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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清市灾害民生综合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应急管理
11371581MB2862296P/2022-4308315
临应急发〔2022〕7号
2023-06-18
2022-06-18
临清市应急管理局
有效
临清市灾害民生综合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发文单位:临清市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2-06-18
【 字号:

【效力状态:有效】

临清市灾害民生综合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35、《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18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灾害民生综合保险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964要求充分发挥保险机制在防灾减灾救灾中的作用健全和完善我市灾害救助体系,根据《山东省灾害民生综合保险实施方案》(鲁应急发〔20228号),《聊城市灾害民生综合保险实施方案》(应急发〔202218号),结合2019~2022年全市灾害民生综合保险开展及绩效评价情况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保险在灾害风险和意外事故防范损失补偿恢复重建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健全多层次灾害风险分散机制完善应对自然灾害的金融支持体系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工作目标。健全完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救助体系转变传统单一的政府救灾救助模式构建政府救助、保险保障、社会救济自救互救四位一体的全新救灾救助机制加快构建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参与的自然灾害应急管理体系,提升灾害救助质量和水平,帮助受灾群众快速恢复生产生活,避免因灾返贫,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组织机构

完善协调联动机制在市委防灾减灾救灾领导小组下设灾害民生综合保险专项小组以下简称市专项小组”),由市应急局、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服务中心聊城银保监分局临清监管组、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卫生健康、市气象局等部门组成市专项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应急局负责统筹协调并承担市专项小组日常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全市灾害民生综合保险市级财政补助资金的筹集拨付、资金绩效管理等工作。市地方金融服务中心负责做好全市灾害民生综合保险工作的协调和指导。聊城银保监分局临清监管组负责对灾害民生综合保险业务进行监管。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卫生健康、市气象局等部门单位责及时提供相关统计数据和信息协助做好损失核定等工作。各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合力推动灾害民生综合保险工作顺利开展。

三、保险内容

保障对象和保险标的。

临清市灾害民生综合保险的保障对象为我市行政区域内常住人口以及灾害发生时在本区域内的外来人口保险标的为人身、居民住房和基本生活用品。

基本保障范围。

1.洪涝、干旱、台风、风雹、低温冷冻、雪灾、地震、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风暴潮、海啸、森林草原火灾等13种自然灾害及溺水、居家煤气中毒、爆炸、火灾、触电等5种特定意外事故造成人身伤亡。

2.自然灾害和特定意外事故造成居民住房倒塌或损坏。

3.自然灾害和特定意外事故造成居民基本生活用品衣被、口粮、厨具的损毁。

4.抢险救灾、应急救援人员的伤亡。

5.因灾导致受灾人员的饮水困难。

6.其他政府认定需救助的事项当发生责任事故或意外事件后出于社会责任必须启动救助的保险人负责给付应急救助补偿金应由有关责任方负责赔偿的保险人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有关责任方政府部门除外追偿的权利

基本保费标准和动态调整机制。

基本保费按照上上年度的公安户籍人数、户数为依据按照每年每人2每户2元的标准计算

(四)基本保障额度。

1.以全市统算全年累计赔付限额为保费总额的15倍。如发生重特大灾害事故时赔付限额可上浮至保费总额的18

2.每人人身救助金限额15万元。

3.每户房屋救助金限额5万元。

4.每户居民基本生活用品衣被口粮厨具救助金限额600元。

5.抢险救灾、应急救援人员的救助金限额25万元/人。  

6.因灾导致饮水困难的人员饮水救助费用60//月。

7.其他政府认定需救助的事项每次责任限额200万元、每保险年度累计赔付限额2000万元。

对于重复保险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保险合同。以全省统一的保险合同为准在全省统一的保险合同条件的基础上如需根据保费标准的提高情增加保障范围和额度以补充合同的方式予以体现。处于地震断裂带上的可增加地震灾害补充保险。

