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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发文单位:临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时间:2025-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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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瑞田保管不善,将鲁(2021)临清市不动产权第0102396号不动产证书遗失,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瑞田

2025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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