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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清市瑞源轴承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套农用车圆锥滚子轴承项目(一期80万套)监测报告
发文单位:康庄镇
时间:2018-03-28
【 字号:
        竣工   
         
 
国衡验字 [2017] 526
 
 
 
 
 
项目名称:  年产 300 万套农用车圆锥滚子轴承项目
(一期80万套)
建设单位:    临清市瑞源轴承有限公司      
 
 
 
山东省国衡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二月

承 担 单位:山东省国衡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李文忠
技术负责人:路普兴
质量负责人:王小芳
报告编写:
审    核:
审    定:
 
现场负责人:韩善智
检测分析人员:刘玉龙、商瑞林、臧贞、宋娜
 
 
项目名称:年产300万套农用车圆锥滚子轴承项目(一期80万套)
建设单位:临清市瑞源轴承有限公司
         
 
 
 
山东省国衡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牡丹江路8号
电话:0635-8873013
传真:0635-8515801

 
 
目  录
附件:
1、临清市环境保护局《临清市瑞源轴承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套农用车圆锥滚子轴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2017.11.1)
2、环评批复意见
3、三同时登记表
4、工况证明
5、分期验收说明书
6、房屋租赁协议
7、危废协议
8、环境管理制度
9、检测报告
 

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及验收监测依据

建设项目名称
年产300万套农用车圆锥滚子轴承项目(一期80万套)
建设单位名称
临清市瑞源轴承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临清市康庄镇端丁村256号
立项审批部门
临清市发改局
批准文号
临发改备{2017}32号
环评审批部门
临清市环境保护局
批准文号
临环审 [2017]478号
建设项目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迁建
环评编制单位
聊城大学
环评时间
2017.9
环评批复时间
2017.11.1
投入试生产时间
/
现场监测时间
2017.11.28-2017.11.29
2018.01.31-2018.02.01
投资总概算
6200万元
环保投资总概算
16.5万元
比例
0.27%
实际总概算
300万元
环保投资总概算
16.5万元
比例
5.5%
验收监测依据
1、国务院令(2017)年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2、国环规环评[2017]4号 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2017.11.20);
3、聊城大学编制的《临清市瑞源轴承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套农用车圆锥滚子轴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7年9月;
4、临清市环境保护局《临清市瑞源轴承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套农用车圆锥滚子轴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临环审 [2017]478号,2017年11月1日);
5、验收监测方案。
验收监测标准
标号、级别
1、清洗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非甲烷总烃二级排放标准(120mg/m 3、10kg/h)、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4.0 mg/m 3);厂界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厂界限值(1.0mg/m 3)。
2、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3、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相应修改单标准。

2  建设项目内容、生产工艺

临清市瑞源轴承有限公司,计划投资6200万元在临清市康庄镇建设年产300万套农用车圆锥滚子轴承项目,现已部分(一期)建设完成,实际投资300万,具备年产80万套农用车圆锥滚子轴承的生产能力,项目占地面积3600平方米,其中厂房2600平方米,办公用房100平方米,绿化面积200平方米。
一、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1、建设内容
本项目主要包括主体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项目组成情况详见表2-1。
2- 1 项目组成一览表
工程类别
主要组成
建设规模
备注
实际情况
主体工程
生产车间
1#车间,单层,建筑面积1100m 2,钢结构,主要配备磨床。
已建成
1#车间,单层,建筑面积600m 2
2#车间,单层,建筑面积600m 2,钢结构,主要配备清洗机。
2#车间,单层,建筑面积200m 2
3#车间,单层,建筑面积1400m 2,钢结构,主要为装配、注防锈油、包装。
在建
3#车间,单层,建筑面积1800m 2
辅助工程
办公室
单层,建筑面积100 m 2,砖混结构。利用现有。
已建成
同环评
公用工程
供水
项目用水为农村集中饮用水管网,保证生活用水。
-
同环评
供电
临清市供电公司
供热
环保工程
废水
采用雨污分流排水系统,厂内设有旱厕,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当地农民拉运堆肥。
已建成
同环评
废气
无燃料燃烧。生产工艺废气颗粒物经安装通风换气设施加强车间内空气流通。有机废气采用光氧催化处理。
需整改,光氧催化装置难以达到90%的处理效率,需增加活性炭吸附装置。
已加活性炭吸附装置,满足要求
噪声
采取选择低噪声设备、设置减震基础、室内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
已建成
同环评
固废
主要是零件次品,废磨削液,废包装桶,废油抹布
危废暂存库需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进行整改。
同环评
2、主要生产设备
 
