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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清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临清市公立托育及示范性托育机构奖补实施方案》的通知
教育
11371581MB2865016R/2022-4285884
临卫发〔2022〕4号
2022-10-17
2022-10-17
临清市卫生健康局
有效
临清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临清市公立托育及示范性托育机构奖补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单位:临清市卫生健康局
时间:2022-10-17
【 字号:

临清市卫生健康局

关于印发《临清市公立托育及示范性托育机构奖补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卫发〔2022〕4号


各镇(街)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为贯彻落实《中共聊城市委 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聊城市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聊发〔2019〕19号)、《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聊政办发〔2020〕11号)、《关于印发<聊城市普惠托育服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聊卫人口家庭〔2022〕2号)等文件精神,研究制定了《临清市公立托育及示范性托育机构奖补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临清市卫生健康局

临清市财政局

2022年10月17日


临清市公立托育及示范性托育机构奖补实施方案


一、实施依据

为贯彻落实《中共聊城市委 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聊城市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聊发〔2019〕19号)、《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聊政办发〔2020〕11号)、《关于印发<聊城市普惠托育服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聊卫人口家庭〔2022〕2号)等文件精神,大力推进我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开展,发挥公立托育机构引领作用和示范托育机构示范作用,现对临清市公立托育机构和示范性托育机构实施奖补。同时为规范和加强奖补资金使用管理,更好发挥资金激励引导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支持托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奖补范围

(一)公立托育机构

“十四五”期间,按照《关于印发<聊城市普惠托育服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聊卫人口家庭〔2022〕2号)有关要求,达到市级示范性托育机构标准的公立托育机构。

(二)示范性托育机构

“十四五”期间,按照《关于印发<聊城市托育机构等级评审方案(试行)>的通知》(聊卫人口家庭〔2021〕1号)文件要求,达到示范性标准的托育机构,同时婴幼儿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6㎡,收托率不低于75%。

三、奖补标准

按照《关于印发<聊城市普惠托育服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给予达到市级示范标准的公立托育机构3万元的建设补助资金。对获评县级示范性托育机构给予一次性1万元的奖补资金。

四、资金来源及拨付

奖补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部门预算。公立托育机构建成验收后,向市卫健局、财政局提交《临清市公立托育机构建设补助资金申请表》(附件1)、《临清市托育机构奖补资金申报承诺书》(附件3),由市卫健局、财政局审核后拨付。示范性托育机构,向市卫健局、财政局提交《临清市示范性托育机构奖补资金申请表》(附件 2)、《临清市托育机构奖补资金申报承诺书》(附件3),由市卫健局、财政局审核后拨付。

五、资金使用

奖补资金下达后,按照规定开支范围使用资金,对未按规定用途使用或其他违反相关管理办法使用资金的,将收回财政统筹使用。公立托育机构按照规定主要用于托育机构建设和日常运营管理。示范性托育机构应当按照规定主要用于改善办园条件、教职工培训、提高教职工福利等经费支出。严禁将资金用于平衡预算、偿还债务、支付利息、工资支付等支出,不得从资金中提取工作经费或管理经费。

六、资金监督管理

(一)各镇(街)要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和跟踪问效,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各镇(街)要指导和督促本辖区托育机构健全财务、资产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高效。市卫健局、市财政局将依据有关规定,定期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奖补资金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追究机制。对于挤占、挪用、虚列、套取专项资金等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

1、《临清市公立托育机构建设补助资金申请表》

2、《临清市示范性托育机构奖补资金申请表》

3、《临清市托育机构奖补资金申报承诺书》


附件1


临清市公立托育机构建设补助资金申请表(      年度)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备案托位(个):       实际托位:       申请资金:   万元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电话


Email:

联系人


电话


对公开户行


账号


单位地址


注册登记时间


备案时间


机构工作   开展情况


 

县级卫健部门审核

 

盖章:

 

日期:

 

 

县级财政部门审核

 

盖章:

 

日期:


附件2


临清市示范性托育机构奖补资金申请表(      年度)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备案托位(个):       实际托位:       申请资金:   万元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电话


Email:

联系人


电话


对公开户行


账号


单位地址


注册登记时间


备案时间


托育机构等级


评审时间


机构工作   开展情况


县级卫健部门审核

盖 章

年   月   日

县级财政部门审核

                        盖 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       财务负责人:        经办人:


附件3


临清市示范性托育机构奖补资金申报承诺书

 

本机构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郑重承诺:申报临清市托育机构奖补资金,所报送的信息及材料均真实、准确。如申报成功,保证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如有不实之处或违反相关规定,甘愿承担一切后果。

特此承诺。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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