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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清市司法局关于征集“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及“执法不规范问题”线索的公告
发文单位:临清市司法局
时间:2025-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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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的决策部署,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按照上级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及“执法不规范问题”问题线索,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反映问题、提供意见建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行政许可方面。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违规设立或变相设立行政许可的问题。

(二)行政检查方面。不具备主体资格的组织实施行政检查的问题;行政检查事项没有及时清理调整导致的乱检查问题;检查频次过多,同一事项重复检查、多头检查的问题;检查标准、程序不明确,随意检查的问题;运动式检查、“走过场”检查的问题;检查方式不合理不规范,逐利检查、任性检查的问题。

(三)行政处罚方面。对企业处罚依据适用不准确的问题;自由裁量权滥用的问题;证据收集不规范、处罚程序履行不到位的问题;过度执法、粗暴执法的问题;对企业趋利性执法、选择性执法、违规异地执法的问题。

(四)行政强制方面。滥用财产性强制措施,超权限、超范围、超额度、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的问题。

二、征集问题对象

全市各行政执法单位

三、征集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四、反映渠道

(一)电话:0635-2351610;

(二)电子邮件:lqssfjsqzfts@lc.shandong.cn,邮件标题明“行政执法问题线索”;

(三)信函:山东省临清市后关街148号临清市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科收,邮政编码:252600。

五、注意事项

(一)受理范围主要为整治重点中明确的突出问题相关线索。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请依法依规向有关部门提出。已进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程序的,不予受理。依法不应受理的其他问题,不予受理。

(二)问题线索应包含时间、地点、涉及部门、问题细节及相关证据,注明反映人的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以便后期取得联系,我们将对反映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切实保障反映人的合法权益。

(三)反映人应当客观准确反映问题,不得虚构问题线索和夸大事实进行恶意投诉举报;如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欢迎广大企业、个体工商户及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监督,积极提供相关问题线索,共同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特此公告。


临清市司法局

202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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