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准确获取临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本机关”)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25号,以下简称《办法》),编制本指南。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可以在临清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qing.gov.cn/)上查阅《临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我局主动向社会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1、机构职能;
2、政策法规;
3、规划计划;
4、业务工作;
5、行政权力;
6、政府会议;
7、决策公开;
8、其他公开事项;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市政府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编制了《临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公开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临清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qing.gov.cn/)上依索引顺序查阅该《目录》。
(二)公开形式
1.我局将通过临清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linqing.gov.cn/)、报刊、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上述信息。
同时,在临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临清市青年路西首,咨询电话:0635-2323589)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公示栏,开放时间: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5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除依照《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行政机关一般不提供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依申请公开申请条件及流程详见依申请公开栏目(https://tysfrz.isdapp.shandong.gov.cn/jis-web/login?appMark=SDVBWURVBWFR&backUrl=http%3A%2F%2Fwww.linqing.gov.cn%2Fretrace%2Fjis%3Fgotourl%3Dhttp%3A%2F%2Fwww.linqing.gov.cn%2Fvrender%2Fmain%3Fmodulebranch%3D4)。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本机关在临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
地址:临清市青年路西首临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5月1日至9月30日的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的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5-2323589
2、信函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
来信请寄:临清市青年路西首临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52600。
3.网上申请
通过临清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网上申请”栏目提交申请。(http://www.linqing.gov.cn/)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临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在临清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领取或在“临清市政府网站”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打印。
2.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4.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对于符合《条例》《办法》申请要求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办法》第二十六条分别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根据相关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办理期限: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有权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申请不符合《条例》《办法》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临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为:临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临清市青年路西首临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邮政编码:252600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5月1日至9月30日的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的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5-2323589
电子邮箱:lqszjjbgs@lc.shandong.cn(此邮箱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用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及政府信息公开以外的投诉、举报、信访等事项)。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受理机构为:临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临清市龙华街5号
邮政编码:252600
办公时间:8:30-12:00 14:00-17:30(春冬)
8:30-12:00 14:30-18:00(夏秋)
联系电话:0635-2323043
传真号码:0635-2324895
电子信箱:lqsxxhzx@lc.shandong.cn(此邮箱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用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以外的投诉、举报、信访等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受理机构为:临清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临清市后关街148号(青年桥西50米路南)邮政编码:252600
办公时间:8:30-12:00 14:00-17:30(春冬)
8:30-12:00 14:30-18:00(夏秋)
联系电话:0635—2351614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受理机构为:临清市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临清市温泉路2628号
邮政编码:252600
办公时间:8:30-12:00 14:00-17:30(春冬)
8:30-12:00 14:30-18:00(夏秋)
联系电话:0635-2418801
附件:
临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 公民 | 姓 名 | 工作单位 | |||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
通信地址 | ||||||
联系电话 | 邮政编码 | |||||
电子邮箱 |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名 称 | 组织机构代码 | ||||
营业执照 | ||||||
法人代表 | 联系人 | |||||
联系人电话 | ||||||
联系人邮箱 | ||||||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 ||||||
申请时间 | ||||||
所需信息情况 | 所需信息内容描述 | |||||
选 填 部 分 | ||||||
所需信息的信息索取号 | ||||||
所需信息的用途 | ||||||
是否申请减免费用 | 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 | 获取信息方式 | ||||
□ 申请。 请提供相关证明 □ 不 (仅限公民申请) | □ 纸面 □ 电子邮件 □ 光盘 (单选) | □ 邮寄 □ 电子邮件 □ 传真 □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 (单选) | ||||
注:若本机关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它方式 |
字号:
大 中 小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文件要求编制而成。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方面。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临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临清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nqing.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紧紧围绕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深入推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加强住建领域政策宣传和解读,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功能,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主动公开。据统计,2023年临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04条。其中,包含机构职能、政策文件、政策解读、政务动态、行政执法信息、民生实事项目、房地产交易信息、住房保障、安全生产信息、“双随机一公开”等信息类别。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市住建局共收到网站依申请公开5件,均已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等工作机制,积极推动主动公开,及时准确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发布主动公开信息,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有效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安全性和时效性。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集中发布各类政府信息,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年度报告等均可通过政府网站查阅。
(四)平台建设。临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托临清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安全责任,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使公开信息格式更规范、内容更严谨、要素更充分、可读性更强,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2023年,我局认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进一步优化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全力推进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进行保密审查,严格区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工作信息,督促相关科室、局属单位及时更新网站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35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48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4 | 0 | 0 | 0 | 0 | 0 | 4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5 | 0 | 0 | 0 | 0 | 0 | 5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正确领导下,有效开展相关工作,但在过程中发现还存在一些亟待改进的问题和不足:一是主动公开信息的力度不够,频次不高,个别栏目的更新不及时的情况时有发生,信息发布的时效性需要进一步提升。二是信息公开人员的专业程度不高,基本都由各科室工作人员兼任,信息公开的业务不够熟练,水平不高,工作质效有待提高。
