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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发文单位:临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时间:2025-12-22
【 字号:

  号: 202122201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鲁(2021)临清市不动产权第0591083号

胡保立

不动产权证

——

黄官屯村

鲁政呈【2023】12号

2

鲁(2021)临清市不动产权第0591115号

谭庆华

不动产权证

——

黄官屯村

鲁政呈【2023】12号

3

鲁(2021)临清市不动产权第0590812号

黄东勇

不动产权证

——

黄官屯村

鲁政呈【2023】12号

4

鲁(2022)临清市不动产权第0607204号

黄新宅

不动产权证

——

黄官屯村

鲁政呈【2023】12号

公告单位:临清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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