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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庄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文件和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编制而成。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组成部分。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潘庄镇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原则,全面提升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和工作能力,聚焦政策落实,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公开质量和效果显著提升。
(一)主动公开。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机构设置、政务公开培训、政策法规、财政预决算等信息,紧紧围绕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和标准化规范化有序推进。
(二)依申请公开。潘庄镇党政办公室规范了依申请公开流程。根据新修订的《条例》和省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明确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环节标准和责任分工,制定了统一格式答复书样本。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明确责任岗位和人员,定期定时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情况统计。切实做到群众应知尽知,有效满足群众的政务信息需求。本年度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潘庄镇党政办公室根据《条例》及时更新了《潘庄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加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管理,规范政务公开流程,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收集、撰写、保存、推送等方面的工作,保证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有效性和权威性,定期对网站访问、网站链接情况进行检查,切实保障政府网站常态化运行,确保按要求及时更新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根据《条例》中对政务公开的内容规定,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各项职能,严格压实责任,保障及时、高效、高质量的完成信息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对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严肃责任追究。充分发挥社会评议作用,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进一步积极探索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健全信息公开考核制度、政务公开社会民主评议制度,督促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做好保密审查工作、对出现失密泄密问题进行严格责任追究。2023年,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发生泄密事件和责任追究情况。在今后的工作中,潘庄镇将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常态化工作认真落实,定期进行维护和发布,确保政务公开栏目更新及时,质量过关,争取在新的一年工作中取得好成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表1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 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 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 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这一项主要报告两方面情况:一是申请人的类别;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最终处理结果。此项内容重在数据准确、要素齐备,全面客观反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和办理情况,便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全面掌握工作动态,使社会各界了解政府公开透明进程。
表2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表3 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信息公开的时间节点把握不准,存在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未能全部按照时间节点公开;
(二是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内容有待进一步拓展充实;
(三)政策解读的数量和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针对以上问题,我镇将通过以下措施改进:
(一)继续充实公开内容,进一步做好公开政府信息的界定,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热点信息的梳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二)是创新工作思路,解放思想,及时了解群众对政务公开的需求,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充实公开信息内容,群众想知道的,应该知道的全部公开,提高政务信息知晓率和满意度。
(三)是进一步提高我镇对各级政策的高质量解读,使政策更能与群众生活联系到一起,确保群众更通俗易懂的了解各级政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3〕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023年,共收到人大建议0件,政协提案0件。
特此报告。
潘庄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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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潘庄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潘庄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支出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六个部分组成,起止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潘庄镇党政办公室联系,电话:0635—2834002。
一、总体情况
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潘庄镇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和工作规范,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凸显,有效满足和保障新形势下公民知情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2022年,主动公开的信息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年报、部门职能、领导分工调整情况、重大战略部署、便民措施等信息内容。对于镇重点工作、辖区群众最关心的各事项,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的原则,在各渠道公开,有力满足了群众的政府信息需求。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7条,其中解读类信息1条。
(二)依申请公开。按照“一事一申请”原则,受理部门、方案明确,程序规范。本年度依申请公开申请数为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设立健全的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发布工作,对开设的公开栏目信息做好及时更新。积极组织开展信息员培训,切实增强信息报送和发布的质量,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潘庄镇积极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包括政府网站政务信息公开专栏、政务服务大厅信息公开栏、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微信公众号“临清潘庄”等。加强对信息公开受理处的建设,现已形成统一受理、统一办理、规范服务的工作流程,为公共了解信息提供便利。
(五)监督保障。为进一步规范提升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潘庄镇在重点工作推进会上安排部署,明确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由4名思想觉悟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担任专职信息员,负责具体工作的开展和落实,不定期对4位信息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专业能力。同时,健全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明确细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发布程序及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的流程、时限等,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和公开申请的受理、办理工作,认真梳理选择社会热点、难点、焦点问题首先公开,及时更新政府信息,每季度开展一次信息公开专题会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相比2021年取得了一些进步,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政务公开宣传范围有局限性,不够便民,不能满足村、组农村群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二是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还有待加强,有关部门应组织培训;三是部分信息公布不够及时。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引导村、组农村群众正确认识并使用信息公开这种新兴的政府服务职能。二是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处理信息的能力,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督促检查工作,定期进行检查,提高信息公开率,保证及时更新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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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庄镇信息公开指南