2- 2 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序号
名  称
型   号
单位
数量
已建数量
1
无心磨床
M1080
10
2
2
双端面磨床
7660B
19
1
3
轴承滚道磨床
3MZ2110
20
2
4
内圆磨床
MZW208
30
4
5
内圆磨床
MZW2115
30
0
6
挡边磨床
3MK2210
10
2
7
超精机
3MZ3310
30
2
8
变压器
S13-631/10
1
1
9
压力机
 
1
1
10
清洗机
 
3
3
 
 
 
 
 
 
 
 
 
 
 
 
 
 
 
 
 
3、原辅材料消耗
本项目生产原材料需要量详见表2-3。
 
 
2- 3   主要原辅料及能源消耗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实际耗量
1
轴承内套
万只
306
70
2
轴承外套
万只
306
70
3
轴承保持器
万个
304
70
4
钢球
100
60
5
液压油
0.34
0.2
6
防锈油
0.34
0.2
7
煤油
0.75
0.3
8
磨削液
0.1
0.1
二、项目地理位置及项目布置
项目位于临清市康庄镇。项目租赁康庄镇端丁村土地进行建设,项目东侧紧邻原砖厂,南侧为农田,北侧紧邻村公路,西邻为润宣纸业。项目布局遵循紧凑布局、节约用地的原则布置建筑物。厂区布局较紧凑,布局合理。
项目地理位置图见图2-1,项目平面布置图见图2-2。
图2-1 项目地理位置图
图2-2项目平面布置图
三、劳动定员制度
本项目劳动定员10人,年运行300天,白班制,每班八小时。
四、公用工程
1、供水  项目用水引自农村自来水集中供水网。项目用水主要为磨削液配置用水以及生活用水。项目每一台磨床设置有单机磨削液过滤自循环系统,滤后磨削液全部循环利用,定期作废,作为危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排水   厂区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管网收集后外排厂外。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使用旱厕收集生活污水,后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由当地农民拉运堆肥。
2、供电  本工程用电引自临清供电公司。
3、供热  本项目生产不需要供暖供热,办公供暖使用空调。
五、主要工艺流程
1、工艺流程图及产污环节
 
 
 
 
 
 
 
 
 
 
 
 
 
 
 
 
 
 
 
 
 
 
2-1   项目生产工艺流程 及产污环节
2、工艺流程简述
购进的套圈车件检验合格后送车间加工,首先利用磨床磨削双端面,然后分别磨削套圈的内外沟道。外沟道需进行外圆磨、外滚道磨、外滚超精磨,内沟道需进行内滚道磨、内圆磨、挡边磨、内滚道超精磨。超精磨主要是利用超精机将油石压向旋转的工件上研磨加工,改善内外套圈的圆度值和表面粗糙度等指标。完成内外沟道磨加工的配件送清洗退磁工序,利用退磁清洗机清洗中间件(2台清洗剂为煤油,1台用水)并减弱其磁性、提高光亮度,检验合格后进行组件(轴承内外圈、滚动体、保持架)装配,注入防锈油后包装入库待售。
六、变更情况:
临清市瑞源轴承有限公司原设计年产300万套农用车圆锥滚子轴承项目,现已部分建设完成,并具备年产80万套农用车圆锥滚子轴承的生产能力,本次只对现有生产状态年产80万套农用车圆锥滚子轴承项目进行验收,根据环办【2015】52号文件,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未发生变动,不属于重大变更。
临清市瑞源轴承有限公司,计划投资6200万元在临清市康庄镇建设年产300万套农用车圆锥滚子轴承项目,现已部分(一期)建设完成,实际投资300万,具备年产80万套农用车圆锥滚子轴承的生产能力,项目占地面积3600平方米,其中厂房2600平方米,办公用房100平方米,绿化面积200平方米。
一、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1、建设内容
本项目主要包括主体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项目组成情况详见表2-1。
2- 1 项目组成一览表
工程类别
主要组成
建设规模
备注
实际情况
主体工程
生产车间
1#车间,单层,建筑面积1100m 2,钢结构,主要配备磨床。
已建成
1#车间,单层,建筑面积600m 2
2#车间,单层,建筑面积600m 2,钢结构,主要配备清洗机。
2#车间,单层,建筑面积200m 2
3#车间,单层,建筑面积1400m 2,钢结构,主要为装配、注防锈油、包装。
在建
3#车间,单层,建筑面积1800m 2
辅助工程
办公室
单层,建筑面积100 m 2,砖混结构。利用现有。
已建成
同环评
公用工程
供水
项目用水为农村集中饮用水管网,保证生活用水。
-
同环评
供电
临清市供电公司
供热
环保工程
废水
采用雨污分流排水系统,厂内设有旱厕,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当地农民拉运堆肥。
已建成
同环评
废气
无燃料燃烧。生产工艺废气颗粒物经安装通风换气设施加强车间内空气流通。有机废气采用光氧催化处理。
需整改,光氧催化装置难以达到90%的处理效率,需增加活性炭吸附装置。
已加活性炭吸附装置,满足要求
噪声
采取选择低噪声设备、设置减震基础、室内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
已建成
同环评
固废
主要是零件次品,废磨削液,废包装桶,废油抹布
危废暂存库需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进行整改。
同环评
2、主要生产设备
 
