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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草案】临清市“十四五”应急管理规划 (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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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01
临清市应急管理局
【决策草案】临清市“十四五”应急管理规划 (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
发文单位:临清市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2-03-01
【 字号:

临清十四五”应急管理规划

2021-2025年)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市县三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抗灾救灾、应急保障体系建设的工作部署,全面提升风险防范能力和事故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在认真总结“三五”时期应急管理工作经验做法的基础上,依据《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聊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结合临清应急管理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现状与形势

(一)“十三五”时期应急管理工作的进展与成效

十三五”时期,临清市委、市政府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山东省聊城市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决落实各项部署要求,持续推动应急管理制度创新,严密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不断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应急救援队伍规范化建设水平显著提升,应急救援装备、物资保障有力,公众应急意识持续增强,应急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全面深化机构改革,优化调整应急管理体制。20192临清市应急管理局正式挂牌成立。新成立的市应急管理局整合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市政府办公室的应急管理职责,市公安局的消防管理职责,市民政局的救灾职责,市国土资源局的地质灾害防治相关职责,市水利局的水旱灾害防治相关职责,市农业委员会(市林业局)的森林防火、草原()防火相关职责,市地震局承担的行政职能,以及市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市减灾委员会、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市政府森林防火与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的有关职责。主要负责组织编制全市应急总体预案和规划,指导各地各部门应对突发事件工作;应用灾情报告系统并统一发布灾情,统筹应急力量建设和物资储备并在救灾时统一调度,组织灾害救助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指导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防治;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等。

理顺管理体制机制,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明确各级各部门工作职责,划分应对自然灾害的事权,完善救灾应急、灾后重建工作机制。结合市自然灾害特点和防灾减灾救灾现状,提升综合减灾能力、构建安全保障体系。开展“应急管理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和“安全家庭示范户”创建活动,提升社区、家庭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入户开展宣传指导,增强公众日常灾害安全知识储备,启动灾害民生综合保险工作。

完善物资储备体系,强化应急处置保障能力。构建“政府集中储备+企业生产力储备+商业协议储存+社区储备站+家庭储备”相结合的“1+4应急物资储备体系,为全市应急处置提供了可靠的物资保障。

加强科普宣教工作,提升全民安全防范意识。政府部门,重点行业企业等积极组织开展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普及应急救援知识和基本技能,强化部门工作人员依法履职能力,强化企业负责人、员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强化家庭防灾减灾救灾意识及能力,提高公众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等灾害应对能力。积极拓展宣传渠道,打造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宣传阵地,充分利用重大节日、重要时段、重点活动等,推动应急管理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形成人人了解、人人参与、人人监督的良好氛围。

总结典型经验做法,发挥榜样示范带动作用。总结应急管理系统和辖区企业成功经验,开展“发现身边榜样”活动,在临清市应急管理系统挖掘应急管理工作先进典型。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管理标杆企业集中培育工作,打造了一批行业领域内的“排头兵”。

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力做好应急管理工作。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突出抓好企业复工复产期间的应急管理工作和调度督导,全力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大局。强化安全服务,创新监管手段,督导消毒剂生产企业在满负荷生产的情况下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动员、督促各镇、村庄利用乡村大喇叭、微信群、公众号、公告栏、宣传栏等多种渠道,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和 应急管理要求,强化风险防范意识。

(二)“十四五”时期应急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临清市实现在鲁西大地率先崛起的关键五年。但是,发展环境复杂多变,各种风险因素不断叠加耦合,应急管理工作面临诸多挑战。一是应急管理供需矛盾短期内难以有效缓解。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时间较短、基础相对薄弱,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的能力不足。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优化完善,组织保障有待加强,应急救援能力有待提升,应急装备信息化、自动化程度有待提高等状况仍将在今后一定时期存在。二是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的防范化解面临一定挑战。在全球变暖等多种因素叠加影响下,聊城市极端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发生频率增高,破坏程度加大;工业化快速发展带来安全风险结构变化,交通运输等服务行业成为安全生产高危行业;溺水、一氧化碳中毒等安全事故仍时有发生;城镇化进程加速强化了城市生产生活空间的关联性,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增加了事故的隐蔽性、突发性、综合性。风险防范化解难度加大的同时,信息化、智能化设施设备建设尚不完善、信息共享网络尚未完全打通,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有待提高。三是新旧风险随着时间推移将交织叠加,灾害链逐步延伸,新型灾害、次生衍生灾害更加多样,不可知、不可控的安全风险将不断涌现,防范难度加大。四是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尚不完善,应急救援保障能力仍需强化,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有待提升。

