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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开展商标代理信用评价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商标代理信用评价管理试点工作指引》有关要求,按照商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信用积分指标体系及评价规则(试行),我局对辖区内1家商标代理机构及1名从业人员进行了信用评价,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布(附件1和附件2),公示期为2025年9月4日至9月10日。
若商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对信用等级及计分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向临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资料或证明材料。异议申请审核通过的,予以恢复信用计分和等级。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无意见。
本次评价仅针对试点名单内的商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在名单内的机构不参与此次评价;本次信用评价的信息采集时间为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9月4日,非采集时间的相关信用信息不计入评价。
联系人:王洁臣 联系电话:0635-2324634
联系邮箱lqzscq@163.com
联系地址:临清市新华路街道南门里街379号
附件:1.聊城市临清市商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结果
2.聊城市临清市商标代理从业人员信用评价结果
临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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