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准确获取临清市统计局(“临清市统计局”以下简称“本机关”)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25号,以下简称《办法》),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1、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
2、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主要包括:与本单位职能和业务相关的政策法规。
3、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4、行政执法检查信息
主要包括:统计行政执法检查年报等
5、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统计公报;统计数据;统计分析等。
6、其他
主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以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形式
1.临清市人民政府网--临清市统计局(网址:http://www.linqing.gov.cn/lqxxgk/szfbm/lqstjj/)。
2.现场公开及线下查阅点地址:临清市政府综合办公楼411办公室;开放时间为:8:30-12:00 14:30-18:00(5月1日至9月30日的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的工作日)
3.电话公开:0635-2326332
4.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除依照《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行政机关一般不提供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依申请公开申请条件及流程详见依申请公开栏目(https://tysfrz.isdapp.shandong.gov.cn/jis-web/login/)。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本机关在临清市政府综合办公楼411房间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
地址:临清市顺河街223号
办公时间:
8:30-12:00 14:30-18:00(5月1日至9月30日的工作日);
8:30-12:00 14:00-17: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的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5-2326332 传真号码:0635-2324895
2.信函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
来信请寄:临清市顺河街223号,临清市人统计局办公室(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52600。
3.网上申请
通过临清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网上申请”栏目提交申请。(https://tysfrz.isdapp.shandong.gov.cn/jis-web/login)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临清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在临清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领取或在“临清市政府网站”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打印。
2.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4.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对于符合《条例》《办法》申请要求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办法》第二十六条分别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根据相关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办理期限: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有权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申请不符合《条例》《办法》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临清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为:临清市统计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临清市顺河街223号市政府综合楼4楼 邮政编码:252600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5月1日至9月30日的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的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5-2326332
电子邮箱:lqstjjbgs@lc.shandong.cn(此邮箱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用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以外的投诉、举报、信访等事项)。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具体渠道如下:
临清市统计局办公地址:临清市顺河街223号 邮政编码:252600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5月1日至9月30日的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的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5-2326332
电子邮箱:lqstjjbgs@lc.shandong.cn(此邮箱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用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及政府信息公开以外的投诉、举报、信访等事项)。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字号:
大 中 小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统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通过对2023年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梳理和编目,2023年度累计发布各类政府信息42条。包括机构职能、统计数据、工作动态等方面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收到依申请公开3件,做到认真研究、及时回复,办结率达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办公室统筹抓,其它科室协调配合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二是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并做好信息公开及报送工作,定期对单位政务公开栏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督查,在职责范围内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分类整理并及时公开,确保信息及时更新并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
(四)平台建设。2023年度我局无新增平台建设,主要是通过“临清统计微讯”微信公众号、单位公示栏和政府网站发布政府主动公开信息。
(五)监督保障。认真落实各项信息公开要求,由各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各科室积极配合,局办公室指定专人严格按照三审三校的发文制度进行信息公布,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杜绝了信息不及时、不准确、不全面的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3 | 0 | 0 | 0 | 0 | 0 | 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今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部分栏目信息更新不够及时,政务公开水平仍需提升。二是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业务水平仍任重道远。
(二)整改措施
一是对全局各科室政务公开工作进行通报整改,督促各科室及时上报具有时效性政务公开信息,认真梳理完善相关职能信息,做到应报尽报,应发尽发。二是继续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工作。继续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增强工作主动性,增强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意识,努力提高全局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公开处理费情况
2023年,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临清市统计局未收到建议提案。
(三)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临清市统计局及时发布《临清市2022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统计数据及解读信息。及时准确答复政府网站留言信息,提高解读和回应实效。积极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推进更高水平决策公开和公众参与。依法依规答复依申请公开3件,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为进一步打造阳光统计,提升政府统计形象,更好地向社会各界宣传和介绍统计工作,让群众更加了解统计工作,2023年9月27日,临清市统计局在大众公园举办第十四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活动以“经济大普查 数说国与家”为主题,在临清大众公园悬挂条幅,发放宣传资料、宣传物品,设立咨询台,现场向群众讲解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并向社区居民、商铺发放宣传彩页、宣传物品,进一步扩大宣传影响力。本次活动16个镇街在辖区内同步开展,采用进社区、创城工作的宣传方式,形成宣传合力,扩大“统计开放日“影响力,提高了五经普的知晓度、支持度和配合度,为普查顺利实施、确保数据质量创造了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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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号:
大 中 小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文件要求编制而成。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方面。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临清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临清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nqing.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统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通过对2022年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梳理和编目,2022年度累计发布各类政府信息120条。包括机构职能、统计数据、工作动态等方面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收到依申请公开1件,做到认真研究、及时回复,办结率达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加强领导,完善体制。为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地意识和行为。二是本单位着眼于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不断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制作、公开、存档等制度,及时动态调整信息。