十四五”时期,新发展理念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应急管理提供了新动力、新保障。一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论述,为开展应急管理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二是“十五”时期聊城市应急管理工作取得扎实成效,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加强领导、强化监管,狠抓责任落实,为新时期做好应急管理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三是随着社会治理能力不断提高,社会文明素质、公民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加快提升,安全发展的社会环境进一步优化,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安全需求以及全社会对安全的高度关注,为推动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了巨大动能。四是经济社会发展提质增效、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科技创新快速发展,科技兴安战略的实施,将加快淘汰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和产能,提升监测预警能力。五是市应急管理局自挂牌成立以来,积极适应新体制新要求,以创新的改革思路和有力的举措奋力破解难题,逐步厘清应急管理横向及纵向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积极构建防灾、减灾、救灾、指挥、救援、监管、执法、保障等职能分工清晰、互为衔接的“大应急”管理格局。

十四五”时期,临清市的应急管理工作挑战与机遇并存,要切实抓住新机遇、利用新条件,贯彻新发展理念,妥善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开创新时期应急管理工作新局面。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论述,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不断强化应急管理能力建设,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坚持走在前列、全面开创,抓机遇、补短板、强弱项、促发展,协同推进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设,有效防范化解重

大公共安全风险,预防和减少重大突发事件发生,有效控制、减轻突发事件引起的社会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坚持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各项工作首位,把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理念贯穿应急管理领域全过程、全时段,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切实保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坚持立足本市实际和上级部署要求相统筹,坚持全面规划和突出重点相结合,科学设定目标指标,合理确定重点领域,做深做实前期研究,整合资源,集中攻关。

创新驱动、激发活力。坚持创新驱动,持续推动应急管理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机制创新、科技创新和文化创新,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不断促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的全面提升。

以防为主、防救并举。坚持常态救灾与非常态救灾相统一,防、抗、救相结合,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

科学合理、上下衔接。围绕新时期、新阶段发展特征,着眼长远,科学谋划,增强规划宏观性、战略性、指导性。聚焦发展实际,注重基层工作落实,确保目标和举措能够顺应发展趋势、引领发展方向,做到可操作、能落实、易评估。

社会共治,全民参与。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应急管理的积极性,发挥社会力量作用,稳步推进军民融合发展,营造全民关注、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良好氛围,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三)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

2025年,基本建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形成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管理体系,实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部门联动、快速反应的应急联动机制。基本建成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实现对突发事件的全面有效防控和应对。全市应急管理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显著增强,应急响应、指挥、处置能力和基层基础保障能力显著提升,重大安全风险得到有效管控,一般事故明显减少,自然灾害防治能力进一步提高,应急管理体系、管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跃上新台阶。

2035年,应急管理体系成熟完善,全市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2分类目标

——安全生产类。到2025年,临清市生产安全事故风险防控水平和公众安全素质全面提升,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明显改善,安全生产监管能力、技术支撑能力和事故应急救援能力显著增强,事故总量进一步下降,一般事故持续减少,较大事故得到有效控制,杜绝重特大事故。

——防灾减灾类。到2025年,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市城乡建筑具备抵御6级地震能力,防震减灾总体能力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自然灾害发生12小时内受灾人员得到初步救助,24小时内得到基本生活救助。基本建成与全面小康社会相适应的自然灾害预警、救助体系。

——应急救援类。到2025年,应急指挥能力和监测预警能力明显提高,物资、应急力量、医疗救援、运输、通信、科技装备等领域工作更加扎实有效,基层基础能力全面提升。应急管理信息化体系全面建成,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成效显著,应急救援能力大幅提升。



十四五”时期应急管理主要指标(到2025年)