2.改进措施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在上级指导下,始终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质效。一是根据主动公开信息目录的内容,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及时更新信息公开目录,加强对业务工作、人事信息、政务动态、资金使用等信息的公开力度。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学习培训。强化对工作人员政务公开的业务培训,从政策解读、依申请公开等方面进行学习研讨,从而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做到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临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到人大建议21件、政协提案14件,答复率、满意率均为100%,已公开答复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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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号:
大 中 小临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文件要求编制而成。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方面。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临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临清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nqing.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紧紧围绕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深入推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加强住建领域政策宣传和解读,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功能,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主动公开。据统计,2022年临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03条。其中,包含机构职能、政策文件、政策解读、政务动态、行政执法信息、民生实事项目、房地产交易信息、住房保障、安全生产信息、“双随机、一公开”等信息类别。
(二)依申请公开。2022年市住建局共收到网站依申请公开1件,均已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等工作机制,积极推动主动公开,及时准确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发布主动公开信息,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有效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安全性和时效性。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集中发布各类政府信息,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年度报告等均可通过政府网站查阅。
(四)平台建设。临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托临清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安全责任,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使公开信息格式更规范、内容更严谨、要素更充分、可读性更强,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2022年,我局认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进一步优化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全力推进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进行保密审查,严格区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工作信息,督促相关科室、局属单位及时更新网站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63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5 | 0 | 0 | 0 | 0 | 0 | 5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2 | 0 | 0 | 0 | 2 | 3 | 0 | 0 | 2 | 5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信息发布还不够规范,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等等。
改进措施: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整合资源,加强信息的收集、整理,提高公开信息的价值,扩大信息公开范围。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临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到人大建议15件、政协提案14件,答复率、满意率均为100%,已公开答复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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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号:
大 中 小临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紧紧围绕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深入推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加强住建领域政策宣传和解读,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功能,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主动公开。据统计,2021年临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67条。其中,包含机构职能、政策文件、政策解读、政务动态、行政执法信息、民生实事项目、房地产交易信息、住房保障、安全生产信息、“双随机、一公开”等信息类别。
(二)依申请公开。2021年市住建局共收到网站依申请公开2件,均已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等工作机制,积极推动主动公开,及时准确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发布主动公开信息,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有效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安全性和时效性。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集中发布各类政府信息,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年度报告等均可通过政府网站查阅。
(四)平台建设
临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托临清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安全责任,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使公开信息格式更规范、内容更严谨、要素更充分、可读性更强,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2021年,我局认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进一步优化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全力推进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进行保密审查,严格区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工作信息,督促相关科室、局属单位及时更新网站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 | 1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2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6 | 0 | 0 | 0 | 0 | 0 | 6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4 | 0 | 0 | 0 | 0 | 0 | 4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6 | 0 | 0 | 0 | 0 | 0 | 6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公开内容还不够丰富,信息公开渠道还有待进一步扩宽。
改进措施:2022年,住建局将继续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继续推进政务公开透明,进一步扩大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文件、政策信息公开及解读工作;继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信息资源开放利用;进一步加强制度和体系建设,加大培训力度,全面推进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认真落实《临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临清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临政办发〔2021〕7号)。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临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到人大建议7件、政协提案12件,答复率、满意率均为100%,已公开答复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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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号:
大 中 小临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紧紧围绕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深入推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加强住建领域政策宣传和解读,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功能,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主动公开。据统计,2020年临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67条。其中,包含机构职能、政策文件、政策解读、政务动态、行政执法信息、民生实事项目、房地产交易信息、住房保障、安全生产信息、“双随机、一公开”等信息类别。
(二)依申请公开。2020年市住建局共收到网站依申请公开3件,均已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等工作机制,积极推动主动公开,及时准确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发布主动公开信息,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有效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安全性和时效性。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集中发布各类政府信息,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年度报告等均可通过政府网站查阅。
(四)平台建设
临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托临清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安全责任,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使公开信息格式更规范、内容更严谨、要素更充分、可读性更强,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2020年,我局认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进一步优化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全力推进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进行保密审查,严格区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工作信息,督促相关科室、局属单位及时更新网站信息。
(六)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0年临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到人大建议17件、政协提案12件,答复率、满意率均为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