保险期限。灾害民生综合保险的期限原则上为12个月

保费缴纳。聊城市作为投保主体统一缴纳保费并与保险机构签订保险合同及补充合同具体负责全聊城市灾害民生综合保险的组织实施和理赔管理等工作。

综合费用率。灾害民生综合保险作为政策性保险承保机构应坚持保本微利的原则综合费用率不应高于20%

四、工作安排

强化组织领导加快推进。市灾害民生综合保险专项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强化组织领导,根据职责分工加强统筹配合综合研判做好职责范围内制度建设、风险评估、数据统计分析、防灾减灾等工作。

镇街、开发区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加强政策的宣传推广引导全社会对灾害民生综合保险工作形成广泛认知。

聊城市灾害民生综合保险承保机构共保体组建后负责全聊城市灾害民生综合保险的承保理赔、防灾防损等工作。承保机构 应履行告知义务运用手机短信、明白纸、宣传海报、网络等方式主动向本行政区域内群众告知政府为其投保了灾害民生综合保险,包括承保机构名称、保障内容、保障额度、报案方式、理赔流程等信息并发挥网点渠道、APP推送和相关资源优势开展政策宣传。

承保机构应制定自然灾害、特定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理赔响应方案报同级应急部门备案。在灾害、特定意外事故发生后承保机构应及时进行查勘、理算、赔付主动协助政府相关部门维护社会秩序稳定积极参与灾后重建。

承保机构应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培训、灾害研究、应急演练、隐患排查等防灾减灾工作提高群众自救互救能力增强社会防灾减灾意识

加强监管规范运行。各相关部门要完善承保机构防灾减灾救灾协作机制, 指导、监督承保机构优化理赔服务。各级相关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从承保机构的保费收入中提取费用,也不得通过提取保费的方式聘用保险经纪公司等中介机构参与灾害民生综合保险工作。承保机构应及时向保险监管部门报备保险产品严格执行报备的保险条款费率依法合规开展相关保险业务经营确保财务、业务数据真实性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承保机构应优化理赔流程确保应赔尽赔、合规快赔并加强内部风险控制严防骗保、道德风险等问题涉及违法犯罪的由公安部门依法严肃处理。

五、保障措施

做好财政资金保障。市财政局要将灾害民生综合保险本级所需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做好资金筹集、拨付等工作。

六、补贴资金管理

资金申请和预算编制。每年630日前应急管理会同公安财政局,根据上年末户籍人数和户数编制下一年度预算资金申请报告附补贴资金到位承诺函,报送聊城市应急局、聊城市财政局。资金申请报告应包含但不限于该行政区域内的保费标准、户籍人数和户数情 况、申请省级补助情况、县保费分担方案及保障措施等内容。

资金拨付。市应急局会同市公安局统计上上年度全市公安户籍人数和户数据此计算本年度市级财政应当承担的补贴资金精确到万元),形成资金分配意见于每年2月底前报市财政局。

省级补贴资金下达后财政应以上上年度实际公安户籍人数和户数为计算依据计算本级应承担的保费金并根据保单签订情况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至承保机构不得拖欠财政应在预算中足额安排配套资金

资金绩效管理。应急会同财政局,设定补贴资金区域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工作连同补贴资金申请报告一并报送聊城市应急局和聊城市财政局。

预算执行中应急财政应对补助资金运行状 况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绩效监控及时发现并纠正资金 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该实施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63020195日印发的《关于印发<临清市灾害民生综合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应急发〔201919同时废止。

附件灾害民生综合保险补贴政策各级财政补助比例

附件:

灾害民生综合保险补贴政策

各级财政补助比例

按照《山东省灾害民生综合保险实施方案》中灾害民生综合保险补贴政策省级分档补助比例规定我市各级财政补助比例如下:

1、省级补助90%临清市、冠县、莘县、阳谷县、高唐县

2、省级补助60%东昌府区、东阿县、平区、开发区、高新区、度假区。

3、市级补助30%东昌府区、东阿县、荏平区、开发区 区、高新区、度假区。

4、县级财政承担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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