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清市人民政府
拟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临拟征公告〔2011〕1号
为保障临清市2011年第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临清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一:位于临高路以南、临清市6号路以西,涉及新华街道办事处千佛堂居民委员会、甄八里居民委员会,用途为工业用地。
地块二:位于临清市南环路以北,东二环路以东,涉及大辛庄街道办事处的高庄居民小组、方辛庄居民委员会、郭屯居民委员会,用途为工业用地。
地块三:位于临清市东二环路以东、五里庄居以北,涉及先锋街道办事处五里庄居民委员会,用途为工业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鲁政办发〔2009〕20号文公布的临清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聊城五地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价费发〔2008〕40号)的规定执行。被征收土地居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后,由临清市国土资源局会同财政局、人保局等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三、其他事项
本公告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拟于2011年6月1日由临清国土资源局等有关部门组织勘测定界和调查清点地上附着物,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在本批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