(四)平台建设。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以政务信息网络平台为载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五)监督保障。通过完善各项政务公开制度,进一步使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正规化,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项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6(其中1件为2021年转交) | ||
行政强制 | 1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今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对信息公开工作还不够重视,存在被动的现象,导致信息公开不及时。二是信息公开工作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整改措施
一是继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根据上级文件指引,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设立具体考核标准,建立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二是继续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工作。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加强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熟悉业务、规定及档案法、保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提高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公开处理费情况
2022年,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2年临清市统计局未收到建议提案。
(三)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临清市统计局及时发布《临清市2021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统计数据及解读信息。及时准确答复政府网站留言信息,提高解读和回应实效。积极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推进更高水平决策公开和公众参与。依法依规答复依申请公开1件,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为进一步打造阳光统计,提升政府统计形象,更好地向社会各界宣传和介绍统计工作,让群众更加了解统计工作,2022年9月23日,临清市统计局在大众公园举办第十三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活动以“数说新时代 奋进新征程”为主题,在大众公园现场布置条幅、展板,将党的十八大以来临清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绩和当前的统计调查工作相结合,现场发放宣传页、宣传包,营造了浓厚氛围。通过活动进一步扩大了统计工作的知晓度和影响力,促进了社会公众关注认识统计调查、配合支持统计调查,凝聚了统计调查事业发展正能量,激发了统计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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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号:
大 中 小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统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通过对2021年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梳理和编目,2021年度累计发布各类政府信息69条。包括机构职能、统计数据、工作动态等方面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收到依申请公开两件,每条都认真研究、及时回复,办结率达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加强领导,完善体制。为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地意识和行为。二是本单位着眼于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不断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制作、公开、存档等制度,及时动态调整信息。
(四)平台建设。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以政务信息网络平台为载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五)监督保障。通过完善各项政务公开制度,进一步使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正规化,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项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5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今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对信息公开工作还不够重视,存在被动的现象,导致信息公开不及时。二是信息公开工作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整改措施
一是继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根据上级文件指引,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设立具体考核标准,建立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二是继续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工作。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加强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熟悉业务、规定及档案法、保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提高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公开处理费情况
2021年,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1年临清市统计局未收到建议提案。
(三)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临清市统计局及时发布《临清市2020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统计数据及解读信息。及时准确答复政府网站留言信息,提高解读和回应实效。积极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推进更高水平决策公开和公众参与。依法依规答复依申请公开2件,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为进一步打造阳光统计,提升政府统计形象,更好地向社会各界宣传和介绍统计工作,让群众更加了解统计工作,2021年9月16日,临清市统计局在大众公园举办第十二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活动以“赓续红色血脉、奋进统计未来”为主题,通过布置条幅、展板,发放宣传彩页、围裙、宣传报和现场解答群众咨询等丰富多彩的形式,对统计工作进行宣传。活动宣传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成果与统计法律法规,进一步扩大了统计工作的知晓度和影响力,促进了社会公众关注认识统计调查、配合支持统计调查,凝聚了统计调查事业发展正能量,激发了统计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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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临清市统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统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通过对2020年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梳理和编目,2020年度累计发布各类政府信息70条。包括机构职能、统计数据、工作动态等方面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收到依申请公开三件,每条都认真研究、及时回复,办结率达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加强领导,完善体制。为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地意识和行为。二是本单位着眼于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不断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制作、公开、存档等制度,及时动态调整信息。
(四)平台建设。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以政务信息网络平台为载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五)监督保障。通过完善各项政务公开制度,进一步使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正规化,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项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六)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0年,本单位共收到人大建议0件,政协提案0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今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对信息公开工作还不够重视,存在被动的现象,导致信息公开不及时。二是信息公开工作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整改措施
一是继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根据上级文件指引,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设立具体考核标准,建立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二是继续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工作。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加强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熟悉业务、规定及档案法、保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提高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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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解读《临清市统计局
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1、《临清市统计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编制依据是什么?
