产区、生活污水产生区的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所有生产设备均选用低噪声设备,且全部设置于生产车间内,经过基础减振,再经过车间隔声,距离的衰减,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要求。
4、加强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废液压油、废磨削液均为危险废物,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并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的相关要求,加强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移管理,确保危险废物规范化处置;各类沾染危险废物的包装桶应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内,定期由厂家回收用于原始用途;危废暂存间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中的要求建设。一般固体废物须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进行管理:残次品和磨床机加工收集的废金属泥外售综合利用,废油抹布、手套和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5、本项目存在的主要环境风险为液压油等的泄露和火灾。要求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生产管理,防范人为操作造成化学品的泄漏,及在泄漏发生后控制可能引发火灾的一切着火源;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科学有效的应急事故处理预案,并建立健全应急组织实施体系,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6、本项目以磨工车间为中心设置5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报告当地规划部门,在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居民点、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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