类别

指标


自然灾害领域

  1. 年均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占全市GDP比例控制在1%以内。

  2. 年均每百万人口因灾死亡率控制在0.5以内。

  3. 森林火灾年均受害率控制在0.45以内。


事故灾难领域

  1. 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01以内。

  2. 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控制在1.35以内。

  3. 年度10万人口火灾死亡率低于0.25

应急救援领域

7.城市、县城常住人口人均应急避难场所面积不低于2.5㎡。

三、健全完善应急体制机制


(一)完善应急管理指挥体系

加强对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科学应对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等领域各类突发事件。建立完善部门单位、社会力量协调联动机制,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形成合力,切实提高应急管理工作成效。按照“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纵横联动、平战结合”的要求,建立组织协调和指挥机构,优化安全生产、防汛抗旱、防灾减灾信息网络等重点领域应急管理领导体制,做到指令清晰、运转有序、条块畅达、执行有力。镇(街道)根据需要设立相应工作机构。建成现代化应急指挥平台体系,提供7X24小时的应急指挥保障。建设市、两级综合应急指挥平台,提供信息集成、综合研判、辅助决策、指挥调度等支撑保障,配合全省建设统一的“应急管理一张图”和应急指挥调度系统,实现信息共享、互联互通。牵头单位:市应急局;负责单位:市委编办、市委网信办、市大数据局、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健全完善应急管理工作机制

强化应急部门统筹协调作用,做好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自然灾害综合防范、应急处置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各级专项综合指挥协调机构抓好事故灾害防范部署、应急处置、恢复重建等专业化指挥、工作指导、综合管理和协调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做好本行业、本领域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落实统一指挥事故救援、防灾减灾、灾害救助等应急处置责任,明确镇两级应对事故和灾害的事权划分,落实镇(街道)、社区和企事业单位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责任。(牵头单位:市应急局;负责单位: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创新优化应急响应协同机制

优化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强化涉灾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和应急联动。完善军地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军地抢险救灾领域协同组织,健全应急指挥协同保障。健全社会力量协同机制,鼓励、培育、扶持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联合开展应急演练和培训工作,发挥市场机制在风险防范、损失补偿、恢复重建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注重灾情管理和信息共享,强化涉灾部门和各种救援力量间的信息沟通,强化全过程管理。完善事故灾害信息发布制度,加强舆论引导,确保公众知情权。(牵头单位:市应急局;负责单位: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织密压实应急管理责任体系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和“三个必须”“谁主管谁负责”“综合+行业”的原则,明确党政领导责任、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责任监督考核。厘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等领域各有关部门权责清单,明确责任分工和职责边界,构建动态调整机制,及时梳理新产业、新业态、新领域监管责任。完善调查评估统计制度,整体提升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统计分析评估水平。制定事故灾害调查处理和监督落实办法,确保责任追究到位、措施整改到位。牵头单位:市应急局;负责单位: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夯实应急管理法制基础

(一)完善应急法规标准体系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山东省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普法力度,探索制定自然灾害、安全生产等地方标准。健全完善本市行业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涉灾部门的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制度。强化应急管理标准化建设,落实省应急标志标识、应急队伍及装备配置、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应急物资储备等领域标准要求。鼓励企业、行业组织和社会组织、科研院所参与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制定等。(牵头单位:市应急局;负责单位: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健全完善应急预案管理体系

开展总体应急预案、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编制修订工作。指导企业进一步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开展应急预案可行性评估,强化各类各层级应急预案衔接融通和数字化应用,构建覆盖全区域、全灾种、各行业、多层级、全过程的应急预案体系。强化应急推演演练,各级政府制定年度应急演练计划,每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预案演练,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演练。高危行业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至少每半年组织开展1次综合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2年对所有专项应急预案至少组织1演练,每半年对所有现场处置方案至少组织1次演练。其他企业至少每年组织开展1次综合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3年对所有专项应急预案至少组织1次演练,每年对所有现场处置方案至少组织1次演练。强化应急演练分析研判、总结评估,发挥演练成果对应急预案的检验完善、改进提升作用。(牵头单位:市应急局;负责单位: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规范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加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投入,推动标准化建设,配齐市、执法车辆和设施设备,统一执法着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内容,执行统一的执法检查标准和范围。加强规范化建设,定期开展执法人员培训,强化工作纪律,规范执法行为。牵头单位:市应急局;负责单位:市财政局、市司法局等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社会监督共治