2- 2 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序号
名  称
型   号
单位
数量
已建数量
1
无心磨床
M1080
10
2
2
双端面磨床
7660B
19
1
3
轴承滚道磨床
3MZ2110
20
2
4
内圆磨床
MZW208
30
4
5
内圆磨床
MZW2115
30
0
6
挡边磨床
3MK2210
10
2
7
超精机
3MZ3310
30
2
8
变压器
S13-631/10
1
1
9
压力机
 
1
1
10
清洗机
 
3
3
 
 
 
 
 
 
 
 
 
 
 
 
 
 
 
 
 
3、原辅材料消耗
本项目生产原材料需要量详见表2-3。
 
 
2- 3   主要原辅料及能源消耗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实际耗量
1
轴承内套
万只
306
70
2
轴承外套
万只
306
70
3
轴承保持器
万个
304
70
4
钢球
100
60
5
液压油
0.34
0.2
6
防锈油
0.34
0.2
7
煤油
0.75
0.3
8
磨削液
0.1
0.1
二、项目地理位置及项目布置
项目位于临清市康庄镇。项目租赁康庄镇端丁村土地进行建设,项目东侧紧邻原砖厂,南侧为农田,北侧紧邻村公路,西邻为润宣纸业。项目布局遵循紧凑布局、节约用地的原则布置建筑物。厂区布局较紧凑,布局合理。
项目地理位置图见图2-1,项目平面布置图见图2-2。
图2-1 项目地理位置图
图2-2项目平面布置图
三、劳动定员制度
本项目劳动定员10人,年运行300天,白班制,每班八小时。
四、公用工程
1、供水  项目用水引自农村自来水集中供水网。项目用水主要为磨削液配置用水以及生活用水。项目每一台磨床设置有单机磨削液过滤自循环系统,滤后磨削液全部循环利用,定期作废,作为危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排水   厂区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管网收集后外排厂外。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使用旱厕收集生活污水,后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由当地农民拉运堆肥。
2、供电  本工程用电引自临清供电公司。
3、供热  本项目生产不需要供暖供热,办公供暖使用空调。
五、主要工艺流程
1、工艺流程图及产污环节
 
 
 
 
 
 
 
 
 
 
 
 
 
 
 
 
 
 
 
 
 
