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部内容
- 政策文件
权利人周连香生前在临清市新华办事处果园街196号196幢1与父亲温善文共同共有的房产一处,不动产证号:临房权证新私字第054544号,现因周连香和温善文去世产生继承。
房产继承人情况如下:
1.周连香和温善文的继承人共有3名:长女温艳玲,次女温艳会,儿子温延军。
2.周连香和温善文生前未收养过子女,生前无遗嘱。
现就以上继承事项予以公告征询异议,公告时间为15个工作日,公告期满如无异议,我单位将依法予以办理继承登记业务。
特此公告
临清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03月19日
扫码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