完善社会监督渠道和举报奖励制度,优化举报热线电话,做好“12345热线电话的接办及举报落实工作。完善风险分担机制,健全巨灾保险。完善信用激励机制,鼓励行业协会完善职业规范和奖惩机制,健全应急物资采购、紧急征用、紧急运输等领域诚信制度,强化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牵头单位:市应急局;负责单位: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一)强化自然灾害风险监测预警

依托应急指挥平台,推进自然灾害风险监测和数据规范化建设,整合气象、水等部门领域风险监测信息,建设涵盖政府部门、专业机构和社会公众的自然灾害风险综合监测预警系统,加强监测信息汇集、储存、分析和共享。建立自然灾害风险形势会商分析制度,定期开展风险研判,完善联合会商机制,动态掌握自然灾害风险形势。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风险辨识、风险评估、风险预警、风险应对制度,加强宣传引导,完善灾后重建工作预案,提高风险应对能力。(牵头单位:市应急局;负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大数据局、市气象局、市地震监测中心、市水局、市城市管理局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高安全风险防范能力

全面推进重点行业领域、重点时段、重点对象安全风险防控。在重点行业领域方面,深入开展化工及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消防安全、建筑业、工贸、城市建设、电力、特种设备、农林牧渔业、功能区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在重点时段方面,加强季节性安全生产规律特点分析研判,提前采取预警预防措施,全力做好暑期、汛期、取暖期、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和重大活动安全防范工作。在重点对象方面,强化中小微企业风险防范能力,加大乡镇企业、家庭作坊的安全检查,积极培育标杆企业。加大对一氧化碳中毒、溺水等知识普及,提高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牵头单位:市应急局;负责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教育体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高综合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能力

加强地震监测,推进灾害监测站点建设,做好重点区域监测预报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建立自然灾害风险数据库。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贯通城市排水系统建设,优化公用事业安全管理,推进城市应急管理智慧化发展。完善智慧市政设施、实现智慧内控管理、提供智慧公共服务、强化智慧公共管理、建立城市预警体系。建立完善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集体讨论、信息共享、会商研判工作机制。编制实施全市森林、草地火灾防治规划,加快森林防火工程建设,加强森林防火设施、设备建设。健全完善森林防火通讯网络、交通运输工具、灭火器具、发电、照明等森林防火设施、设备。将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纳入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明确建设任务,完善总体布局,充分利用公园、广场、学校、体育场馆、人防工程等公共服务设施,因地制宜建设、改造和提升应急避难场所。加强应急避难场所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到2025年底,城市常住人口人均应急避难场所面积不低于2平方米。牵头单位:市应急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单位:市水利局、市气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教育体育局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一)加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

落实消防救援保障体系建设规划,健全指挥机制,优化力量布局,增设消防站点,提升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大型城市综合体、石油化工等灭火救援和地震、水域、洪涝等多灾种综合应急救援能力。加强各级消防救援队伍规模结构优化调整,推进完善作战力量编成建设。牵头单位:市消防救援队;负责单位: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专业救援队伍建设

依托具备一定专业能力的企业力量、医疗卫生机构等,在事故救援、防汛抗旱、地质灾害、道路抢险、紧急医学救援、传染病防控等领域,新建一批市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危险化学品等高危企业按规定建立健全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配齐配强应急救援装备,提高应急救援能力。牵头单位:市应急局;负责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卫生健康、市民政局、市消防救援队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社会应急力量建设

实施志愿者激励计划,壮大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鼓励、支持、引导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向专业化、规范化发展,重点培育和扶持具有一定品牌效应的志愿者队伍,不断提高潜水、绳索、破拆等特殊技能人员比重。推动企业、村社区建设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微型消防站或应急救援站,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器材及装备。组织动员村(社区党员、干部、群众参加基层应急队伍,发挥其在公共安全信息报告、先期处置、自救互救、人员转移安置等方面的工作优势。(牵头单位:市消防救援队、市应急局、团市委;负责单位: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基层应急队伍建设

