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陈玉恒与石凤仙生前在新华办事处新开街共同共有的一处房产,房产证号:临房权证新华字第0024号,现因陈玉恒与石凤仙去世产生继承。
房产继承人情况如下:
陈玉恒与石凤仙的继承人共有1名:陈北峰(儿子)。
现就以上继承事项予以公告征询异议,公告时间为15个工作日,公告期满如无异议,我单位将依法予以办理继承登记业务。
特此公告
临清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0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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