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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发文单位:临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时间:2025-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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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征因保管不善,将鲁(2021)临清市不动产权第0473499号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作废后补发不动产权证

特此声明

     声明人:高征

2025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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