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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水利局2022年度临清市灌溉终端水费计收工作方案的通知
综合政务
11371581MB2653507W/2022-4276777
临政办字〔2022〕26号
2022-12-15
2022-12-15
临清市人民政府
有效
临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水利局2022年度临清市灌溉终端水费计收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单位:临清市人民政府
时间:2022-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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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市水利局2022年度临清市灌溉终端水费计收工作方案的通知

临政办发〔2022〕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

市水利局《2022年度临清市灌溉终端水费计收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计收政策,规范计收方式,保证按时足额计收,严禁搭车加码超限价收费,并确保专款专用。

临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15日

2022年度临清市灌溉终端水费计收工作方案

临清市水利局


为做好临清市农田灌溉终端水费的计收工作,按照2022年度临清市用水量及渠道工程淤积情况,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临清市引水灌溉终端水费计收标准及总额

2021年6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以支渠进水口为计量点,临清市计费水量为黄河水水量8915万立方米、卫运河水850万立方米、引马颊河水438万立方米、地下水补源量930万立方米、雨洪利用120万立方米,合计水量11253万立方米。应收水费1962.54万元,其中上交位山灌区1003.52万元,临清市留存959.02万元(其中,扬水站运行费留存542.33万元、市内清淤费76.65万元、镇街留存340.04万元)。

(一)引黄灌溉终端水费计收标准及总额

按照临清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核定我市引黄灌区工程农业供水终端试行价格的通知》(临发改价格〔2022〕909号)和山东省物价局、省水利厅、省减负办《关于公布我省引黄灌区农业用水终端水价最高限价的通知》(鲁价格发〔2007〕289号)规定,2022年度临清市终端引黄计收水量为8915万立方米,按提灌和自流水价均值0.18元/立方米计,应收取终端水费1604.7万元。上交位山灌区管理服务中心费用980.65万元(其中补助粮折价为630.34万元、清淤费146.33万元、水费203.98万元)。

(二)卫运河马颊河灌区终端水费计收标准及总额

2022年度马颊河灌区计费水量为438万立方米,按提灌水价0.18元/立方米计,应收取终端水费78.84万元;2022年度卫运河灌区计费水量为850万立方米,按提灌水价0.18元/立方米计,应收取终端水费153万元。

(二)引水补源、雨洪利用水量水费计收标准及总额

2022年引水补源计费水量为930万立方米,按补源水价0.12元/立方米计,按应收取终端水费111.6万元;雨洪资源利用计费水量为120万立方米,按补源水价0.12元/立方米计,应收取终端水费14.4万元。

二、计收时间

2022年12月10日至2022年12月20日期间,各镇街一次性完成2022年度终端水费计收工作,并完成上缴市级费用任务。

临清市水利局

2022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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