《临清市统计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部门的要求,汇总机关信息公开统计数据编制而成,并向社会公开发布,由临清市统计局编制。
2、该报告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并含相关指标统计表等。
3、该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什么?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19年1月1日到2019年12月31日止。
4、临清市统计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数据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政务公开有关规定,及时准确的在临清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事项。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通过临清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09条。
5、临清市统计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渠道有哪些?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有网络平台以及线下公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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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清市统计局2019年度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9年,市统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通过对2019年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梳理和编目,2019年度累计发布各类政府信息209条。包括机构职能、统计数据、工作动态等方面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收到依申请公开四件,每条都认真研究、及时回复,办结率达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加强领导,完善体制。为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本单位着眼于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地意识和行为。二是把握重点,全面推进。今年以来我单位进一步加强了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程度,加大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力度。
(四)平台建设。充分利用政务网平台,发布各类政务公开信息,力争及时、准确、全面。
(五)监督保障。通过完善各项政务公开制度,进一步使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正规化,确保了政务公开内容的及时更新和信息的准确无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 | 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范围还需进一步拓展;二是信息更新速度还需进一步加快。下一步我们将做好以下几点:一是进一步加大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力度。继续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坚持以公开促进业务,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各个环节。做好群众关注“热点回应”的公开。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规范信息公开目录,做到目录内容与站内信息一致,规范分开流程,及时更新目录内容,方便公众查阅、申请。三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保障机制。实现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形成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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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2018年度临清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组成。
一、概述
2018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的要求,立足统计业务和服务职能,突出依法、便民的原则,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健全机制,扎实有效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开展。为全面贯彻实施《条例》,我局高度重视,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狠抓落实,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确定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明确了各科室责任任务,完善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制度,及时制定了公开指南及公开目录,确定了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充分发挥主动公开在信息公开中的主渠道作用,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8年,临清市统计局在临清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累计发布各类政府信息209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8条,制发规范性文件8条,机构信息1条,政策解读1条,规划、计划信息3条,财务信息1条,人事任免0条,工作动态192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年度工作报告2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本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未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案件。
六、 建议和提案办理情况
2018年,我局未接到建议和提案。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措施
2018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积极主动地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但还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信息类型较为单一,主要以单位动态性政务信息为主,政策解读、决策信息等信息内容数量较少,更新也相对滞后。
2019年,我们将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制定年度工作目标。制定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考核细则,对各部门处室进行量化考核。突出重点政务信息公开,把政务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和社会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政务公开主要内容,努力做到政务决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公开,保证公开的真实性,防止公开的随意性,注重公开的实效性,坚持公开载体的创新性,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实效。二是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公开质量。开展定期检查,检查各处室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实行有效监督,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政务公开办事公开规范、有序、真实、实效,全面提高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工作的质量。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做好答复工作。充分利用好局门户网站这一平台,实现政务公开信息化,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和行政效能,为公众提供更及时更准确的信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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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2017年度临清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组成。
一、概述
