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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文件和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编制而成。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组成部分。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松林镇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松林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原则,全面提升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和工作能力,聚焦政策落实,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公开质量和效果显著提升。
(一)主动公开。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机构设置、政务公开培训、政策法规、政务动态、招聘公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信息内容。紧紧围绕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和标准化规范化有序推进。
(二)依申请公开。松林镇党政办公室规范了依申请公开流程。根据新修订的《条例》和省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明确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环节标准和责任分工,制定了统一格式答复书样本。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明确责任岗位和人员,定期定时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情况统计。切实做到群众应知尽知,有效满足群众的政务信息需求。本年度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2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松林镇党政办公室根据《条例》及时更新了《松林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加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管理,规范政务公开流程,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收集、撰写、保存、推送等方面的工作,保证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有效性和权威性,定期对网站访问、网站链接情况进行检查,切实保障政府网站常态化运行,确保按要求及时更新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根据《条例》中对政务公开的内容规定,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各项职能,严格压实责任,保障及时、高效、高质量的完成信息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对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严肃责任追究。充分发挥社会评议作用,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进一步积极探索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健全信息公开考核制度、政务公开社会民主评议制度,督促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做好保密审查工作、对出现失密泄密问题进行严格责任追究。2023年,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发生泄密事件和责任追究情况。在今后的工作中,松林镇将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常态化工作认真落实,定期进行维护和发布,确保政务公开栏目更新及时,质量过关,争取在新的一年工作中取得好成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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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信息公开的时间节点把握不准,存在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
(二)政务公开涉及部门工作人员流动性强,业务不熟,影响政务公开的常态化。
(三)政策解读的数量和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针对以上问题,我镇将通过以下措施改进:
(一)继续充实公开内容,进一步做好公开政府信息的界定,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热点信息的梳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二)持续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宣传,和对政府信息报送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进一步提高我镇对各级政策的高质量解读,使政策更能与群众生活联系到一起,确保群众更通俗易懂的了解各级政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3〕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023年,共收到人大建议0件,政协提案0件。
特此报告。
松林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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