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到2024年2月23日)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临清市教育和体育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做出更新、说明。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临清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查阅《指南》,也可以到本机关办公室(具体地址:临清市育新街305号)查阅。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临清市教育和体育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临清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本机关办公室(办公地址:临清市育新街305号)查阅。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临清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具体网址:http://www.linqing.gov.cn/;“临清教育”微信公众号。本机关受理点:临清市教育和体育局(临清市育新街305号)办公室;办公时间:工作日;联系电话:0635-2322002。
本机关还将采用“临清教育”微信公众号、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在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机构名称:临清市教育和体育局
办公或通信地址:山东省临清市育新街305号
邮政编码:252600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冬季)
14:30-18:00 (夏季)
联系电话:0635-5161758
传真号码:0635-5161787
电子邮箱:lqsjyjzys@lc.shandong.cn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临清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网址:http://www.linqing.gov.cn/)上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来信请寄:山东省临清市育新街305号,临清市教育和体育局(102)办公室(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52600。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临清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在临清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网上申请”栏目提交申请,(https://tysfrz.isdapp.shandong.gov.cn/jis-web/login)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处理
(1)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2)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机关办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时,能够立即答复的,将立即答复;不能立即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3)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4)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5)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6)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监督电话:0635-2322002 地址:临清市育新街305号,邮编:252600),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受理机构为:临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临清市龙华街5号
邮政编码:252600
办公时间:8:30-12:00 14:00-17:30(春冬)
8:30-12:00 14:30-18:00(夏秋)
联系电话:0635-2323043
传真号码:0635-2324895
电子信箱:lqsxxhzx@lc.shandong.cn(此邮箱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用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以外的投诉、举报、信访等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受理机构为:临清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临清市后关街148号(青年桥西50米路南)邮政编码:252600
办公时间:8:30-12:00 14:00-17:30(春冬)
8:30-12:00 14:30-18:00(夏秋)
联系电话:0635—2351614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受理机构为:临清市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临清市温泉路2628号
邮政编码:252600
办公时间:8:30-12:00 14:00-17:30(春冬)
8:30-12:00 14:30-18:00(夏秋)
联系电话:0635-2418801
字号:
大 中 小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3年临清市教育和体育局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教体系统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全国、省、市教育工作有关会议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紧扣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锚定“1331”的工作要求,坚持补短板、提质量、促均衡、保公平,统筹推进教体事业全面发展,全力办好“有情怀、有温度、有活力、有质量、群众满意”的教育,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主动公开
一是进一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制度,优化“三审三校”审核流程。全面修订完善义务教育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完成线下政务公开专栏建设,强化工作保障,加大宣传力度,全力推进义务教育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并取得一定工作成效。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局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义务教育领域信息、行政执法信息等152条,包括:教育政策、学前教育、基础教育、民办教育、招生管理、教师管理、教育督导、校园安全等。二是认真做好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完善社会监督,按照《山东省普通中小学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及时在聊城市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学校基本情况;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其执行情况;学校招生的计划、范围、对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和评优奖励办法等。
(二)依申请公开
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和程序,规范答复流程。2023年,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2023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管理
进一步完善信息管理机制。编制了《2023年临清市教育和体局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修订完善了《临清市教育和体育局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围绕重点民生领域强化信息公开,明确分工,压实责任。遵循“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全力保障信息公开的安全性。
(四)平台建设
一是依托政府公开助力高考。将高考信息和备考策略通过政府网站及时向全社会公开,考生可登录政府网站热点政策解读——高考政策解读专题,下载学习相关材料,让高考政策解读落地,切实为高考助力导航。二是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能够及时、方便、快捷地获取政府的公开信息。三是整合资源,打造政务新媒体矩阵。临清教育与各级各类学校媒体在信息发布、政务服务、舆情引导等方面开展合作,资源共享、协同发声,全方位多层次唱响教育好声音,形成临清教育系统新媒体的矩阵传播优势。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责任落实。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下设政务公开办公室,落实专人专项负责政务公开具体事项,确保工作抓好抓实。二是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在深刻领会《2023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基础上,紧扣上级工作要点,扎实做好义务教育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定期开展政务公开培训,确保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004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未形成长效机制,存在主动公开意识不强,公开渠道单一、监督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二)改进情况
全面抓好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进一步梳理公开事项,补充调整各领域平台发布规范、操作视频、信息发布操作规范,动态调整信息公开指南模版。进一步拓展公开平台,将相关制度、办事服务指南等标准化规范化设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严格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2023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充分发挥政务公开促落实、强监管、优服务功能。一是强化重点信息公开。持续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等专题维护,集中展示工作结果。围绕涉重点民生领域强化公开力度,重点发布政策措施、执行进展和取得成效。二是推动决策公开透明。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公开解读报道,将公众参与嵌入政策措施拟定、审议、执行、评估全过程。三是持续拓展公开渠道。拓展线下公开渠道,加强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全力打造具有一定影响力、竞争力的政务新媒体。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1.办理情况。2023年,市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各类建议已全部答复完毕,答复满意率100%;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上,各类提案已全部答复完毕,答复满意率100%。
