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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临清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 工作计划的通知
综合政务
11371581MB2653507W/2023-4428538
临政办字〔2023〕13号
2023-04-28
2023-04-28
临清市人民政府
有效
临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临清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 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文单位:临清市人民政府
时间:2023-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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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临清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

临政办字〔202313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临清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临清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临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428

(此件公开发布)


临清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山东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和《聊城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工作安排,努力争创山东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市、区),根据《临清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持续推进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纳入党校教学内容和干部在线学习内容,纳入法治专门队伍和法律服务队伍教育培训内容,融入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推动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领导干部日常学法、法治培训、年度考核的必学必训必考内容,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作为考核评价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委党校、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各部门、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二、压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2将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同奖惩。市政府常务会议定期研究法治工作或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按时报送并向社会公开。(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各部门、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3.严格落实市政府常务会议及各部门、镇街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法治专题讲座和集体学法制度,年内分别组织2次以上法治专题讲座。将法治教育列入市委组织部年度重点培训计划,举办法治建设专题培训班。将法治教育纳入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组织新录用公务员宪法宣誓。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推行精细化学法、差异化考法、精准化讲法、一体化述法“四化”新模式。至少组织1次市政府及其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旁听庭审活动。(牵头单位: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各部门、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4.认真学习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抓好《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市级层面工作责任清单》的落实,巩固创新党政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述法成果。(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各部门、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5.围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规划两纲要”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法治营商环境等开展督察。建立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扎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创建工作。(牵头单位:市委依法治市办、市纪委监委机关)

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6.建立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加强权责清单审查工作力度,提升权责清单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引导部门依据权责清单履职尽责。(牵头单位:市委编办)

7.加大对市县联动“云审批中心”的应用推广,推进工建系统的应用提升,实现建设项目应进必进、审批上云,审批成果即时共享,数据信息全面互联。(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8.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确保直接取消审批事项不再审批,审批改备案事项实行备案,告知承诺事项当场办结,优化审批事项精简材料、压减时限;全面推进“双告知”落实落细,持续推动电子证照广泛应用。(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9.深化“一业一证”改革,推行行业综合许可“只进一门、只对一窗、只盖一章、最多跑一次”模式,实现行业许可跨省互办互认和电子化应用。(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10.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优化事项实施清单及办事指南,建立和完善审管联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升级“一件事一次办”,提升跨域通办服务效能。(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11.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平台数据归集,定期监控平台数据,督促问题部门及时整改提升,确保部门监管事项覆盖率和监管业务及时率达到100%(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12.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服务型监管,做到服务走在监管前,打破“以罚代管”“一罚了之”的执法模式,推动实现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牵头单位:市委依法治市办)

13.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进与外商投资法不一致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牵头单位: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司法局)

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4.推动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烈士保护褒扬等方面的法治保障。(牵头单位: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司法局)

15.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制登记号、统一公布“三统一”制度,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和备案审查制度,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制度,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

五、完善行政决策制度机制

16.编制《临清市政府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依法组织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深入推进镇街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17.决策执行单位要依法全面、及时、准确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及时向决策机关报告决策执行情况,未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更或停止执行。(牵头单位:各决策执行单位)

18.把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执行及效果情况,作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内容,作为对政府部门党组(党委)巡察的重要内容,推动完善决策制度、规范决策程序,促进依法民主科学决策。(牵头单位:市审计局、市委巡察办)

六、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9.加强行业监管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协作配合,梳理监管执法涉及的行政检查职责,补充完善职责边界清单,科学划分部门内设机构与执法队伍间职责分工。(牵头单位:市委编办,责任单位:各行政执法部门)

20.加强执法监督机构及队伍建设,探索加强镇街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建设,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创新执法监督方式,规范使用聊城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网上运行系统,推动“不罚轻罚”清单持续落实。(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各行政执法部门)

21.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规范各执法部门行政裁量权。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普遍实施以案释法制度,在执法实践中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各行政执法部门)

