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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清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三个责任”、“三项制度”
发文单位:临清市水利局
时间:2024-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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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个责任

(一)临清市人民政府主体责任

责任人:淳悦忠(三级调研员)

联系电话:0635-2322125

职责:临清市人民政府是农村饮水安全的责任主体,统筹负责所辖范围内农村饮水安全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管理机构、人员和工程建设及运行工作,明确有关部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职责分工。

(二)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

责任人:付凌云(临清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

联系电话:0635-2322991

职责:作为行业管理部门,要负责抓好农村饮水工程规划、项目实施方案等前期工作和组织实施,指导、监管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等工作。

(三)县级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

责任人:韩建和(临清市盛源供水服务中心经理)

联系电话:0635-7307301

职责:负责向用水户提供符合水质、水量要求的供水服务,保障正常供水,落实相应人员,做好水源巡查、工程运行管理、水质检测、水费计收工作。

二、三项制度

(一)县级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临清市盛源供水服务中心

(二)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机制:临清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实施细则

(三)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经费:经费主要来源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收取水费及政府各级财政补助资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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