2.公开情况。2023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专题,集中公开各级各部门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及总体情况,通过设置会议编号、承办单位、标题等要素,实现高级检索,方便公众查询。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无。
(五)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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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号:
大 中 小临清市教育和体育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临清市教育和体育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临清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nqing.gov.cn/lqxxgk/szfbm/lqsjyj/202301/t20230120_4228789.html)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教育和体育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全面提升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和工作能力,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本年度教育和体育局在网站共发布各类政府信息277条。
(一)主动公开。临清市教育和体育局结合实际印发《2022年临清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社会公众需求,坚持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主线,全面推进权力运行全流程公开、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持续做好信息发布、解读回应。紧密结合教育和体育局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切实保障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定期研究部署信息公开工作,强化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明确信息公开工作的任务和职责,狠抓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稳步推进。依托临清政务网,主动公开单位概况、工作动态、政策法规、部门文件、规划计划、财务预决算等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共计277条。收到提交申请要求公开信息事项0项,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
(二)依申请公开。教育和体育局规范了依申请公开流程。根据新修订的《条例》和省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明确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环节标准和责任分工,制定了统一格式答复书样本。确保在法定时限内以严谨规范形式进行答复。2022年度,教育和体育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严格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了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教育和体育局根据《条例》修改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加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管理,规范政务公开流程,完善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及信息登记、审核、发布、管理制度,做好网站信息审核发布工作,保证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有效性和权威性,定期对网站访问、网站链接情况进行检查,切实保障政府网站常态化运行。
(四)平台建设。1、临清市教育和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渠道包括:市政府政务公开专栏、微信公众号、大屏幕、山东政务服务网-聊城站等多个平台进行信息发布,方便公众查询、服务内容、创新举措等情况,需要向社会广泛告知的信息及时通过网站平台进行发布。办事群众关注的许可审批进展、结果情况信息已实现每日实时采集、发布,并通过大厅屏幕及局门户网站同步实时发布,做到了日日更新。2、其他公开方式。向齐鲁晚报、聊城大众网、聊城晚报、临清政务网、临清党委信息、临清政务信息、临清周迅等报纸、网站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五)监督保障。临清市教育和体育局作为政府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直接服务的载体平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尤为重要。通过建立机制,严格信息发布流程,保证信息发布准确及时,对公开信息形成了有利监督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主要问题。2022年,我局认真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圆满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任务。但与上级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和学校师生的期望相比,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主要表现在:一是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平台的操作流程熟悉度不够,相关工作要求和规定的学习有待进一步加强。二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部分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产生后未得到及时发布。
2、改进措施。针对存在的问题,今后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加强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系统操作能力,进一步提高报送信息的主动性,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全面。二是多种渠道收集信息,提高信息敏感度,在保障信息公开质量和效率的同时,提升信息数量。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立稳定的信息公开激励机制,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2年,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根据《临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临清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临政办发〔2021〕7号)要求,围绕项目建设,做好“临清一中扩建项目”、“实验小学柳坟校区教学楼”等重大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持续做好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等信息公开;通过政府开放日活动推进教育领域公共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提高解读和回应实效,推进更高水平决策公开和公众参与。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2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2件,已办理22件,满意度为100%。共收到政协提案15件,已办理15件,满意度为100%。严格《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63号)要求,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均在临清市人民政府网站“建议提案办理”专栏进行了集中公开。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一是通过“临清教育”官方抖音号,涉及我市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教师事迹、专题法治教育活动、学校思想教育作风整顿情况等内容,以视频形式向临清市广大家长朋友推送我市教育有关信息。
二是开展关于教育体育工作的调查问卷,在全市范围内征集群众对我县教育工作的期盼和意见建议,共有1100余名群众参加,收到良好效果。
(五)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2022年,积极推进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通过“临清市人民政府”网站、“临清教育”微信公众号、“临清教育”抖音视频号公开中小学信息,主要涵盖了学校概况、现行规章、学校发展规划与计划、财政信息、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内容,有效保障了群众的教育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有关数据统计说明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临清市教育和体育局联系,电子邮箱:lqsjyj@lc.shando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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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清市教育和体育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等文件要求,编制临清市教育和体育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临清市教育和体育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临清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nqing.gov.cn/lqxxgk/szfbm/lqsjyj/)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教育和体育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全面提升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和工作能力,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本年度教育和体育局在网站共发布各类政府信息388条。