健全与周边市县间的联合救援机制,开展跨区域联合应急演练。加强消防安全基础设施建设。依托老旧小区改造,建设小型消防应急救援站;做好城市新增消防救援站布点建设工作,对乡镇专职消防队进行提质升级,落实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配备要求;推动有关部门开展市政消火栓和乡镇消防水源建设工作。完善应急专家决策咨询机制,建立完善应急专家委员会制度,分行业分领域建立专家库,组建专家咨询委员会,设立首席专家,为公共安全风险防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与决策指挥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持(牵头单位:市消防救援队;负责单位:市应急局、市城市管理局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一)强化应急物资保障能力

2025年初步建成分级分类管理、反应迅速、保障有力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全市应急物资储备能力和管理水平大幅提升。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应急管理部门统筹协调,统分结合的应急物资管理保障体制。分级分类按照应急物资储备,制定应急物资储备计划。科学确定各级应急物资储备的品类、规模和方式、布局,配合形成以省级储备为支撑、市级储备为依托、县级储备为基础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立应急物资数据库和快速调配、采购机制。在现有各类应急物资储备库基础上,新建或升级改造建设高标准、智能化应急物资储备设施。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工作,依托综合性物流中心、国有粮食储备库或产能企业仓库统筹建设综合应急物资仓库。建设应急物资信息管理系统,构建应急物资管理体系,提高应急物资保障能力和管理水平。牵头单位:市应急局、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单位:市水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消防救援队、市城市管理局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应急运输保障能力

构建立体化应急运输网络,强化设施维护和抢通抢险能力,建立交通运输紧急调用补偿机制,构建功能完善、技术先进、安全可靠、平战一体的交通运输保障体系。一是构建立体化应急运输网络。大力推进公路、铁路、航空和管道运输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增强综合交通保障和支撑能力。大力提升重要节点城市资源配置,扩大交通多样化有效供给,打通交通服务“最先和最后一公里”,整合现有客运资源,建立应急疏散车队。二是加强公路运输、铁路运输、航空运输应急保障,提升应急交通保障韧性。三是完善应急指挥调度联络和协调机制。按照“一份资源、多方使用”的原则,建立政府统一规划、企业积极参与、救援给予补偿的信息化应急运输调度平台和储备调用机制。制定应急运输保障预案,明确部门职责分工,畅通沟通联系渠道,为应急物资快速调运提供科学、合理、有效保障。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负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大数据局、火车站、汽车站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应急科技和信息化支撑

以“智慧应急”系统建设为主线,充分做好顶层设计,围绕监测预警、辅助决策、监管执法、救援实战、社会动员等五个方面,积极引入科学化、智能化、智慧化的技术手段,立足业务需求开发相应系统功能模块,开发建成上联应急管理部,下联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重点企事业单位,横向覆盖各重要职能部门的应急管理信息化平台,实现安全风险识别准确、预警预报迅速、响应处置及时的智慧应急管理。加强应急管理基础理论研究、技术攻关及先进装备应用工作,强化学科建设,培育吸纳专业技术人才,完善创新激励政策,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积极推广应用泄漏检测、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微通道反应器等先进技术装备,加快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独栋厂房限人、二道门防人”工程。牵头单位:市应急局;负责单位:市大数据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强应急基层基础工作

(一)加强宣传教育培训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论述,完善重大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和舆情应对工作机制,加强宣传阵地建设,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着力打造具有应急管理特色的政务新媒体品牌。扎实推进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知识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普及安全防范知识,培育安全文化。扎实推动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统筹利用我市现有广播电视传输覆盖资源和“村村响”系统建设成果,建设与各级应急信息发布系统有效对接的全省应急广播体系,向群众提供灾害预警和政务信息发布、政策宣讲服务。推动建设面向公众的应急科普和安全体验场馆,鼓励采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开展网上科普宣教。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关键岗位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开展新入职人员安全培训、在职人员继续教育。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应急局;负责单位:市委网信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教育体育局、市文旅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创新人才培养方式,通过人才引进计划,围绕公共安全、应急管理重点领域,开展人才需求预测,编制人才需求计划,引导、支持教育、科研等机构加大应急人才培养力度。建立应急管理人才库,落实引进高层次人才优惠政策,精准引进一批应急管理人才。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探索开展安全工程专业职称评审,加强安全工程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推动职称评价和人才培养使用相结合。(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应急局;负责单位: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社会化服务建设

