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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发文单位:临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时间:2024-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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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艳珍因保管不善,将鲁(2022)临清市不动产权第0000820号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作废后换发不动产证书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艳珍

2024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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