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清市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临征公告[2014]年第5号
2013年12月30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临清市2013年第9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2013]1313号)批准征收我市土地7.2174公顷。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位置及用途
宗地一:位于花园居民委员会,总面积1.3333公顷,涉及新华街道办事处花园居民委员会。其中耕地1.3333公顷。该宗土地作为公共设施用地。
宗地二:位于戴湾镇,总面积为7.3470公顷,涉及戴湾镇人民政府。其中建设用地7.3470公顷。该宗土地作为机械制造用地。
宗地三:位于郭屯居民委员会,总面积1.5371公顷,涉及大辛庄街道办事处郭屯居民委员会。其中建设用地1.5371公顷。该宗土地作为机械制造用地。
上述土地宗地四至详见土地勘测定界图。
二、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附后。
三、交付土地
本公告后,由有关部门按照签订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及时支付补偿费用,相关各方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
四、其他
本公告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公章)
二〇一四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