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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清市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临拟征公告〔2015〕1号)
11371581MB286286XX/2018-4296629
2018-10-21
市国土局
临清市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临拟征公告〔2015〕1号)
发文单位:市国土局
时间:2018-10-21
【 字号:
临清市人民政府
拟征收土地公告
临拟征公告〔2015〕1号
 
为实施城镇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临清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一位置范围:东三环路以东、临高路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华街道办事处新北社区龙庄居民委员会
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二位置范围:孟东村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金郝庄镇孟东村民委员会
用途:公共基础设施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12〕288号文件公布的临清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临清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价费发〔2013〕101号文件)的规定执行。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后,由临清市国土资源局会同临清市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三、其他事项
本公告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拟于2015年1月15日至2015年1月16日由临清市国土资源局等有关部门组织勘测定界和调查清点地上附着物,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公章)  
201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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