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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清市卫生健康局
关于印发《临清市公立托育及示范性托育机构奖补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卫发〔2022〕4号
各镇(街)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为贯彻落实《中共聊城市委 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聊城市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聊发〔2019〕19号)、《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聊政办发〔2020〕11号)、《关于印发<聊城市普惠托育服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聊卫人口家庭〔2022〕2号)等文件精神,研究制定了《临清市公立托育及示范性托育机构奖补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临清市卫生健康局
临清市财政局
2022年10月17日
临清市公立托育及示范性托育机构奖补实施方案
一、实施依据
为贯彻落实《中共聊城市委 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聊城市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聊发〔2019〕19号)、《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聊政办发〔2020〕11号)、《关于印发<聊城市普惠托育服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聊卫人口家庭〔2022〕2号)等文件精神,大力推进我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开展,发挥公立托育机构引领作用和示范托育机构示范作用,现对临清市公立托育机构和示范性托育机构实施奖补。同时为规范和加强奖补资金使用管理,更好发挥资金激励引导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支持托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奖补范围
(一)公立托育机构
“十四五”期间,按照《关于印发<聊城市普惠托育服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聊卫人口家庭〔2022〕2号)有关要求,达到市级示范性托育机构标准的公立托育机构。
(二)示范性托育机构
“十四五”期间,按照《关于印发<聊城市托育机构等级评审方案(试行)>的通知》(聊卫人口家庭〔2021〕1号)文件要求,达到示范性标准的托育机构,同时婴幼儿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6㎡,收托率不低于75%。
三、奖补标准
按照《关于印发<聊城市普惠托育服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给予达到市级示范标准的公立托育机构3万元的建设补助资金。对获评县级示范性托育机构给予一次性1万元的奖补资金。
四、资金来源及拨付
奖补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部门预算。公立托育机构建成验收后,向市卫健局、财政局提交《临清市公立托育机构建设补助资金申请表》(附件1)、《临清市托育机构奖补资金申报承诺书》(附件3),由市卫健局、财政局审核后拨付。示范性托育机构,向市卫健局、财政局提交《临清市示范性托育机构奖补资金申请表》(附件 2)、《临清市托育机构奖补资金申报承诺书》(附件3),由市卫健局、财政局审核后拨付。
五、资金使用
奖补资金下达后,按照规定开支范围使用资金,对未按规定用途使用或其他违反相关管理办法使用资金的,将收回财政统筹使用。公立托育机构按照规定主要用于托育机构建设和日常运营管理。示范性托育机构应当按照规定主要用于改善办园条件、教职工培训、提高教职工福利等经费支出。严禁将资金用于平衡预算、偿还债务、支付利息、工资支付等支出,不得从资金中提取工作经费或管理经费。
六、资金监督管理
(一)各镇(街)要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和跟踪问效,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各镇(街)要指导和督促本辖区托育机构健全财务、资产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高效。市卫健局、市财政局将依据有关规定,定期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奖补资金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追究机制。对于挤占、挪用、虚列、套取专项资金等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
1、《临清市公立托育机构建设补助资金申请表》
2、《临清市示范性托育机构奖补资金申请表》
3、《临清市托育机构奖补资金申报承诺书》
附件1
临清市公立托育机构建设补助资金申请表( 年度)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备案托位(个): 实际托位: 申请资金: 万元
单位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电话 | Email: | ||||
联系人 | 电话 | |||||
对公开户行 | 账号 | |||||
单位地址 | ||||||
注册登记时间 | 备案时间 | |||||
机构工作 开展情况 | ||||||
县级卫健部门审核 |
盖章:
日期:
|
县级财政部门审核 |
盖章:
日期: |
附件2
临清市示范性托育机构奖补资金申请表( 年度)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备案托位(个): 实际托位: 申请资金: 万元
单位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电话 | Email: | |||
联系人 | 电话 | ||||
对公开户行 | 账号 | ||||
单位地址 | |||||
注册登记时间 | 备案时间 | ||||
托育机构等级 | 评审时间 | ||||
机构工作 开展情况 | |||||
县级卫健部门审核 | 盖 章 年 月 日 | ||||
县级财政部门审核 | 盖 章 年 月 日 |
法定代表人: 财务负责人: 经办人:
附件3
临清市示范性托育机构奖补资金申报承诺书
本机构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郑重承诺:申报临清市托育机构奖补资金,所报送的信息及材料均真实、准确。如申报成功,保证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如有不实之处或违反相关规定,甘愿承担一切后果。
特此承诺。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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