(更新于2022年5月6日)
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准确获取潘庄镇人民政府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25号,以下简称《办法》),编制本指南。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可以在临清市人民政府网站(www.linqing.gov.cn)上查阅《潘庄镇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1.镇政府领导
主要包括:镇政府领导情况。
2.组织机构
主要包括:本机关领导有关信息;本机关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3.规范性文件
主要包括: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4.政府工作
主要包括:潘庄镇政府日常工作等。
5.重要会议
主要包括:镇政府全体会议、各部门会议等重要会议的有关情况等。
6.人事信息
主要包括: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等。
7.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
8.其他
主要包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本机关其他应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市政府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根据《临清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潘庄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临清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qing.gov.cn)上依索引顺序查相关《目录》。
(二)公开形式
1.临清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临清市潘庄镇(网址:http://www.linqing.gov.cn/lqxxgk/zbxxgk/lqspzz/)镇街政府信息栏目。
2.“潘庄正韵”等微信及其他互联网政务新媒体。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除依照《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行政机关一般不提供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依申请公开申请条件及流程详见依申请公开栏目(http://www.linqing.gov.cn/lqxxgk/zbxxgk/lqsdwz/)。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在潘庄镇人民政府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
地址:潘庄镇潘东村府前街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5月1日至9月30日的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的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5-2834002电子邮箱:lqspzz@lc.shandong.cn(此邮箱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用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以外的投诉、举报、信访等事项)。
2.信函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
来信请寄:潘庄镇人民政府,潘庄镇人民政府办公室(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52664。
3.网上申请
通过临清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网上申请”栏目提交申请。(http://www.linqing.gov.cn/apply/sqgk/applyformlq_add.html)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临清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在临清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领取或在“临清市政府网站”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打印。
2.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4.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对于符合《条例》《办法》申请要求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办法》第二十六条分别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根据相关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办理期限: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有权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申请不符合《条例》《办法》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潘庄镇政府办公室为潘庄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潘庄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为:潘庄镇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潘庄镇潘东村 邮政编码252664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5月1日至9月30日的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的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5-2834002 电子邮箱:lqspzz@lc.shandong.cn(此邮箱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用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以外的投诉、举报、信访等事项)。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具体渠道如下:
潘庄镇政府办公室办公地址:潘庄镇潘东村 邮政编码:252664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5月1日至9月30日的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的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5-2834002电子邮箱:lqspzz@lc.shandong.cn(此邮箱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用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以外的投诉、举报、信访等事项)。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本指南将适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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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庄镇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潘庄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潘庄镇在临清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领会《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加大对镇机关各部门的公开指导和业务培训,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021年,主动公开的信息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年报、部门职能、领导分工调整情况、重大战略部署、便民措施等信息内容。对于街道重点工作、辖区群众最关心的各事项,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的原则,在各渠道公开,有力满足了群众的政府信息需求。本年度政府办公室在网站共发布各类政府信息59条。
(一)主动公开。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机构设置、政务公开培训、政策法规、政务动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财政预决算等信息,紧紧围绕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和标准化规范化有序推进。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办公室规范了依申请公开流程。根据新修订的《条例》和省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明确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环节标准和责任分工,制定了统一格式答复书样本。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明确责任岗位和人员,定期定时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情况统计。切实做到群众应知尽知,有效满足群众的政务信息需求。今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政府办公室根据《条例》及时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加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管理,规范政务公开流程,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收集、撰写、保存、推送等方面的工作,保证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有效性和权威性,定期对网站访问、网站链接情况进行检查,切实保障政府网站常态化运行,确保按要求及时更新信息。