 
2-1   项目生产工艺流程 及产污环节
2、工艺流程简述
购进的套圈车件检验合格后送车间加工,首先利用磨床磨削双端面,然后分别磨削套圈的内外沟道。外沟道需进行外圆磨、外滚道磨、外滚超精磨,内沟道需进行内滚道磨、内圆磨、挡边磨、内滚道超精磨。超精磨主要是利用超精机将油石压向旋转的工件上研磨加工,改善内外套圈的圆度值和表面粗糙度等指标。完成内外沟道磨加工的配件送清洗退磁工序,利用退磁清洗机清洗中间件(2台清洗剂为煤油,1台用水)并减弱其磁性、提高光亮度,检验合格后进行组件(轴承内外圈、滚动体、保持架)装配,注入防锈油后包装入库待售。
六、变更情况:
临清市瑞源轴承有限公司原设计年产300万套农用车圆锥滚子轴承项目,现已部分建设完成,并具备年产80万套农用车圆锥滚子轴承的生产能力,本次只对现有生产状态年产80万套农用车圆锥滚子轴承项目进行验收,根据环办【2015】52号文件,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未发生变动,不属于重大变更。
 
 

表3 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防治措施
  • 废水
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主要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收集后由当地农民拉运堆肥,不外排。
  • 废气
项目不产生燃料燃烧废气。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机加工及磨削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煤油清洗挥发的废气。
(1)无组织废气
本项目磨床机加工过程中产生少量无组织颗粒物及非甲烷总烃。产生量较少;磨床在磨削液系统中运行,磨削液可起到降温除尘的作用,颗粒物主要成分是铁,密度大易沉降,很难逸出车间不再定量。
(2)有组织废气
根据调查,项目现有工程中生产工件采用煤油和水清洗,煤油挥发的废气为非甲烷总烃,项目设3台清洗机(1台水清洗、2台利用煤油清洗),运行时上方加盖封闭,挥发的废气经清洗机上方集气罩收集后送油雾净化器及光氧催化净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净化后的尾气经1根15米高排气筒P1排放。
轴承配件滚针采用防锈油防锈,防锈工序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送1套油雾净化器及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净化后的尾气经15米高排气筒P1排放。
烟囱P1
  • 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各种磨床、超精机、车床等机械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一般声级在75~90dB(A),所有生产设备均选用低噪声设备,且全部设置于密闭生产车间内,设备均基础减振,再经过车间隔声,距离的衰减等降噪措施。
  • 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磨削液、废活性炭、磨床机加工收集的钢屑、残次品、废包装桶,员工办公生活过产生的生活垃圾,其中废磨削液、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其他均为一般废物。根据环函[2014]126号文件,煤油、磨削液、防锈油等液体原料的包装容器不属于危险废物,也不属于一般废物,由厂家负责回收再利用,本项目不再统计产生量。
项目产生的废磨削液、废活性炭、钢屑均为危险废物,委托具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东营争峰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处置;残次品及包装桶由供应商回收再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厂内建设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修改单要求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强化防渗;建设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的一般废物暂存间,各类一般废物分类存放,及时清理外运。
  

4  工况检测

一、验收监测目的和范围
为了准确、全面地反映临清市瑞源轴承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套农用车圆锥滚子轴承项目已竣工的一期年产80万套农用车圆锥滚子轴承项目的环境质量现状,为环境管理、污染源控制、环境规划等提供科学依据,本次验收监测在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要求及监测规范规定的前提下,通过对该工程主要污染源及污染物的分析,确定本次验收监测的范围主要是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厂界噪声。
二、验收监测期间工况调查
在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正常生产,其工况具体情况见表4-1。
验收监测期间,临清市瑞源轴承有限公司每天设计生产0.26万套农用车圆锥滚子轴承,运行负荷分别为80%、85%、75%、80%,符合验收监测应在工况稳定、生产负荷达设计生产能力负荷的75%以上的要求。因此,本次监测为有效工况,监测结果能作为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依据。
4-1 验收期间工况情况
监测时间
农用车圆锥滚子轴承
设计能力
(万套)
农用车圆锥滚子轴承
实际能力
(万套)
生产负荷(%)
2017.11.28
0.26
0.20
80
2017.11.29
0.26
0.22
85
2018.01.31
0.26
0.19
75
2018.02.01
0.26
0.20
80
 
 
 
 
 
 
 

5  污染物排放监测内容及结果

  • 废气监测因子及监测结果评价
1、废气验收监测执行标准
清洗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T 16297-1996)表2中的非甲烷总烃二级排放标准(120mg/m 3、10kg/h)、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4.0 mg/m 3)详见表5-1;厂界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T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厂界限值(1.0mg/m 3)详见表5-2。
 