2017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的要求,立足统计业务和服务职能,突出依法、便民的原则,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健全机制,扎实有效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开展。为全面贯彻实施《条例》,我局高度重视,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狠抓落实,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确定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明确了各科室责任任务,完善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制度,及时制定了公开指南及公开目录,确定了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充分发挥主动公开在信息公开中的主渠道作用,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7年,临清市统计局在临清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累计发布各类政府信息267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18条,制发规范性文件18条,机构信息1条,公文法规18条,政策解读1条,规划、计划信息3条,财务信息1条,人事任免3条,工作动态234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年度工作报告2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本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未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措施
2017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积极主动地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但还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信息类型较为单一,主要以单位动态性政务信息为主,政策解读、决策信息等信息内容数量较少,更新也相对滞后。
2018年,我们将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制定年度工作目标。制定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考核细则,对各部门处室进行量化考核。突出重点政务信息公开,把政务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和社会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政务公开主要内容,努力做到政务决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公开,保证公开的真实性,防止公开的随意性,注重公开的实效性,坚持公开载体的创新性,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实效。二是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公开质量。开展定期检查,检查各处室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实行有效监督,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政务公开办事公开规范、有序、真实、实效,全面提高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工作的质量。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做好答复工作。充分利用好局门户网站这一平台,实现政务公开信息化,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和行政效能,为公众提供更及时更准确的信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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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临清市统计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概况
2016年,我局紧紧围绕重大统计工作动态、重要统计数据分析和群众关心的事项推进公开,着力提高统计工作的透明度,扩大政务参与主动,增强公开实效,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助推统计工作更好开展。年内,我局继续强化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本局主要领导多次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分管领导具体抓,指导工作开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综合分析会,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脉”,确保工作质量标准。同时,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提高信息公开队伍的工作水平。另外,加强公开平台建设,积极完善统计信息网,调整优化网站栏目,畅通发布渠道,并做好网站安全监测。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1、通过网站公开信息。截至2016年12月31日,在临清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主动公开信息21条,在临清市统计信息网主动公开信息82条。完成《2015年临清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的撰写。
2、其他形式公开信息。通过 LED 显示屏、户外广告牌向全社会公开农业普查等信息。举行第七届中国统计开放日,开展统计志愿者活动、参加12.4法制日活动等,发放宣传单、宣传品向公众公开统计动态,普及统计知识。
3、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投诉。设立监督电话和投诉信箱,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全年未收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投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实行免费服务。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 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公开平台有待进一步完善,提高统计数据发布效率;统计分析有待进一步加强,提高数据解读能力;统计咨询服务有待进一步增强,增加与公众互动交流,满足公众个性化的统计信息需求。下来,我局将从以下方面采取措施改进:
一是进一步加强临清统计信息网站建设,着力调整统计数据管理子系统功能,加强统计数据查询功能,完善统计年鉴模块和网站发布功能。
二是进一步提高统计调研分析水平,组织统计学会和专业科室的骨干力量加大调研的力度,聚焦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打造精品分析,努力提高数据解读质量。
三是进一步拓展互动交流形式和渠道。加强统计宣传,普及统计知识和数据查询渠道,通过网络问政、微信微博,举办统计开放日、法制宣传日等活动,增加与公众的交流互动,收集社会公众的统计需求并积极回应,引导公众对统计信息的正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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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临清市统计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省、市有关贯彻意见编制。全文由工作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打算、说明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在“临清统计信息网”(http://www.lqstats.gov.cn/)上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临清市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临清市政府综合楼313,邮编:252600,电话:2326332,电子邮箱:lqtjj@126.com)。
一、工作概况
2015年,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本局重要工作来抓,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着力提高统计工作的透明度和统计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向社会各界公开本局的政务行为和工作重点,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较好成效。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正常开展工作,每季度召开一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综合分析会,总结政府信息公开经验,及时协调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并加强对各科室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服务质量和效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畅通,继续通过网站、报刊、电视台、电台、电话等载体主动公开政务信息,覆盖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公众等服务对象。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内容突出,主要公开社会各界关注的月度、季度和年度统计数据,重大统计工作动态、数据解读、统计分析等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通过网站公开信息。在临清统计信息网”(http://www.lqstats.gov.cn/)设有政务公开、统计法规、统计公报、统计分析报告、统计研究、统计知识等专题,由办公室和数据处理中心派专人负责维护,及时公开信息。截至2015年12月31日,我局在统计信息网主动公开信息166条。