(四)平台建设。根据《条例》中对政务公开的内容规定,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各项职能,严格压实责任,保障及时、高效、高质量的完成信息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潘庄镇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严肃责任追究。明确了保密审查责任和程序,建立了信息公开时机、范围、方式和防止泄露个人信息的审查制度,做好保密审查工作、对出现失密泄密问题进行严格责任追究。2021年,潘庄镇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发生泄密事件和责任追究情况。潘庄镇政府将进一步积极探索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充分发挥社会评议作用,建立健全信息公开考核制度、政务公开社会民主评议制度,督促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公开政府信息的主动性不够强。信息公开时间相对滞后、不及时。未能及时将政府工作动态上传至政务公开平台,导致群众通过镇政府门户网了解政府信息不全面、不迅速。
二是政务新媒体监管仍需加强。当前政务新媒体的日常管理在系统化、常态化上仍有待提高。对此,我街道将进一步完善政务新媒体管理机制,压实工作责任,通过加强常态化管理,及时发现、督促整改运营过程中的问题。
改进情况:
下一步,我镇将充分利用政务公开网站,充分结合镇微信公众号“潘庄正韵”,两者相辅相成,落实主动公开信息,完善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推动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共收到人大建议0件,政协提案0件。
潘庄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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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一、总体情况
2020年,潘庄镇在临清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领会《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加大对镇机关各部门的公开指导和业务培训,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今年,潘庄镇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条,受理依申请信息2件。
潘庄镇强化组织领导,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结合“三定”职责等,进一步梳理我镇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对权责清单事项及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完善。同时,根据“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梳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对我镇现有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立改废,对外公开最新动态。
2020年,主动公开的信息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年报、部门职能、领导分工调整情况、重大战略部署、便民措施等信息内容。对于街道重点工作、辖区群众最关心的各事项,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的原则,在各渠道公开,有力满足了群众的政府信息需求。
平台建设。本单位依托临清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规范政府信息格式,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
监督保障。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工作。重视社会评议,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社会监督、评议的作用。今年,镇政府没有发生泄密事件和责任追究情况。
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0年,本单位共收到人大建议0件,政协提案0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2 | 0 | 0 | 0 | 0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公开政府信息的主动性不够强。信息公开时间相对滞后、不及时。未能及时将政府工作动态上传至政务公开平台,导致群众通过镇政府门户网了解政府信息不全面、不迅速。
二是政务新媒体监管仍需加强。当前政务新媒体的日常管理在系统化、常态化上仍有待提高。对此,我街道将进一步完善政务新媒体管理机制,压实工作责任,通过加强常态化管理,及时发现、督促整改运营过程中的问题。
改进情况:
下一步,我镇将充分利用政务公开网站,充分结合镇微信公众号“潘庄正韵”,两者相辅相成,落实主动公开信息,完善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推动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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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和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积极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权力规范运行。现将潘庄镇2019年政府信息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信息公开情况。
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我镇发布政务信息110条,其中累计作为依申请公开信息0条,受理公民个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条。
(二)工作落实情况。
一是人员配备情况。我镇安排一名政府信息公开人员,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各站所负责人负责上报信息线索,由分管领导负责审核把关,细化分工,明晰责任,保障信息发布及时、准确。
二是工作落实情况。我镇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信息公开工作部署,把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细化分类,丰富内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三是制度建设情况。逐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要求。制定依申请公开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严格执行一事一审,确保信息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
一是人员力量还需进一步增强。目前我镇只有1名工作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而且属于兼职,工作力量有限。
二是业务能力还需进一步增强。目前工作人员能够熟练掌握基础信息发布、分类等工作,但对信息公开的内容丰富、形式创新等方面,还存在诸多不足。
下一步计划:
一是强化人员保障。逐步健全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机构建设,抽调业务骨干参与到信息公开工作中,不断强化人员保障,
二是强化业务提升。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班,组织人员到市政府信息科进行交流学习,逐步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积极探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提升信息发布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潘庄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紧跟上级步伐,认真落实信息工作部署,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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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和有关文件要求,现公布潘庄镇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五部分组成。
一、情况概述
1、2018年,潘庄镇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8条,其中政策文件19条,政务动态50条,规划计划12条,其他文件17条。2、办事流程公开。对群众能在我镇实行“一站式服务”办理的事项需要准备的材料、步骤、办理程序在网上全面公开,方便群众查询和了解。3、我镇各部门及负责领导信息公开。对各部门服务内容、工作动态、人员变更等信息主动公开。4、政府各类活动公开。对我镇开展的工作及时在网上发布,引导群众积极参与辖区经济社会建设,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办理的情况
本年度我镇没有受理到公民对我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镇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提起诉讼情况
本年度我镇未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发布的及时性有待于进一步提高。部分重点工作开展后,没有及时在网上发布工作动态,导致群众参与政府工作建设的积极性较低。下一步,将严把时间关,做到网上网下工作信息同步推进;二是信息发布的规范性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信息有时篇幅较长,对格式要求降低。在组配分类选择不精准。下一步,将安排专人,向上级部门和兄弟乡镇进行学习,吸取先进经验,不断增强信息发布质量,确保整体水平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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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信息公开办法》、《聊城市政府公开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临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公布潘庄镇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概况