(一)主动公开。临清市教育和体育局结合实际印发《2021年临清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社会公众需求,坚持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主线,全面推进权力运行全流程公开、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持续做好信息发布、解读回应。紧密结合教育和体育局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切实保障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定期研究部署信息公开工作,强化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明确信息公开工作的任务和职责,狠抓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稳步推进。依托临清政务网,主动公开单位概况、工作动态、政策法规、部门文件、规划计划、财务预决算等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共计388条。收到提交申请要求公开信息事项6项,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
(二)依申请公开。教育和体育局规范了依申请公开流程。根据新修订的《条例》和省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明确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环节标准和责任分工,制定了统一格式答复书样本。确保在法定时限内以严谨规范形式进行答复。2021年度,教育和体育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严格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了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教育和体育局根据《条例》修改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加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管理,规范政务公开流程,完善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及信息登记、审核、发布、管理制度,做好网站信息审核发布工作,保证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有效性和权威性,定期对网站访问、网站链接情况进行检查,切实保障政府网站常态化运行。
(四)平台建设。1、临清市教育和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渠道包括:市政府政务公开专栏、微信公众号、大屏幕、山东政务服务网-聊城站等多个平台进行信息发布,方便公众查询、服务内容、创新举措等情况,需要向社会广泛告知的信息及时通过网站平台进行发布。办事群众关注的许可审批进展、结果情况信息已实现每日实时采集、发布,并通过大厅屏幕及局门户网站同步实时发布,做到了日日更新。2、其他公开方式。向齐鲁晚报、聊城大众网、聊城晚报、临清政务网、临清党委信息、临清政务信息、临清周迅等报纸、网站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五)监督保障。临清市教育和体育局作为政府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直接服务的载体平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尤为重要。通过建立机制,严格信息发布流程,保证信息发布准确及时,对公开信息形成了有利监督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4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6 | 0 | 0 | 0 | 0 | 0 | 6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6 | 0 | 0 | 0 | 0 | 0 | 6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6 | 0 | 0 | 0 | 0 | 0 | 6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主要问题。2020年,我局认真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圆满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任务。但与上级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和学校师生的期望相比,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主要表现在:一是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平台的操作流程熟悉度不够,相关工作要求和规定的学习有待进一步加强。二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部分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产生后未得到及时发布。
2、改进措施。针对存在的问题,今后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加强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系统操作能力,进一步提高报送信息的主动性,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全面。二是多种渠道收集信息,提高信息敏感度,在保障信息公开质量和效率的同时,提升信息数量。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立稳定的信息公开激励机制,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1年,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根据《临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临清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临政办发〔2021〕7号)要求,围绕项目建设,做好“临清一中扩建项目”、“实验小学柳坟校区教学楼”等重大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持续做好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等信息公开;通过政府开放日活动推进教育领域公共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提高解读和回应实效,推进更高水平决策公开和公众参与。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1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6件,办复率100%;承办政协提案12件,办复率100%。严格《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63号)要求,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均在临清市人民政府网站“建议提案办理”专栏进行了集中公开。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一是开通“临清教育”官方抖音号,涉及我市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教师事迹、专题法治教育活动、学校思想教育作风整顿情况等内容,以视频形式向临清市广大家长朋友推送我市教育有关信息。
二是开展关于教育体育工作的调查问卷,在全市范围内征集群众对我县教育工作的期盼和意见建议,共有400余名群众参加,收到良好效果。
(五)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2021年,积极推进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通过“临清市人民政府”网站、“临清教育”微信公众号、“临清教育”抖音视频号公开中小学信息,主要涵盖了学校概况、现行规章、学校发展规划与计划、财政信息、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内容,有效保障了群众的教育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有关数据统计说明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临清市教育和体育局联系,电子邮箱:lqsjyj@lc.shando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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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一、总体情况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临清市人民政府关于报送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年度报告的通知》的要求,编制临清市教育和体育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我局将在临清市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发布平台中进行公布。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
2020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条例》《通知》精神,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紧密结合教育和体育局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切实保障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定期研究部署信息公开工作,强化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明确信息公开工作的任务和职责,狠抓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稳步推进。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精神,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学习《条例》《通知》等文件精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得到有效提升。依托临清政务网,主动公开单位概况、工作动态、政策法规、部门文件、规划计划、财务预决算等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共计440条。收到提交申请要求公开信息事项1项,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2 | 2 | 5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平台建设情况。1、临清市教育和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渠道包括:市政府政务公开专栏、微信公众号、大屏幕、山东政务服务网-聊城站等多个平台进行信息发布,方便公众查询、服务内容、创新举措等情况,需要向社会广泛告知的信息及时通过网站平台进行发布。办事群众关注的许可审批进展、结果情况信息已实现每日实时采集、发布,并通过大厅屏幕及局门户网站同步实时发布,做到了日日更新。2、其他公开方式。向齐鲁晚报、聊城大众网、聊城晚报、临清政务网、临清党委信息、临清政务信息、临清周迅等报纸、网站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监督保障情况。临清市教育和体育局作为政府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直接服务的载体平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尤为重要。通过建立机制,严格信息发布流程,保证信息发布准确及时,对公开信息形成了有利监督保障。