2、通过统计刊物公开信息。完成《2014年临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的撰写,发行《统计月报》8期。
3、通过广告牌等公开信息。通过 LED 显示屏、户外广告牌向全社会公开人口普查等信息。举行第六届中国统计开放日,开展统计志愿者活动、参加12.4法制日活动等,发放宣传单、宣传品向公众公开统计动态,普及统计知识。
4、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投诉。设立监督电话和投诉信箱,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全年未收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投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实行免费服务。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2016年工作打算
2016 年,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统计信息公开力度,扩大公开信息的覆盖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快临清统计信息网站建设工作,加大信息公开的宣传,探索与公众互动交流的新形式;加大收集公众的统计信息需求力度,撰写高水平的统计分析,为公众多做数据解读,把信息公开服务更好的转化成惠民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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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临清市统计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省、市有关贯彻意见编制。全文由工作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打算、说明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在“临清统计信息网”(http://www.lqstats.gov.cn/)上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临清市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临清市政府综合楼313,邮编:252600,电话:2326332,电子邮箱:lqtjj@126.com)。
一、工作概况
2014年,我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省、市主要领导的讲话精神,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以提高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为目标,以畅通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和渠道为抓手,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为重点,以健全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为保障,及时有效的向社会各界公开本局的政务行为和工作重点,提高统计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一是增加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和形式。2014年我局继续通过网站、报刊、电视台、电台、电话、等载体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同时,改版了部分统计刊物,成功举办“统计开放日”,不断增加信息公开的形式。
二是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中心工作,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如行政审批事项改革和清理,月度、季度和年度统计数据,重大统计工作动态,数据解读、统计知识、统计分析等等。
三是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覆盖面。通过报纸、电台、新闻发布会等向全社会公开,通过统计开放日、“12.4”法制宣传日等直接向公众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通过网站公开信息。在“临清统计信息网”(http://www.lqstats.gov.cn/)设有政务公开、统计法规、统计公报、统计分析报告、统计研究、统计知识等专题,由办公室和数据处理中心派专人负责维护,及时公开信息。截至2014年12月31日,我局在统计信息网主动公开信息72条。
2、通过统计刊物公开信息。完成《2014年临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的撰写,发行《统计月报》8期。
3、通过广告牌等公开信息。通过 LED 显示屏、户外广告牌向全社会公开人口普查等信息。举行第六届中国统计开放日,开展统计志愿者活动、参加12.4法制日活动等,发放宣传单、宣传品向公众公开统计动态,普及统计知识。
5、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投诉。设立监督电话和投诉信箱,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全年未收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投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实行免费服务。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一是群众对统计信息的需求更加多样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二是群众对统计信息的时效性要求更高,政府信息公开的速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群众对统计信息的获取渠道要求更加畅通,方便,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有待进一步优化。
(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大调查研究,收集群众的统计信息需求,开展贴近群众的统计分析,增加群众急切想了解的统计指标数据,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二是进一步完善临清统计信息网站建设工作,筹备开通微信平台,使群众查询统计信息更方便、流畅。三是加大统计信息的收集整理速度,简化政府信息公开审批手续,进一步加快政府信息公开的更新速度,方便群众了解统计发展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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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临清市统计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概述
政府信息公开是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职能部门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利,监督政府依法行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13年,我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重要讲话精神,结合统计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公开办事制度和增强公开意识,创新公开形式,突出公开重点,不断提高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力度,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有效地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强化组织机构建设,形成有效管理机制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之作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狠抓工作落实的抓手,成立了“一把手”亲自挂帅,分管局长负责抓,各科室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做到有领导分管、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并通过层层细化分解,将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员,以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进一步健全配套制度,强化规范管理
一是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各科室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加强对各科室及工作人员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以及工作作风、服务质量和效率的监督,为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提供了制度保证。二是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综合分析会,及时协调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三)多管齐下,扩大政府信息公开面
为便于群众知情、办事、监督,2013年我局继续通过网站、报刊、电视台、电台、电话等载体主动公开政务信息。
一是在“临清统计信息网”上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由办公室派专人负责维护,及时加载信息,更新公开目录,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完整。截止2013年12月31日,我局主动公开:工作动态50条,统计分析报告及公报10条。
