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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发文单位:临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时间:2024-09-04
【 字号:

  号: 2024090401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或不动产登记

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

单元号

不动产

坐落

备注

1

鲁(2021)临清市不动产权第0538284号

刘连成

不动产权证

——

山东省临清市老赵庄镇王集村

因不符合宅基地“一户一宅”政策,权利人申请作废








公告单位:临清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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