各学校信息公开情况。我市部分中小学通过政府网站发布信息,市直中小学、幼儿园,乡镇联校通过各自微信公众号、公示栏、电子屏等多渠道发布信息。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主要问题。2020年,我局认真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圆满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任务。但与上级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和学校师生的期望相比,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主要表现在:一是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平台的操作流程熟悉度不够,相关工作要求和规定的学习有待进一步加强。二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部分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产生后未得到及时发布。
2、改进措施。针对存在的问题,今后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加强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系统操作能力,进一步提高报送信息的主动性,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全面。二是多种渠道收集信息,提高信息敏感度,在保障信息公开质量和效率的同时,提升信息数量。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立稳定的信息公开激励机制,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
九、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我局共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33件、市政协委员提案20件,所有建议提案均已完成答复并在网站公开。所承办的建议提案面商率、答复率均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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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条例》《通知》精神,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紧密结合教育和体育局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切实保障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定期研究部署信息公开工作,强化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明确信息公开工作的任务和职责,狠抓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稳步推进。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精神,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学习《条例》《通知》等文件精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得到有效提升。依托临清政务网,主动公开单位概况、工作动态、政策法规、部门文件、规划计划、财务预决算等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共计528条。收到提交申请要求公开信息事项1项,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2 | 2 | 3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5 | 114339246.3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主要问题。2019年,我局认真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圆满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任务。但与上级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和学校师生的期望相比,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主要表现在:一是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需要加大工作力度,没有专职宣传员,在信息公开上没有固定的信息撰稿人员。二是作为政府信息来源的相关科室对提供政府公开信息的执行力还有待加强,部分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产生后未得到及时发布。
2、改进措施。针对存在的问题,今后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和领导,积极调动局系统人员积极性,参与信息撰写,及时、常态更新信息。二是多种渠道收集信息,提高信息敏感度,在保障信息公开质量和效率的同时,提升信息数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我局共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12件、市政协委员提案22件,所有建议提案均已完成答复并在网站公开。所承办的建议提案面商率、答复率均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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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号:
大 中 小2018年,临清市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围绕临清市教育的各项工作,以依法公开、真实公开、规范高效、强化监督为原则,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各项措施,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及时办理反馈,有力保障和促进了全市教育事业各项工作的开展。截至2018年底,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实现了零投诉、零行政复议、零行政诉讼。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市教育局遵循“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全面准确公开各项工作信息,充分发挥了信息公开对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促进作用,截至2018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57条(含更新的服务类信息),全文电子化率达100%。2018年新增主动公开信息374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条,政策文件类信息14条,政府会议类信息118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0条,财政类信息11条,决策公开类信息35条,行政权力类信息3条,“放管服”改革类信息15条,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类信息155条,基础建设类信息10条。
市教育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多种措施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并把这项工作列入全局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加以推进。2018年年初开始,在对今年新产生的政府信息进行及时清理。同时,积极拓宽公开渠道,通过微信公众号、办公楼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渠道公开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教育方面申请公开的内容主要涉及小学划片入学、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政策、高中招生分数线以及民办学校和民办教育辅导机构设立标准等等。如有申请,我们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定,在法定时限内进行了办理和答复,确保办结率100%。不属于我局工作职能范畴的申请内容,我们将按规定认真答复申请人,告知其向其他部门或地方申请信息公开。
三、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局主动公开收费相关信息2条,内容包括教育收费公示、2018民办学校收费公示。及时公开了农村贫困住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农村学生和城市贫困家庭学生免除书本费、中职学生补助学费标准等,让群众及时了解。教育收费事关老百姓切身利益,是敏感问题,是焦点问题,市教育局要求各学校严格执行收费政策,主动公开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方便群众知情,也便于群众监督。
四、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度我局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件;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0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机关和基层学校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
二是加强沟通,把主动公开作为常态工作,及时、准确的更新公开的内容,增加公开的数量。
三是扩大范围,依托基层学校和广大师生,大力宣传教育工作职能和工作范围,进一步保障群众对教育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四是拓展渠道,不断加强网站建设,尽最大可能方便群众,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的满意度。
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需长期坚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目前我们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和上级领导的要求、与先进地区、先进单位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今后,我们将投入更多的人力,付出更多的努力,花费更多的精力,争取更多的财力,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深层次发展,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对教育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的满意度。
临清市教育局
2019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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