潘庄镇认真落实《临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临清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临政办发〔2017〕6号)要求,不断加强学习培训,完善工作制度,充分利用各类资源,采取多种形式,力求群众能从多种渠道,全面了解基层政府工作内容,方便群众办理各类政府服务事项。
1、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把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党委副书记为组长,党委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并承担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
2、组织各部门认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宣传培训,明确信息公开的作用和意义,根据市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培训材料及相关文件精神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贯彻执行能力,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3、建立健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举报调查制度、监督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审议制度,制定信息主动公开操作流程。
4、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工作,做到该公开的全部公开,该保密的坚决保密,提升工作主动性、积极性,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年度做到对各项政务动态及时主动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年度我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镇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我镇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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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和有关文件要求,现公布潘庄镇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落实情况六部分组成。
一、情况概述
我镇工作的主要内容均已公开。主要包括1、重大建设事项公开。如我镇的政务动态、基础建设、规划计划、政策文件等都及时发布。2、办事流程公开。对群众能在我镇实行“一站式服务”办理的事项需要准备的材料、步骤、办理程序在网上全面公开,方便群众查询和了解。3、我镇各部门及负责领导信息公开。对各部门服务内容、工作动态、人员变更等信息主动公开。4、政府各类活动公开。如助残扶贫、食品安全、节能环保、社会保障、经济发展等乡镇开展的活动及时在网上发布,引导居民群众了解政府各项工作,积极参加各类活动,主动参与和监督政府工作。5、各类应急常识公开。如消防培训、食品安全知识、应急预案等,教育、培训居民群众应急意识。对涉及居民群众切身利益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关注知晓或者参与的重要信息均做到了及时、准确的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办理的情况
本年度我镇没有受理到公民对我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镇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提起诉讼情况
本年度我镇未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问题。回顾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欠规范;二是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时效有待提升;三是工作创新能力仍需进一步增强。
2、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细化公开事项,严格审查公开内容,杜绝实施过程中的随意行为,科学合理设置公开事项,努力提高信息发布的权威性、丰富性、时效性;二是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进一步深化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使群众获取信息更加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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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根据临清市人民政府做好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潘庄镇按照工作要求认真总结全年工作,查找问题和不足,对2012年度信息公开工作从组织领导、制度建设、平台建设、申请办理、行政复议诉讼、存在问题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详实的总结。
潘庄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以构建和谐社会为主要目标,围绕服务发展的第一要务,营造和谐发展的新氛围,各项工作实现了全面提高,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组织领导
潘庄镇根据工作安排,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队伍,明确了两名思想觉悟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担任专职信息员,负责具体工作的开展和落实。同时,对原有的办公设备进行更新,配备了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等相应的办公设施,保证了信息公开的工作条件。
二、制度建设
切实执行临清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和安排,不断加强全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思想认识,制定了了信息公开工作指南,明确了各种信息公开的要求、流程、方式、时限等,规范了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规范、高效。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导检查制度,强化责任追究,推动信息公开持续健康发展。
三、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2年,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以及答复的实践数量偏少,公开平台建设有待加强。
改进措施:进一步办好网站,多方式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正确公布保证较高数量和质量的政务信息,提高民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扎实推进便民服务窗口建设,接受群众咨询,及时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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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公布临清市潘庄镇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潘庄镇主动发布政务信息,在临清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公开,涵盖机构职能、领导分工、乡村振兴发展规划、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年报、法治政府建设、政务动态等方面。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潘庄镇人民政府公开办公地点和电话,安排专人受理信息公开申请,按照规定接待和答复,在信息公开指南上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收费标准和依据等内容。2009年,潘庄镇人民政府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请公开信息要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加大重要决策、重大部署工作执行和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切实保障社会各界对潘庄镇人民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一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公开制度,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二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制定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三是建立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镇政务信息公开在更新总量、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基础性工作等方面仍存在不足。一是个别栏目信息发布不对应;二是信息公开时间相对滞后;三是部分公开栏目内容不够全面。
2011年,潘庄镇人民政府将继续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常态长效运行。一是进一步加强领导,不断加大政务信息的更新力度,进一步落实工作目标,坚持领导督查,力求更新的政务信息做到准确、及时、完整。二是挖掘信息资源,不断拓展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坚持把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务信息作为突破口,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努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推进依法行政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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