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 繁体 | 无障碍阅读
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发文单位:临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时间:2026-01-28
【 字号:

杨峰保管不善,将鲁(2021)临清市不动产权第033717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原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杨峰

 20260128


扫码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