5-1 有组织 废气排放标准限值
污染物来源
项目
标准限值
标准代号
有组织废气
非甲烷总烃
120 mg/m 3
10 kg/h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T 16297-1996)表2
5-2 无组织 废气排放标准限值
污染物来源
项目
标准限值
标准代号
无组织废气
非甲烷总烃
4.0 mg/m 3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T 16297-1996)表2
颗粒物
1.0mg/m 3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T 16297-1996)表2
 
2、废气监测因子及频次
废气监测点位、监测项目及监测频次见表5-3及表5-4。
5-3 有组织 废气验收监测内容
监测类别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有组织废气
光氧设备进口、出口各1个,共2个监测点
非甲烷总烃
一天3次,监测2天
 
5-4 无组织 废气验收监测内容
监测类别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无组织废气
厂界上风向1个和下风向3个,共4个监测点
颗粒物、
非甲烷总烃
一天4次,监测2天
3、废气监测方法、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1)废气监测分析方法
废气监测分析方法参见表5-5。
5-5 废气监测分析方法一览表
污染源类型
项目名称
分析方法
方法来源
有组织废气
非甲烷总烃
气相色谱法
HJ/T 38-1999
无组织废气
颗粒物
重量法
GB/T 15432-1995
非甲烷总烃
气相色谱法
HJ/T 38-1999
(2)质量控制措施
废气监测质量保证按照原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环境空气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的要求与规定进行全过程质量控制。
验收监测中及时了解工况情况,确保监测过程中工况负荷满足有关要求;合理布设监测点位,确保各监测点位布设的科学性和可比性;监测分析方法采用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标准(或推荐)分析方法,监测人员经过考核并持有合格证书;监测数据严格实行复核审核制度。
尽量避免被测排放物中共存污染物因子对仪器分析的交叉干扰;被测排放物的浓度在仪器测试量程的有效范围即仪器量程的30%~70%之间。
采样仪器在进入现场前对采样器流量计、流速计等进行校核。烟气监测(分析)仪器在监测前按监测因子分别用标准气体和流量计对其进行校核(标定),在监测时确保其采样流量,仪器标定结果见表5-6。
5-6 废气采样器流量校准记录表
校准日期
仪器编号
瞬时流量标准值q s(L/min)
标准累积流量10q s/L
显累计流量/L
示值误差(%)
结果判定
2017.11.28
GH-031
29.9
299.0
297.3
-0.6
合格
2017.11.29
GH-031
29.9
299.0
297.4
-0.5
合格
2018.01.31
GH-031
29.9
299.0
297.3
-0.6
合格
2018.02.01
GH-031
29.9
299.0
297.4
-0.5
合格
/4、废气监测结果及评价
5-7 有组织废气检测结果
检测时间
2018.01.31
采样点位
光氧进口
光氧出口
检测结果
检测结果
检测项目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非甲烷总烃
排放浓度(mg/m 3
45.9
46.1
47.3
6.77
7.07
7.48
标杆流量(m 3/h)
1150
1151
1149
1310
1339
1360
排放速率(kg/h)
0.05
0.05
0.05
0.01
0.01
0.01
烟温(℃)
2
2
3
3
3
3
烟道高度(m)
2
15
烟道直径(m)
0.35
0.35
 
检测时间
2018.02.01
采样点位
光氧进口
光氧出口
检测结果
检测结果
检测项目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非甲烷总烃
排放浓度(mg/m 3
45.6
46.0
47.6
7.32
7.32
7.78
标杆流量(m 3/h)
1169
1177
1170
1392
1376
1343
排放速率(kg/h)
0.05
0.05
0.06
0.01
0.01
0.01
烟温(℃)
2
3
2
3
3
3
 
