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机构从业人员解读:《临清市公立托育及示范性托育机构奖补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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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8
临清市卫生健康局
专业机构从业人员解读:《临清市公立托育及示范性托育机构奖补实施方案》
发文单位:临清市卫生健康局
时间:2023-10-18
【 字号:

【专家】魏洁

临清市卫生健康局人口与监测与家庭发展科科长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聊城市普惠托育服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聊卫人口家庭〔2022〕2号)等文件精神,大力推进我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开展,发挥公立托育机构引领作用和示范托育机构示范作用,市卫生健康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了《临清市公立托育及示范性托育机构奖补实施方案》,奖补的范围是什么?奖补的标准是什么?资金如何拨付?

【观点呈现】

一、奖补范围

(一)公立托育机构

“十四五”期间,按照《关于印发<聊城市普惠托育服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聊卫人口家庭〔2022〕2号)有关要求,达到“市级示范性托育机构标准”的公立托育机构。市级示范性托育机构由聊城市婴幼儿照护服务专家组进行评审后认定。

(二)示范性托育机构

“十四五”期间,按照《关于印发<聊城市托育机构等级评审方案(试行)>的通知》(聊卫人口家庭〔2021〕1号)文件要求,经过专家组评审,达到示范性标准的托育机构,同时婴幼儿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6㎡,收托率不低于75%。

二、奖补标准

给予达到市级示范标准的公立托育机构3万元的建设补助资金。对获评县级示范性托育机构给予一次性1万元的奖补资金。

三、资金如何拨付

公立托育机构建成验收后,向市卫健局、财政局提交《临清市公立托育机构建设补助资金申请表》(附件1)、《临清市托育机构奖补资金申报承诺书》(附件3),由市卫健局、财政局审核后拨付。

示范性托育机构,向市卫健局、财政局提交《临清市示范性托育机构奖补资金申请表》(附件 2)、《临清市托育机构奖补资金申报承诺书》(附件3),由市卫健局、财政局审核后拨付。

四、资金使用要求

公立托育机构按照规定主要用于托育机构建设和日常运营管理。示范性托育机构应当按照规定主要用于改善办园条件、教职工培训、提高教职工福利等经费支出。严禁将资金用于平衡预算、偿还债务、支付利息、工资支付等支出,不得从资金中提取工作经费或管理经费。对未按规定用途使用或其他违反相关管理办法使用资金的,将收回财政统筹使用。

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临清市卫生健康局

具体联系人:魏洁

咨询电话:0635-710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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