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部内容
- 政策文件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级别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丁马甲鱼食品深加工建设项目
|
山东丁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临清市魏湾镇丁马村西北侧
|
报告表
|
该项目位于临清市魏湾镇丁马村西北侧,占地面积40850 m2,总投资4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项目建成后年产50000吨丁马甲鱼深加工食品,包括东方鳖宝饮料、高钙宝火腿肠、甲鱼肉丸和五香丁马甲鱼。主要建设生产车间、冷库、警卫室、变电室等,总建筑面积17174 m2;购置预热池、预热链条、立式浸烫机、脱皮机、骨肉分离机等宰杀、分割设备,立式真空干燥设备,可斜式夹层锅、真空呼吸式滚揉机、蒸汽加热烟熏炉、腌制制冷机、灌装制冷机等熟食设备,灌装机、封口机、过滤罐、臭氧机、反渗透水处理、PE热收缩机等饮品设备,以及冻品设备、包装设备和制冷设备等168台(套)。
|
1、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锅炉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等。将原有燃煤锅炉改造为以生物质压块为燃料的锅炉,并配置除尘效率不低于99%的布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的废气通过35米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须满足《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3)表2及《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的通知》(鲁环函〔2014〕420号) 中的标准。
加强恶臭气体的防治和污水处理站周边绿化,使恶臭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新改扩建臭气浓度的二级标准。
2、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生活污水、反渗透浓水等。配套建设处理规模为50m3/d污水处理站,生产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生活污水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的废水须满足《山东省海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675-2007)表4中的二级标准(鲁质监标发[2011]35号文修改单标准)后外排;反渗透浓水和养殖水须满足《<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等4项标准增加全盐量指标限值修改单》的通知(鲁质监标发 [2014]7号)后外排。
3、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要求噪声源布置在车间内,设备采取基础减震,通过墙壁隔声和距离衰减后,使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原料废弃包装、不合格产品、压缩机冷冻油、锅炉灰渣和污水处理站污泥。要求压缩机废冷冻油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原料废弃包装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不合格产品、锅炉灰渣、污水处理站污泥委托环卫部门进行处理。
5、项目压缩机使用冷冻油。工程须设置容积不小于50m3的事故水池,以贮存处理系统事故或其他突发事件时的污水。
6、该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须符合临清市环保局总量办确认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
|
扫码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