重点发展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消防、生命线工程等行业领域风险评估、隐患排查等应急技术服务,加强交通救援、工程抢险、安全生产等应急救援社会化服务。健全完善灾害救助体系,更好发挥保险机制在防灾减灾救灾中的作用,构建保险机构参与公共安全新模式,积极做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灾害民生综合保险工作。(牵头单位:市应急局;负责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队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基层标准化建设

坚持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原则,创新开展基层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根据风险普查情况,鼓励开展以有班子、有机制、有预案、有队伍、有物资、有培训演练为主要内容的镇街应急管理能力“六有”标准化建设,以有场地设施、有装备物资、有工作制度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村(社区)应急服务站(点)“三有”标准化建设,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深入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推动各镇街积极参与“山东省综合减灾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以创促建,提升应急管理整体水平。(牵头单位:市应急局;负责单位: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九、实施应急能力提升工程

一)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工程

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推进市应急指挥中心信息化建设,完善值班调度、应急指挥、视频会议、综合会商、推演演练、情报分析、新闻发布、运行保障等功能,为党委、政府处置突发事件提供重要指挥场所。推进移动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充分运用应急指挥车、单兵系统等指挥手段,提供远程会商、指挥调度、应急通信、现场全景概览、现场保障等功能,为突发事件现场处置提供技术支撑。(牵头单位:市应急局;负责单位: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工程

坚持全市信息化统一规划部署,统筹推进全市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构建全市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一盘棋、一张网”的工作格局。分步骤建设“智慧应急”信息系统,依照统一的应急管理数据和业务标准,加快新技术更新换代,推动我市应急管理信息资源集聚应用。完善应急通信基础设施,全面优化提升对重大险情和各类事故灾难的快速响应能力。(牵头单位:市应急局;负责单位:市大数据局等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应急物资储备建设工程

采取新建、改扩建和代储等方式,建设市、镇两级应急物资储备仓库(点),力争三年时间实现镇(街道)全覆盖。建设应急物资储备管理信息化系统,提升应急物资储备库智能化管理水平,加强应急物资建设,提升调拨能力。(牵头单位:市应急局、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单位: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应急科普基地场馆建设工程

采取政府投资、政府引导社会投资和社会投资等方式,统筹科普和体验教育场馆资源,完善基地、场馆教育培训和演练功能,为应急管理人员、专业救援队伍、重点岗位员工、社会公众等提供实训演练、应急避险、逃生自救、安全培训等服务。(牵头单位:市应急局;负责单位:市地震监测中心、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消防救援队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灾害风险普查工程

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摸清我市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地区抗灾能力,客观认识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平。建立全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基础数据库,编制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图和综合防治区划图。开展地质调查,发现问题及时预防整治。(牵头单位:市应急局;负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大数据局、市气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地震监测中心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论述,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时刻绷紧应急管理这根弦,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职尽责,围绕规划提出的主要任务,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实际,明确工作重点,列出任务清单,细化实施方案,拿出解决问题的硬招实招,确保各项任务举措落地见效。

(二)完善投入保障

发挥财政资金引领带动作用,动员企业、公众积极投入应急管理工作。按照《预算法》规定,在一般公共预算中足额安排预备费,保障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费用等。用足用好中央专项债券,适当核增地方政府债券规模,支持符合条件的应急管理保障项目实施。加强金融信贷支持,对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设重大工程、项目予以重点支持。

(三)注重评估考核

健全应急管理各部门、各成员单位工作协同配合机制以及信息通报、形势会商、风险交流、协调联动等制度,加大督查检查力度,指导各单位严格落实应急管理职责,对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配备情况组织开展实地检查。开展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跟踪评估,协调推进各项部署,确保阶段性目标任务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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