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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发文单位:临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时间:2024-04-17
【 字号:

  号: 2024041701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或不动产登记

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

单元号

不动产

坐落

备注

1

2-11-0012

马殿焕

不动产权证书

——

临清市新华办事处元仓街107号107号幢1

因拆迁注销








                    

  公告单位:临清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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