22.围绕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城镇燃气、自建房、工商贸、消防、九小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研究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

23.加强医保基金监管规范化建设,强化基金监管智能化应用,严格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违规使用基金行为,严厉打击欺诈骗保。(牵头单位:市医疗保障局)

24.落实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强化对文化、出版、旅游、广播等重点领域专项治理,严厉打击侵权盗版行为、低俗出版物和非法有害少儿出版物等。(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5.推动落实水行政执法网格化管理制度,强化行业监管与综合执法部门协作,推进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严厉打击违规取用地下水行为。(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26.健全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体系,加强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能力建设,加大对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和难点领域的个案监督检查力度,重视日常巡查和专项督查相结合,实现监督执法协作联动、精准高效。(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27.健全完善执法质量考评机制,修订完善优化考评标准办法,切实发挥执法质量考评工作“指挥棒”作用。建立健全以执法质量、执法效率和执法效果为基本内容的执法绩效考评机制,探索实行执法办案积分制考核模式。(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28.及时建议行政机关移送相关线索,主动应用“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推进信息共享机制化、案件移送标准化和程序规范化。(牵头单位:市检察院)

七、完善应急管理制度机制

29.制定2023年度应急演练计划,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应急演练,加强专业救援队伍和社会应急力量建设,提高灾害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全面做好应急救援准备。(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30.依托上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和应急指挥系统,实现对自然灾害风险的动态评估、科学研判和精准预警。配合省、聊城市普查办做好自然灾害风险区划评估划分,推动全市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重点隐患治理。(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市有关部门、单位)

31.立足行业领域风险特点,按照救援任务需求,建立市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有序有效推进基层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进一步提升基层自救互救能力和先期应急处置能力。(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

32.建立防灾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等4个专项工作组,制定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六进”工作,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八、预防调处化解矛盾纠纷

33.建立健全《信访工作条例》配套制度,全面落实信访部门职责清单制度,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依法治理重复信访,健全信访活动中违法行为依法处置工作联动和沟通协调机制,发挥市信访领域“两代表一委员”工作室作用,进一步拓宽第三方参与信访问题化解的制度化渠道。(牵头单位:市信访局,责任单位:市有关部门、单位)

34.加强行政调解工作,落实《山东省行政调解工作办法》,市公安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设立行政调解组织,持续推动派出所设立“人民调解室”或“警调室”,依法及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有关部门、单位)

35.落实《山东省行政复议决定履行监督办法》,发挥好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有关部门、单位)

九、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36.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高质量办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牵头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37.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临清市财会监督的实施意见,从健全财会监督体系、完善财会监督工作机制、加大重点领域财会监督力度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充分发挥财政、财务、会计领域的监督职能作用。(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38.围绕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细化跟踪落实机制,以“我管”促“都管”,促进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牵头单位:市检察院)

39.持续优化政务公开平台设置,推进依申请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理顺政务新媒体监管机制,开展和推广政府开放月、每月一题、民生实事看进展等一系列政务公开创新活动。(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有关部门、单位)

40.深入贯彻《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加快建立“中小企业款项支付纠纷法律服务工作机制”,依法依规抓好投诉线索办理,推动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知法守法用法,打造公平诚信的法治市场环境。(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41.开展好政策落实跟踪审计、预算执行审计、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固定资产(政府)投资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牵头单位:市审计局)

42.加快实施具体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推动市场监管、税收管理、进出口、生态环保、劳动保障、医疗保障、医药招采、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建立健全行业信用评价制度。(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责任单位:市有关部门、单位)

十、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

43.加快政务服务向移动端转移,不断迭代升级“爱山东”APP临清服务能力。〔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市有关部门、单位〕

44.推动一体化大数据平台优化提升建设,构建全市一体化大数据体系。〔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市有关部门、单位〕

45.持续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加快推进电子证照使用,在依法保护国家安全、商业秘密、自然人隐私和个人信息的同时,推进政府和公共服务机构数据开放共享。〔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各部门、单位〕


 临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4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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