烟道高度(m)
2
15
烟道直径(m)
0.35
0.35
 
5-8 无组织废气检测结果
采样时间
采样点位
样品编号
颗粒物浓度
(mg/m 3)
非甲烷总烃浓度
(mg/m 3)
2017.11.28
(第一次)
上风向
KQ-20171128-261-01
0.194
0.94
下风向1
KQ-20171128-262-01
0.231
1.11
下风向2
KQ-20171128-263-01
0.220
1.12
下风向3
KQ-20171128-264-01
0.219
1.03
检测结果
0.231
1.12
2017.11.28
(第二次)
上风向
KQ-20171128-261-02
0.198
0.92
下风向1
KQ-20171128-262-02
0.231
1.16
下风向2
KQ-20171128-263-02
0.219
1.16
下风向3
KQ-20171128-264-02
0.215
1.04
检测结果
0.231
1.16
2017.11.28
(第三次)
上风向
KQ-20171128-261-03
0.191
0.93
下风向1
KQ-20171128-262-03
0.228
1.15
下风向2
KQ-20171128-263-03
0.217
1.11
下风向3
KQ-20171128-264-03
0.222
1.14
检测结果
0.228
1.15
2017.11.28
(第四次)
上风向
KQ-20171128-261-04
0.189
0.84
下风向1
KQ-20171128-262-04
0.228
1.08
下风向2
KQ-20171128-263-04
0.224
1.03
下风向3
KQ-20171128-264-04
0.224
1.11
检测结果
0.228
1.11
 
 
 
 
 
 
采样时间
采样点位
样品编号
颗粒物浓度
(mg/m 3)
非甲烷总烃浓度
(mg/m 3)
2017.11.29
(第一次)
上风向
KQ-20171129-261-01
0.202
0.90
下风向1
KQ-20171129-262-01
0.228
1.10
下风向2
KQ-20171129-263-01
0.224
1.13
下风向3
KQ-20171129-264-01
0.217
1.04
检测结果
0.228
1.13
2017.11.29
(第二次)
上风向
KQ-20171129-261-02
0.193
0.85
下风向1
KQ-20171129-262-02
0.230
1.02
下风向2
KQ-20171129-263-02
0.215
1.04
下风向3
KQ-20171129-264-02
0.219
1.04
检测结果
0.230
1.04
2017.11.29
(第三次)
上风向
KQ-20171129-261-03
0.191
0.94
下风向1
KQ-20171129-262-03
0.230
1.10
下风向2
KQ-20171129-263-03
0.220
1.12
下风向3
KQ-20171129-264-03
0.215
1.08
检测结果
0.230
1.12
2017.11.29
(第四次)
上风向
KQ-20171129-261-04
0.198
0.90
下风向1
KQ-20171129-262-04
0.230
1.02
下风向2
KQ-20171129-263-04
0.220
1.09
下风向3
KQ-20171129-264-04
0.219
1.08
检测结果
0.230
1.09
验收监测期间,有组织废气光氧出口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7.78 mg/m 3速率为0.01kg/h,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120.0 mg/m 3、10kg/h)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最大浓度为0.231mg/m 3,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1.16 mg/m 3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1.0 mg/m 3、4.0 mg/m 3)。
5-9 监测期间气象参数
日期
时间
气温(℃)
气压(kPa)
风向
风速(m/s)
相对湿度
2017.11.28
第一次
9
100.4
N
2.0
59%RH
第二次
12
99.4
N
2.0
56%RH
第三次
10
100.1
N
2.8
59%RH
第四次
8
101.2
N
2.9
55%RH
2017.11.29
第一次
10
101.1
N
2.9
58%RH
第二次
7
100.1
N
3.0
55%RH
第三次
9
99.7
N
2.1
56%RH
第四次
6
100.2
N
2.0
59%RH
 
5-1 无组织废气监测点位图
 
  • 废水监测因子及监测结果评价
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收集后由当地农民拉运堆肥,不外排。
三、噪声监测因子及监测结果评价
1、噪声验收监测执行标准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 类标准要求,噪声执行标准限值见表5-10。
 
5-10 厂界噪声评价标准限制
项目
执行标准限值dB(A)
厂界噪声
60(昼间)
50(夜间)
2、噪声监测点位及频次
监测点位:根据厂区噪声源的分布,在东、南、西、北厂界分别设1 个厂界噪声监测点。噪声布点图如图5-2 所示。
监测频次:每个监测点位昼间、夜间各监测1 次,连续监测2 天。
5-2 噪声监测点位图
3、噪声监测方法、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厂界噪声监测按《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进行。质量保证和质控按照国家环保局《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噪声部分)进行。噪声仪器校准结果见表5-11。
 
