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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3年第13期)
1137158134448255XJ/2023-4429069
2023-05-25
临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市场监管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3年第13期)
发文单位:临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3-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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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临清市昌雷超市经营的鸡味鲜精(调味料)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3年2月16日,根据临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次监督抽检任务,本局依法委托山东拜尔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对临清市昌雷超市销售的鸡味鲜精进行了监督抽检。2023年3月20日本局收到山东拜尔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经抽样检查,鸡味鲜精菌落总数,CFU/g项目不符合SB/T10371-2003《鸡精调味精》要求,标准指标≤10000,实测值3.3×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产品控制情况。2023年3月20日,临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该单位送达了《检验报告》和《检验结果告知书》等文书,要求该单位立即对该批次不合格食品发布召回声明进行召回,进行整改。

(三)调查处置情况。临清市昌雷超市涉嫌销售不合格的鸡味鲜精及采购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进行限期改正,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72元;3、罚款10000元整。罚没款合计10072元(临市监处罚﹝2023﹞178号)

按照临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临清市昌雷超市进行了原因排查,并限期进行了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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