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 号: 2024060501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或不动产登记
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单元号
坐落
备注
1
鲁(2022)临清市不动产证明第0007402号
聊城元茂典当有限公司
不动产证明
——
钻石轩1号楼1单元302室
因抵押权人申请
公告单位:临清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6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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