二是发行《临清统计》(每年8期)。
三是全局所有办事项目在“临清统计信息网”上公开,群众可查阅具体的办事指南、政策解答、便民提示等内容。
四是发布统计数据类信息服务社会各界。我局统计月报、历史综合数据、乡镇指标、统计年鉴、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等可公开的统计数据发布到“临清统计信息网”上,方便了外来投资者了解临清,方便了有关单位使用统计数据,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我局主动公开信息60余条,无投诉举报件。
我局在临清市统计信息网(http://www.lqstats.gov.cn/)设有政务公开、统计法规、网上办事、电子报表、技术支持、分析报告、最新消息、最新网友咨询、临清统计、统计公报、统计分析报告、统计研究、统计知识等专题,以便公众更好的了解统计信息。
此外,我局还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等公共媒体发布部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其他公开形式还有政务公开专栏、LED屏显示、《临清统计》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实行免费服务。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设立了监督电话和投诉信箱。本年度,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临清统计信息网站建设工作,使网民查询更方便、流畅。
(二)进一步加快政府信息公开的更新速度,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扩大公开信息的覆盖面。努力从多渠道、多层面全方位公开政府信息,方便群众了解统计发展动态,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准确、讲求实效、利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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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临清市统计局
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按照临清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统一部署,特向社会公布2012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概述
本报告由概述,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公平平台建设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等九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在“临清统计信息网”(http://www.lqstats.gov.cn/)上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临清市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临清市政府综合楼313,邮编:252600,电话:2326332,电子邮箱:lqtjj@126.com)。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不断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为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有序开展,我局的门户网站建设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明确分管领导,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职责及要求,确定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科室,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制定和落实相关配套措施,确保工作稳步推进。由于政府信息公开涉及内容较多,在要求各科室队配合的同时,特别指定办公室专人负责协助提供有关信息。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资料审查程序,对公开的信息要求由各科室队负责人和分管局长严格把关,确保信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保证公开内容及时、真实、有效,并在实际工作中执行到位。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公开行为。在信息产生、发布与审核、信息安全、存档、应急等方面,我局严格执行本局的保密制度、统计资料提供和发布制度、政务公开制度、首问责任制等管理制度,同时也严格按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和门户网站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做好有关工作,做到有条不紊、规范公开。
(四)认真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和学习,积极参加培训。我局将《条例》加载在“临清市统计信息网”上,要求全局干部加强对《条例》的学习,积极主动协助配合,及时上报信息公开内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积极准时参加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和门户网站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委托的相关单位组织的相关会议、培训、研讨等活动。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在网站发布方面,一年来,我局共公开各类信息35篇,各类分析18篇。同时,通过《临清统计月报》发布全市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信息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包括工作动态、机关建设、文件讲话、统计文化、统计分析、信息快报、统计法规、统计普查、学习园地、互动交流等十大类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我局结合统计工作实际,采取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向社会广泛公开政府信息,同时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着力创新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主要采用以下信息公开形式:
一是依托“临清统计信息网”门户网站,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门户网站列为信息公开的重要途径,及时公开我局一些重要政策文件、工作动态等。地址为http://www.lqstats.gov.cn/。
二是加强和完善临清统计信息网站建设,及时更新发布统计信息、统计分析、工作动态、统计数据等有关资料。
三是编印《临清统计月报》等资料,及时为社会各界定期了解经济运行态势及发展趋势提供参考。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我局通过信函、电子邮箱(lqtjj@126.com)、传真以及电话和口头等多种形式满足社会各界对统计信息的需求,加上平时我局统计信息除涉及国家机密和企业、个人机密外,均都通过各种渠道及时公开,基本满足了社会各界对统计信息的要求。因此,一年来,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对已公开的统计信息及依申请公开的统计信息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七、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平时我局信息公开情况,由办公室负责人员上报分管局长进行保密审查,定期成立领导小组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及国家机密和企业、个人机密情况进行严格监督,确保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进行公开。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通过积极努力、认真细致的工作,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如:信息时效性有待提高,信息种类可以更加丰富,网上办事功能不够强等问题。2013年,我们将继续按《条例》及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要求,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制度,提高信息公开时效,努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对信息进行系统深入的梳理和分类,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为社会各界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二是继续加强门户网站建设维护工作,不断充实信息类别,完善信息呈现形式,丰富信息内容。
三是继续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正确把握和处理公开与保密之间的关系,确保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
九、其他事项
