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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清市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临征公告〔2018〕6号)
11371581MB286286XX/2018-4296537
2018-07-06
市国土局
临清市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临征公告〔2018〕6号)
发文单位:市国土局
时间:2018-07-06
【 字号:
临清市人民政府
拟征收土地公告
临征公告〔2018〕6号
 
为实施城镇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临清市人民政府研究,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一位置范围:斗松路以东、松金路以北。具体位置与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为准。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松林镇西尚村村民委员会
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二位置范围:烟店镇南外环路以南(许张寨村)。具体位置与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为准。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烟店镇许张寨村村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三位置范围:烟店北环路以北、西环路以东。具体位置与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为准。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烟店镇牛张寨村村民委员会、东常庄村村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四位置范围:金玉路以南、鲁环路以东。具体位置与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为准。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烟店镇牛张寨村村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五位置范围:金玉路以南、鲁环路以东。具体位置与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为准。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烟店镇牛张寨村村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六位置范围:烟店政府路以南、飞驰路以东。具体位置与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为准。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烟店镇牛张寨村村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七位置范围:烟店政府路以南、飞驰路以东。具体位置与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为准。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烟店镇牛张寨村村民委员会
用途:住宅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公布的临清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共涉及1个区片,Ⅱ级区片每亩补偿5.0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参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聊城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56号)规定执行。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临清市国土资源局会同临清市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三、其他事项
本公告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拟于 2018713日至 2018715日由临清市国土资源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发布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对临清市国土资源部门组织的勘测调查清点确认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其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向临清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
联系人:临清市国土资源局耕保科  张建顺;
联系电话:6172221。
 
    临清市人民政府          
2018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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