 
 
 
5-11 噪声仪校准结果表
校准日期
仪器编号
校准器具编号
测量前仪器校准(dB)
测量后仪器校准(dB)
2017.11.28
GH-040
GH-038
93.8
94.0
2017.11.29
GH-040
GH-038
93.8
94.0
4、噪声监测结果及评价
噪声监测结果见表5-12。
5-12 厂界噪声检测结果
昼间环境条件
温度:12℃    湿度:40%RH
天气:多云    风向:北风     风速:1.2m/s
背景噪声值:47.7[dB(A)]
测点编号
检测点位
检测时间
LAeq (dB)
ZS-20171128-261
1#北厂界
10:00-10:10
59.1
ZS-20171128-262
2#东厂界
10:14-10:24
56.1
ZS-20171128-263
3#西厂界
10:28-10:38
55.7
ZS-20171128-264
4#南厂界
10:42-10:52
54.6
昼间环境条件
温度:13℃    湿度:43%RH
天气:多云    风向:北风     风速:2.0m/s
背景噪声值:48.6[dB(A)]
测点编号
检测点位
检测时间
LAeq (dB)
ZS-20171129-261
1#北厂界
10:03-10:13
59.6
ZS-20171129-262
2#东厂界
10:17-10:27
58.1
ZS-20171129-263
3#西厂界
10:31-10:41
56.1
ZS-20171129-264
4#南厂界
10:45-10:55
57.0
验收监测期间,昼间噪声为54.6~59.6 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昼间噪声≦60dB(A)。

6  环境管理调查结果

  1. 环保审批手续及“三同时”执行情况
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2017年09月聊城大学编制《临清市瑞源轴承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套农用车圆锥滚子轴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7年11月1日临清市环境保护局以临环审 [2017]478号文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
该项目属于“未批先建”,临清市环境保护局已对其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1. 环保管理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
按照各级环保部门要求,公司认真落实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制,制定了环境管理制度,任命环境管理总负责人及环境管理员,建立由厂长领导直接管理责任体系。
  1. 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情况
项目磨床运行过程中,每一台磨床具有独立的磨削液过滤系统,经过滤后全部循环使用。产生的废磨削液、废活性炭、钢屑均为危险废物,委托具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东营争峰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处置;残次品及包装桶由供应商回收再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1. 卫生防护距离核查
项目需设置以生产车间1边界算起相距50m的卫生防护距离。见卫生防护距离图。项目生产车间距离端丁庄最近居民为410m,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因次,防护距离内不存在居住区,能满足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住区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告知当地规划部门,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建设居民点、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点。
5、厂区防腐防渗措施核查
厂区道路采用混凝土路面,将生活污水产生区、污水管道等地面进行了硬化防渗处理,防止污染地下水,并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则建设排水管网。
6、厂区生态恢复、绿化情况
厂区种植了树木,起到了美化操作环境、去污染、隔噪音的的作用,保护和恢复了生态环境。
 
  1. 环评批复落实情况
6-1 环评批复落实情况
序号
环评批复要求
实际落实情况
对比要求
1
加强环境管理。项目存在“未批先建”的环境违法行为,我局已对你公司该行为进行了处罚,你公司须吸取教训,避免此类事情的再次发生。
已对企业该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已落实
2
加强废水污染防治。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当地农民清运堆肥。同时做好原料储存区、生产区、生活污水产生区、化粪池、危废暂存间等区域的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当地农民清运堆肥。同时原料储存区、生产区、生活污水产生区、化粪池、危废暂存间等区域均做了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
 
已落实
3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清洗机运行时上方须加盖封闭,清洗及防锈废气经“集气罩+UV光氧催化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非甲烷总烃二级排放标准要求,超精上方配置高效收雾器,超精废气经收雾器捕集回用到超精机内循环使用;加强车间环境管理,确保废气收集效率,使厂界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清洗机运行时上方加盖封闭,清洗及防锈废气经“集气罩+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7.78 mg/m 3速率为0.01kg/h,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120.0 mg/m 3、10kg/h)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最大浓度为0.231mg/m 3,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1.16 mg/m 3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1.0 mg/m 3、4.0 mg/m 3)。
 