认真做好上级交办的其他相关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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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临清市统计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省、市有关意见编制。全文由工作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打算、说明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在“临清统计信息网”(http://www.lqstats.gov.cn/)上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临清市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临清市政府综合楼313,邮编:252600,电话:2326332,电子邮箱:lqtjj@126.com)。
一、概述
政府信息公开是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职能部门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利,监督政府依法行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1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进一步加强临清市统计局门户网站建设、多渠道公开政府信息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强化组织领导,形成有效管理机制
局党组和班子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一把手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担任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网络问政工作的组织、检查、考核和评比工作,形成“一把手”亲自挂帅,分管局长负责抓,各科室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从而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有领导分管、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并通过层层细化分解,将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员,以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进一步健全配套制度,强化规范管理
结合近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我局进一步完善了《临清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等制度,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迈上一个新台阶。
(三)注重平台管理,提高公开实效
我局积极利用临清统计信息网,搭建与社会和群众沟通互动的工作平台,进一步深化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及时更新临清统计信息网相关内容,让社会和公众全面了解统计部门正在进行的各项工作,进一步增强了统计各项信息的透明度,提高了机关办事服务的效率。二是在临清统计信息网上设立了“局长信箱”、“科室信箱”等栏目,以便社会各界监督全市统计系统的工作情况,接受群众网上咨询、投诉。三是派专人从市统计信息网、政府公众信息网、局长信箱、部门信箱等相关网站上搜集和下载与统计相关的网络信息,对网民普遍关注的、涉及本部门的问题及时下载,然后分类汇总并及时分发至各职能科室办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2条,临清统计数据及公报15条。
我局在临清市统计信息网(http://www.lqstats.gov.cn/)设有政务公开、统计法规、网上办事、电子报表、技术支持、分析报告、最新消息、最新网友咨询、临清统计、统计公报、统计研究、统计知识等专题,以便公众更好的了解政府信息。
此外,我局还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等公共媒体发布部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其他公开形式还有政务公开专栏、LED屏显示、《统计月报》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本年度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均公布在政府网站上。没有收到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实行免费服务。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设立了监督电话和投诉信箱。2011年度,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1年,我局通过扎实有效地抓好各工作环节,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有些工作仍需进一步改进。
一、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扩大公开信息的覆盖面。努力从多渠道、多层面全方位公开政府信息,方便群众了解统计发展动态,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准确、讲求实效、利于监督。
二、做好临清市统计信息网站建设工作,配合企业一套表建设工作,及时征求企业意见,真正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让群众满意、企业满意。
三、严格筛选公开内容。对涉密的信息要严格把关,确保涉密信息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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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临清市统计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临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对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标执行情况进行了报告。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领导重视,机制健全
我局领导十分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召开局长办公会议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对相关准备工作进行了研究,明确办公室和计算站具体承担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并把“临清市政务网”和“临清统计信息网”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长邢贵鲁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丁爱国任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刘波、计算站站长孙延立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促工作。刘波明确为专职工作人员。一年来,我局编制、公布和更新了《临清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临清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可以提高我局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改善服务提高行政效能,从而更好的服务于群众生产、生活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为此,我局多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国家统计局、山东省统计局、聊城市统计局和临清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明确要求全局所有工作人员要积极协助配合,及时上报公开内容,把信息公开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三)完善制度、落实责任
为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制定了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评议考核、责任追究等相关工作制度,用制度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由办公室对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后定期进行通报,并由科室分管领导、局办公室适时进行督察。
(四)规范服务,按程序公开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专人负责、专人管理。通过任务层层分解,并落实到具体科室、具体人员,切实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各科室具体落实专人负责公开信息的填报,并由科室负责人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初审。通过初审并报经分管领导复审后,提交办公室进行复核,再面向社会公布。对公开的信息按照“谁产生、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对不涉密信息面向社会主动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情况。2010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4条,被聊城市统计信息网网站采用24条,全文电子化达100%。
(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在局办公区内设立政务公开栏,先后公开了单位及内设科室主要职责、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做到了该公开的坚决公开,能对外公开的坚决对外公开。
