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 繁体 | 无障碍阅读
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
临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提示公告
发文单位:临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5-12-29
【 字号:

临清市智大轴承厂等41户企业:

经核查,临清市智大轴承厂等41户企业,存在连续两年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报送并公示2023、2024年度报告的情形,涉嫌存在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行为。

临清市智大轴承厂等41户企业,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补报未报年度报告并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企业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已发生变更的,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企业终止经营的,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公告期满仍未履行以上法定义务的,将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被吊销的,自被吊销之日起三年内其企业法定代表人不得担任企业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附件:临清市连续两年未年报列异且地址失联的企业名单

联系电话:0635-2323770

/static/UEditor/themes/default/exts/xlsx.svg临清市连续两年未年报列异且地址失联的企业基本信息公告版本.xlsx


临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 12月29日


扫码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