已落实
4
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设置于封闭车间内,再经过基础减振,车间隔声、距离衰减,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噪声源强较大的设备设置消声减震装置,并通过厂房隔声吸声、种植高大乔木隔声等阻挡噪声传播,使噪声满足排放标准要求。
由监测测结果可知,昼间噪声为54.6~59.6 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昼间噪声≦60dB(A)。
 
已落实
5
加强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废磨削液及钢屑、废活性炭均为危险废物,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并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的相关要求,加强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移管理,确保危险废物规范化处置;各类沾染危险废物的包装桶应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内,定期由厂家回收用于原始用途;危废暂存间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进行管理。一般固体废物须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进行管理;残次品外售综合利用,含油废抹布、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项目磨床运行过程中,每一台磨床具有独立的磨削液过滤系统,经过滤后全部循环使用。产生的废磨削液、废活性炭、钢屑均为危险废物,委托具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东营争峰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处置;残次品及包装桶由供应商回收再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已落实
6
本项目存在的主要环境风险为煤油的泄露和引起的火灾。要求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控制煤油日常存储量,在煤油暂存区设置不小于储存量的围堰,并配备相应的防火器材;加强生产管理,防范人为操作造成化学品的泄露,及在泄漏发生后控制可能引发火灾的一切着火源;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已制定环境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定期演练;加强生产管理,防范人为操作造成化学品的泄露,及在泄漏发生后控制可能引发火灾的一切着火源;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已落实
7
本项目设置5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报告当地规划部门,在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居民点、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点。
已报告当地规划部门,在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居民点、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点。
已落实
 

7  结论与建议

一、验收监测结论
1、工况结论:监测期间,生产负荷分别为80%、85%、75%、80%,符合验收监测应在工况稳定、生产负荷达设计生产能力负荷的75%以上的要求。
2、企业对地面进行了硬化防渗处理,防止污染地下水。项目生产冷却水循环利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当地农民清运堆肥。
3、本项目磨床机加工过程中产生少量无组织颗粒物及非甲烷总烃。产生量较少;磨床在磨削液系统中运行,磨削液可起到降温除尘的作用,颗粒物主要成分是铁,密度大易沉降,很难逸出车间不再定量。项目厂界处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标准(周界外浓度最高点限值1.0 mg/m 3)。
根据调查,项目现有工程中生产工件采用煤油和水清洗,煤油挥发的废气为非甲烷总烃,项目设3台清洗机(1台水清洗、2台利用煤油清洗),运行时上方加盖封闭,挥发的废气经清洗机上方集气罩收集后送油雾净化器及光氧催化净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收集效率和去除效率均为90%,净化后的尾气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    
轴承配件滚针采用防锈油防锈,防锈工序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送1套油雾净化器及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净化后的尾气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非甲烷总烃二级排放标准(120mg/m 3、10kg/h)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7.78 mg/m 3速率为0.01kg/h,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120.0 mg/m 3、10 kg/h)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最大浓度为0.231mg/m 3,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1.16 mg/m 3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1.0 mg/m 3、4.0 mg/m 3)。
4、项目噪声主要为各种磨床、超精机、车床等机械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所有生产设备均选用低噪声设备,且全部设置于密闭生产车间内,设备均基础减振,再经过车间隔声,距离的衰减,厂界处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由监测测结果可知,昼间噪声为54.6~59.6 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昼间噪声≦60dB(A)。
5、项目产生的废磨削液、废活性炭、钢屑均为危险废物,委托具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东营争峰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处置;残次品及包装桶由供应商回收再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6、该项目环保设施已到位,主要污染均达标排放,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建议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二、建议
1、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执行“三同时”管理制度,把设计方案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落到实处。
2、项目单位必须加强污染物处理设施的管理,确保废气以及噪声的达标排放,固体废物要及时清理,不能积压。
3、加强项目管理人员和职工的环保教育,增强环保意识,落实各项环保规章制度,最大限度地减少资源浪费和对环境的污染。
4、培训提高员工技术水平,有效防止风险事故的发生。
5、加强厂区内的绿化,进一步降低废气及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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