(三)按照按照市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的要求,在2010年对我单位制发的公文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共清理出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20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按依申请公开信息的要求,通过信件、电子邮件和门户网站等形式公开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各项指标如名称、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均在我局“临清统计信息网”上公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0年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0年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与诉讼案件。
六、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在便民利民方面还需多样化;二是还需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的内容;三是部分科室信息公开的时间过长影响了公开信息的时效性。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为深化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一是继续做好临清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更新和发布工作。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人民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
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为深化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三是加强与上级部门和市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之间的联系,加强沟通,寻求工作指导;严格按照省的部署要求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主动提交公开信息资料,为推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台阶、上档次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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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临清市统计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09年,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行政效率、增强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结合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公布我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基本情况
在局党组的领导下,本着“实事求是、政务公开”的原则,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组织开展,确定局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工作,各业务科室落实1名信息联系员,在职责范围内提供信息公开各项业务资料,责任到人,层层落实,由办公室审核统一发布,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的信息工作、电子政务工作相结合,以公开促工作,以公开树形象,以公开赢民心,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工作效能、狠抓工作落实的重要举措,全力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规范编制了《临清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政府信息进行认真梳理,将单位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类,并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结合工作实际,通过制作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板报、信息简报、政府部门网站、报纸等多种形式,主动公布政府信息,主动发布信息50余条,主要类别包括工作动态、统计数据、统计分析、统计公报工作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2009年度未接到受理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9年度我局信息公开未收取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主动公开信息内容、时限,依申请公开信息程序、时限要求开展信息公开工作,2009年度没有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也没有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09年本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也仍存在一些问题和需要改进的方面:一是政务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项目还需进一步完善。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渠道还不能完全满足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尤其是一些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等重点公开的内容及公开渠道还需进一步完善。下一步我局将有针对性地加强薄弱环节的建设,积极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深度发展,建设统计门户网站,不断提高我局政府信息的时效性和专业性,进一步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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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临清市统计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08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统计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充分认识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对进一步促进我市经济稳定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局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并确定人员负责该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遵照政府办和聊城市统计局的相关要求,作了大量的学习、部署等工作。2008年开通了我们自己的外部网站“临清统计信息网”,包括工作动态、机关建设、信息快报、文件讲话、统计数据等必有的内容,而且还增加了政务公开、统计分析、统计法规、统计普查、领导信箱等内容。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为适应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本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有关栏目,其中有:机构职能、政策法规文件、业务工作以及工作动态。同时,政府信息公开施行后,在日常工作中,及时地更新主动公开统计数据信息,做到随时产生,即时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本年度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均公布在政府网站上。没有收到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实行免费服务。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设立了监督电话和投诉信箱。2008年度,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从去年的5月1日正式实施,广大干部还不能充分认识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许多工作处于起步和规范阶段,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有待进一步的拓宽和扩大。2009年我局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遵循“积极、稳妥、谨慎、细致”的原则,依法行政,及时主动的公开更多有关统计经济工作的相关信息,以方便企业、投资者查阅、了解。进一步提高我市投资软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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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山东省临清市人民政府
承办:临清市政府办公室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5-2323043
举报邮箱:lqsxxhzx@lc.shandon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