规章 | - | - | - | |
规范性文件 | 2 | 2 | 3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63 | 减23 | 4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 | - | -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2 | 减19 | 13 | |
行政强制 | 2 | 减2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减1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46 | 6369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3 | 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公开内容还不够丰富,信息公开渠道还有待进一步扩宽。
改进措施:2021年,住建局将继续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继续推进政务公开透明,进一步扩大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文件、政策信息公开及解读工作;继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信息资源开放利用;进一步加强制度和体系建设,加大培训力度,全面推进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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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临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深入推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加强住建领域政策宣传和解读,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功能,政务公开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主动公开。据统计,2019年临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70条。其中,包含机构职能、政策文件、政策解读、政务动态、行政执法信息、民生实事项目、房地产交易信息、住房保障、安全生产信息、“双随机、一公开”等信息类别。
(二)依申请公开。2019年市住建局共收到网站依申请公开1件,协助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均已进行答复。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市住建局认真按照《条例》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四)监督保障情况。2019年,我局认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进一步优化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全力推进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进行保密审查,严格区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工作信息,督促相关科室、局属单位及时更新网站信息。
(五)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19年临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到人大建议9件、政协提案10件,已答复人大建议9件、政协提案10件,对住建局受理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答复均表示满意,答复满意率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
规章 |
- |
- |
- |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1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65 |
减2 |
63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 |
- |
-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1 |
增11 |
32 |
|
行政强制 |
0 |
增2 |
2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 |
增1/减2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7 |
25440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
|
|
|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
|
|
|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
|
|
|
|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
|
|
|
|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
|
|
|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
|
|
|
|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
|
|
|
|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
|
|
|
|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
|
|
|
|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
|
|
|
|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
|
|
|
|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
|
|
|
|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
|
|
|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
|
|
|
|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
|
|
|
|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
|
|
|
|
|
|
2.重复申请 |
|
|
|
|
|
|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
|
|
|
|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
|
|
|
|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
|
|
|
|
|
|
||
(六)其他处理 |
|
|
|
|
|
|
|
||
(七)总计 |
1 |
|
|
|
|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
|
|
|
|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
|
|
|
0 |
|
|
|
|
0 |
|
|
|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深度和广度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信息公开渠道还有待进一步扩宽。
改进措施:2020年,住建局将继续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继续推进政务公开透明,进一步扩大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文件、政策信息公开及解读工作;继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信息资源开放利用;进一步加强制度和体系建设,加大培训力度,全面推进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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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号:
大 中 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临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概述;组织领导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十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一年来,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市信息办的指导帮助下,临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聊城市、临清市相关规定,以全力打造透明政府、法治政府、服务政府为目标,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和保密审查制度,有效地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开展,进一步提高了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的顺利有序开展。
二、组织领导情况
切实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为进一步深化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党委多次在工作会议上对此项工作作出部署,并将之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综合协调,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按职责要求分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据统计,2018年临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13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21条,制法规范性文件92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主要有政策文件、政务动态、回应关切、房地产信息、保障房信息、安全生产信息、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和“放管服”改革等。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网站公开。把临清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板块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二是依托各类报刊媒体。不定期向《临清周刊》等媒体平台报送信息,接受群众监督。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临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到人大建议55件(其中开会25件、闭会30件)、政协提案31件,已答复人大建议55件、政协提案31件,对住建局受理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答复均表示满意,答复满意率100%。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未开展信息公开的收费工作。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共收到行政诉讼案件1件。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加大保密审查力度。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从起草、制作、更新、签发、发布,均严格程序操作,严防涉密信息上网,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到目前为止,未发生泄密事件,也没有发现违反政府信息公开保密要求的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尚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主动公开工作的日常化、常态化有待进一步加强。
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在拓展信息公开广度的同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在强化信息的时效性和工作规范化等方面下功夫,及时更新信息内容、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十、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临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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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山东省临清市人民政府
承办:临清市政府办公室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5-2323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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